氏星经》云:“宗正二星,在帝座东南。”《周礼》:“小宗伯掌三族之别,以辨亲疏。”《汉百官表》云:“宗正,秦官,掌亲属。平帝元始四年,更名宗伯。王莽并其官于秩宗。”光武复置。《续汉书百官志》:“宗正掌序录王国嫡庶之次,宗室亲属远近。”汉宗正之官不以佗族,楚元王子郢客、刘辟强、刘德等递为之。魏亦以宗室居之。晋桓温奏省属太常,宋、齐并不置,梁天监七年乃置焉。宗正,春卿,位视列曹尚书,皆以宗室为之,班第十三。陈因之。后魏亦曰宗正卿,第二品上。北齐第三品。隋开皇初,宗正卿正三品,炀帝为从三品,皇朝因之。光宅元年改为司属,神龙初复为宗正。)少卿二人,从四品上;(后魏太和中初置少卿,第三品;二十三年,为第四品。隋初,正四品。炀帝降为从四品,皇朝因之。)丞二人,从六品上;(汉宗正有丞,秩千石,历魏、晋亦如之。东晋省,宋、齐因之。梁宗正丞为四班。陈六百石,第八品。后魏第七品,北齐因之。隋初丞二人,并七品下;炀帝大业五年,增为从五品。皇朝置二人,从六品上。)主簿二人,从七品上;(梁天监七年置,为七班。陈因之,北齐同。隋置二人,皇朝置一人,开元二十五年加一人。自卿以下,并于宗室中择才行者补授也。)录事一人,从九品上。 宗正卿之职,掌皇九族、六亲之属籍,以别昭穆之序,纪亲疏之列,并领崇玄署;少卿为之贰。九庙之子孙,其族五十有九:光皇帝一族,定州刺史乞豆;景皇帝之族六,谯、蔡、毕、雍、郇、郑;(谯王、蔡王二族无后。)元皇帝之族三,梁、蜀、汉;(梁王、汉王二族无后。)高祖之族二十有一,隐太子、卫、巢、楚、荆、汉、酆、周、徐、韩、彭、郑、霍、号、道、邓、舒、鲁、江、密、滕;(隐太子、卫王、巢王、楚王、荆王、汉王、酆王、周王八族无后。)太宗之族十有三,恒山、楚、吴、濮、齐、蜀、蒋、越、纪、代、江、赵、曹;(楚王、齐王、蜀王、越王、江王、代王、赵王七族无后。恒山王,贞观中降为庶人;开元二十四年,孙适之为御史大夫,朝政肃清,多所纲纪,上嘉其才能,因追雪而复旧焉。)高宗之族六,梁、许、泽、郇、孝敬、章怀;(梁王、许王、孝敬三族无后,郇王追封许王。)中宗之族四,懿德、庶人、节闵、殇帝;(懿德太子、庶人重福、殇帝并无后。)睿宗之族五:宁王、惠庄、惠文、惠宣、隋王。(隋王无后。)
凡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之亲分五等,皆先定于司封,宗正受而统焉。凡皇周亲、皇后父母为第一等,准三品;皇大功亲、皇小功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周亲为第二等,准四品;皇小功亲、皇缌麻尊属、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大功亲为第三等,准五品;皇缌麻亲为第四等,皇袒免亲、太皇太后小功卑属、皇太后、皇后缌麻亲及舅母、姨夫为第五等,并准六品。其籍如州县之法。
凡大祭祀及册命、朝会之礼,皇亲、诸亲应陪位豫会者,则为之簿书,以申司封。若皇亲为王公,子孙应袭封者,亦如之。
丞掌判寺事。主簿掌印及勾检稽失。
崇玄署:令一人,正八品下;(北齐有昭玄寺,掌释、道二教,置大统一人、都维那三人,亦有主簿、功曹员,以管诸州、县沙门,又鸿胪寺统典寺署,有丞一人。后周有司寂上士、中士,掌法门之政;又有司玄中士、下士,掌道门之政。隋置崇玄署令、丞。炀帝改佛寺为道场,改道观为玄坛,各置监、丞。皇朝又为崇玄署令。又置诸寺、观监,隶鸿胪寺,每寺、观各监一人。贞观中省。开元二十五年,敕以为“道本玄元皇帝之教,不宜属鸿胪。自今已后,道士、女道士并宜属宗正,以光我本根”,故署亦随而隶焉。其僧、尼别隶尚书祠部也。)丞一人,正九品下。(北齐典寺署有僧只部丞。隋崇玄署丞一人,皇朝因之。) 崇玄署令掌京、都诸观之名数,道士之帐籍,与其斋醮之事,丞为之贰。
●卷十七 太仆寺
太仆寺
卿一人 少卿二人 丞四人 主簿二人 录事二人 府十七人 史三十四人
兽医六百人 兽医博士一人 学生一百人 亭长四人 掌固六人
乘黄署
令一人 丞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典事八人 驾士一百四十人 羊车小史八人 掌固六人
典厩署
令二人 丞二人 府四人 史八人 主乘六人 典事八人 执驭一百人 驾士八百人 掌固六人
典牧署
令三人 丞四人 府四人 史八人 监事八人 典事十六人 主略七十四人
驾士一百六十人 掌固四人
车府署
令一人 丞一人 府一人 史二人 典事四人 驭士一百七十五人 掌固六人
诸上牧监
监各一人 副监二人 丞二人 主簿一人 录事一人 府三人 史六人 典事八人 掌固四人
中牧监副监丞府各减一人史典事减二人
下牧监典事掌固减二人
沙苑监
监一人 副监一人 丞一人 主簿一人 录事一人 府三人 史六人 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