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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7-见闻琐录-清-欧阳昱-第37页

人一步,为日后议和之地,故借此以退军。不然,此何等事?何信李某之深,而不复探其确否也?且中丞非不善谋善战者,当六月初旬抵台北,百无预备,未十日,而法即来攻,然尚败之而去。况法人再攻基隆,乃在七月二十以后,有此月馀,布置岂有不安妥乎?岂反不能拒之,而仓卒以退乎?即谓沪尾失守,何不暂分军回保府城,再筹善策乎?何必全军尽撤,而又若是之速乎?诚有不可解者在矣。
  斯二说也,遍访之于人,符于前说者居多,后说则或隐约其词,若是若非焉。其殆不敢明言,恐以贾祸与?抑亦事属子虚,实传之者之妄也,均未可知也。
  予则谓胜败军家常事,基隆虽失,台北无恙。法人之志,本在全台,故聚三十馀艘,兵数万。全力进攻,不遗馀策。而中丞能抗拒半年之久,法卒无奈之何,厥功亦甚伟矣。基隆之事,不必深求焉可也。
*胡元伟
  咸丰间,军饷支绌,大开捐例。无论何人,俱可报捐。捐数足备,某省某缺,几可指名而得。引见时,但得同乡官印结,便可领凭到任。
  盖捐官例,某省人必得某省京官保认,出印结,方许就职。而印结银数多寡与章程,各省亦不同。京官穷苦,俸不足养一人,皆恃此为津贴。各省皆立有印结局,捐者既多,的实根柢,每不及深究。
  江忠烈抚皖,城为贼据,以庐州为行省,贼往攻屡败,遂择党中最狡者一人,曰胡元伟,挟重资入京,指名捐庐州府知府,或云指省分发安庆。后以贿赂上司,求得署庐州府事。
  当捐时,厚遗同乡官,为之延誉,无一知其为贼党者,忠烈更不知也。履任谒见忠烈,举止合度,议论风生。谓今日守城,应如何布置,皆中机宜。忠烈喜甚,谓得此人辅助,城可保矣。
  孰知某夜与贼暗约,大开城放贼入。及忠烈觉时,已不支矣。遂骂贼而死。贼屠城,官军无一脱者。
  越日,贼忽假仁假义,以掩其迹。仿司马昭讨成济之计,杀胡以徇于军曰:“此乃不忠不义,以城叛降者,如有效尤,以此为例。”真贼心贼智矣!
*叶名琛
  叶名琛以宰相督两广,奏请迎养其父。父至,不入署,别居长春仙馆,纳贿卖缺,门庭如市。每年生辰,广受礼物。
  金铺何西茂,为属吏造金器送老大人寿,每次获工资银三四千两,平日所进金器不在内。数年,起家至数万金。叶有银五六百万两,托伍家放洋行内生息。父子酷媚鬼神,署后一楼,云有狐仙居其上,日敬事之。
  咸丰七年,英酋以桦船事生衅,叶相竭诚叩祷,掷珓得一签,语隐约,谓过某月十二日后便无事。信以为真,一切军务,俱不调理。粤民欲与英战,亦勿许。及英酋攻毁各炮台,兵船泊城下,占据城中观音山,已至某月十一日。属吏往见,犹曰:“勿惊惧,过明日,便无事。”及至十二、十三、十四,风势日恶一日,叶相犹持前议。至二十一日,遂为英夷执去。其始末详华樵云观察《触藩记》中,独不及狐仙事,讳之也。中惟露叶相两语曰:“各处神签,俱无不吉。”又于注中述叶相上夷船后,命仆回取《吕祖经》一部,隐寓信仙术之意。当登夷船时,某仆随至河干,谓叶相曰:“此水清而且深,相公何不俯观之?”盖欲其投河尽节。以英商通华语,不敢显言也。而叶相艰于一死。及至外洋,英酋以肩舆舁往各国夸耀曰:“此乃宰相,中国第二人,为我所擒也。”年馀病死,英夷用玻璃榇装之,载还中国云。
  咸丰三年,贼围江西,陈孚恩办理团练。某日,贼用地道,轰塌新城门城墙二十馀丈。陈闻之,恐为贼杀,急奔往跃龙桥,欲投湖死。其仆追至,挽衣劝之曰:“江公善兵,必有救之之法,既不能救,俟贼入城,再死不迟。”须臾,闻贼败下,城可保完守,遂不死。后入京,以肃党死于塞外。
  予谓二公,一以不听仆言而败,一以听仆言而败,使易其道而用之,则叶听仆言必死,何至贻笑于外夷?陈不听仆言亦必死,何至丧身于末路?不皆获忠烈之名以终哉?叶相执去后,有讥之者曰:“不战、不守、不降,不和、不死、不走。二十一史翻遍,如此之人无有。”其言真确而奇也。
*洋楼看书
  浙江洋行有一洋酋,爱风雅,喜阅中国书籍,身居一楼,藏华书鼓千卷,与中丞某最善。一日邀往其楼看书,洋酋偶入内房,中丞随手在架翻阅,忽见手抄一卷书,面有四大字,内列姓名,可有十万人,似哥老会人,与外夷相通者。洋酋出见色变,以言语支吾掩饰,谓是朋友云云。某中丞曰:“公决非为逆者,想系朋友所误。”复笑而言曰:“但十万人,中国亦不畏,如发逆、捻逆、回逆创乱,人数殆数百万,然终翦灭无遗矣。”说毕,仍纵横经史,若此事无足介意者,洋酋心遂安。
  某中丞出,以语将军某。将军曰:“公所对实得体,但此事不可举发,恐彼图赖,以起衅端,关系天下匪浅。我辈惟严缉奸盗,以防其后而已。”中丞曰:“然。”,遂置而不问。
*送名条
  光绪十五年,皇上亲政,开恩科考试,差殿撰某与编修某钻营奄人,具名条进太后前,求放差。置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