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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读例存疑-清-薛允升-第75页

有在配滋事犯法及乘间脱逃,在逃后另犯不法情事,除强盗等项例应正法,及另犯事应斩绞者,照例办理外,其因罪无可加,例止枷责之犯,即照乌鲁木齐地方遣犯例,核其所犯事由,如系军流徒罪,锁带铁杆、石礅二年。如系笞杖等罪,锁带铁杆、石礅一年。果能安分,限满开释,交地方官严加管束。释放后仍不悛改,再锁带一年。傥仍怙恶不悛,即令永远锁带。此外例内载明应发新疆,乌鲁木齐等处者,倶改发极边足四千里充军。系酌拨种地当差人犯,到配后加枷号三个月。系为奴人犯,到配后加枷号六个月,其原例应加枷号者,仍递加枷号。如在配脱逃被获为奴人犯,用重枷枷号三个月。当差人犯亦加枷号三个月。傥在配滋事,及逃后行凶为匪,并拏获时有拒捕者,倶照平常遣犯治罪。以上各犯应刺字者,如系强盗等项脱逃,例应正法者,面刺改遣二字,余倶刺改发二字,俟新疆道路疏通,再行査明,分别核办。
   此三条均系同治九年奏准纂定,并将旧例删除。
   谨按。第一条系应发黒龙江改发四省烟瘴之例。
□东三省旗人有犯,倶发各省驻防,而不言驻防旗人发遣之文,应与此条参看。
□奴婢殴家长门,载有图奸不遂,杀死奴仆及其妻,不分官员、平人,发黒龙江当差一条,此处并未叙入,自系疏漏。实发烟瘴充军者,祗此十八条,其余例载烟瘴充军者,仍系改发极边足四千里,与本门由新疆改发烟瘴一条参看。
□现在职官等有犯仍系发往新疆,与此例又不相同。
   第二条系应发新疆为奴人犯改发驻防之例。
□触犯一条,见常赦所不原,民人发新疆为奴,旗人发黒龙江当差。此改发驻防,自系专指民人而言。惟同一被呈发遣,而一为奴,一当差,似嫌参差。又说见彼条。
□反逆案内妇女发驻防,男犯倶发新疆,此均改发驻防,应否不准在一省之处,记核。
□收买私钱及翦边钱搀和行使,十千以上,亦发驻防为奴。此条不言者,以例内已有明文,故不复叙也。惟随征兵丁及跟随余丁二条,本门内已详晰载明,此条复行列入,且有共八条字样,殊嫌未能画一。此外发驻防为奴者,尚有数条,应参看。
   第三条系应发新疆,改发极边足四千里,分别锁带杆礅及枷号之例。
   顺治十二年题准,一应流犯倶照律例所定地方发遣,其解部流徙者,改流尚阳堡。十八年定凡反叛案内应流人犯,倶流徙宁古塔。谨按。尔时之流徙即后来之外遣也。宁古塔即吉林也。嗣则有三姓、索伦、达呼尔,即黒龙江等处也。间亦有发遣拉林者。雍正年间又改发査克拜达里克鄂尔坤,所谓北路军营也。《督捕则例》,尚有发往拉林数条,余不多见。惟黒龙江、吉林二处最多。乾隆中叶以后发遣新疆者复不一而足,嗣后此处人犯拥挤,则与彼处互相调发,各处倶不能发,则又改极边足四千里。同治九年改定例文以后,而黒龙江等处发遣之犯,亦寥寥无几矣。
充军地方:巻首
凡问该充军者,附近发二千里,近边发二千五百里,边远发三千里,极边烟瘴倶发四千里。定地发遣充军人犯,在京兵部定地,在外巡抚定地,仍抄招知会兵部。
直隶布政司府,分发山东(附近)、山西(附近近边)、江南(附近、近边、边远)、湖广(附近、近边、边远)、陕西(附近、近边、边远、极边)浙江(近边、边远、极边)江西、(极边)、广东(烟瘴)地方。
江南布政司府,分发湖广(附近)、山东(附近、近边)、浙江(附近、近边)、陕西(附近、近边、边远、极边)、直隶(附近、近边、边远)、山西(近边、极边)、广东(边远、极边、烟瘴)地方。
山东布政司府,分发登州府(附近)、直隶(附近、近边)、江南(附近、近边、边远)、山西(附近、近边、边远)、浙江(附近、近边、边远、极边)、陕西(近边、边远、极边)、广东(烟瘴)地方。
山西布政司府,分发山东(附近、近边)、江南(附近、近边、边远)、陕西(附近、近边、边远、极边)、湖广(附近、近边、边远、极边)、浙江(边远、极边)、江西(边远)、广东(极边、烟瘴)地方。
河南布政司府,分发山东(附近)、山西(附近、近边)、湖广(附近、近边)直隶(附近)、江南(附近、近边、边远、极边)、陕西(附近、近边、边远、极边)、浙江(附近、近边、边远、极边)、广东(边远、极边、烟瘴)地方。
陕西布政司府,分发宁夏卫河州卫(附近)、直隶(附近)、山西(附近)、本都行都司(附近、近边、边远)、山东(附近、近边、边远、极边)、湖广(附近、近边、边远、极边)、江南(近边、边远、极边)、广东(边远、极边、烟瘴)地方。
浙江布政司府,分发江南(附近、近边、边远)、山东(附近、近边、边远)、湖广(附近、近边、边远)、直隶(近边、远边、极边)、山西(极边)、陕西(极边)、广东(烟瘴)地方。
江西布政司府,分发山东(附近)、浙江(附近)、湖广(附近、近边)、广东(附近、近边、边远)、直隶(近边、边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