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仕元,官副提举。张氏据吴,惟善不屈,隐吴江之同川,与杨廉夫唱酬,有句云“笠泽水寒鱼尾赤,洞庭霜落树头红。”又曰:“汉史丁公那及齿,陶诗甲子不书年。”
董远,字仁仲,天台人。入吴止天平山,复寓松陵之梅花庄。张王奉书币迎之,远受书返币。使再及门,乃避地锦峰,依浮图以居。洪武中,以荐为莆田令。
王思忠,吴江人。雅尚文学。张氏据吴,屡征不至,率义勇保障乡间。后徐达兵下吴江,顿师石里村,知州杨彝惊懑不知所出,思忠劝彝率众归附,达嘉之,赐思忠旗号,使镇守焉。
秦裕伯,字景容,大名人。仕元,累官福建行省郎中。弃官,客扬州,复避地上海,居母丧尽礼。张王遣使招之,拒不纳。后明祖累使征之,强起,官至治书侍御史。
右皆张吴所不能致者。
按:向纪称士诚聘陶安及刘基,俱辞不至,恐未有据。又《翦胜野闻》称刘基过苏,见士诚曰:“贵不及封侯,何可久也?”登虎邱曰:“天子气尚在,吴头楚尾”云云。考张吴时,基未尝至苏。
缪孝子伦,字叔彝,东平人。侍父官游寓钱塘。至正丙申,淮张兵入杭,执其父,将杀之。伦哀号乞免,勿听,倾家资以赎,勿听,乃自缚请代,于是杀伦,而释其父。
高邮张氏女,有艳姿。淮张兵破城,叩女家,索之不得,将害其父母。女不得已出拜,贼挟之行,女欣然从。过桥,投水死。又同郡高氏妇方携女从夫出避兵,度不免,入道旁空舍,脱金缠臂与女,且语夫令疾行,自缢。夫抵仪真,夜梦妇曰:“吾缢彼舍矣。”
朱氏,杭州黄仲起妻,与女临安奴俱有姿色。至正丙申,淮张兵破杭州,临安奴仓皇言曰:“贼至吴,我别母,求一死也。”俄而兵掳诸妇,至其家,指朱氏母子曰:“为我守此,日暮我当来。”朱惧辱,与女俱缢,其妾冯氏亦缢。继而仲起弟妻蔡抱幼子,与乳母汤皆自缢。士诚表其闾曰“一门五烈”。
刘节妇,泰州坂抡人。至正丙申,随父居吴门。适张士诚部将曹某龙潭之战,夫阵亡。刘冒凶赴死所,求尸归葬,欲以身殉,父不许。既而权贵人闻刘美且贤,争欲强委禽焉。刘以死誓,刮面削发,士诚旌之。
王氏,吴人杨椿妻。淮兵入平江,椿力战死。王氏披发徒跣,寻尸三日不得,兵欲刃之,擗踊抱城门柱,大呼动地,诉其魁曰:“人谁无夫妇,汝等专务杀人而来邪?抑欲为安民计邪?”其魁义之,禁兵勿沮其往来。王循河而恸,夫尸忽自张香桥下水中跃出,殓葬之。益哀毁不食,夫之神凭王大言曰:“我死,汝无他志。期五日当取汝与子女同归。”及期,王一恸而绝,子颖方十五岁,女满奴九岁,皆同日死。
周烈妇,太仓张百夫女,赘夫周某。淮兵下姑苏,百夫谋刺元帅某,事泄被杀,并诛其家。妇年十七,有殊色,械武陵桥上。将斩之,帅诱之曰:“能从我,活汝命。”妇怒曰:“岂有夫死,父母死而我独生者乎?”又曰:“苟从我,当葬汝夫及父母。”妇怒骂,帅子拔刀磨其颈曰:“不从,断汝首,啖汝肉。”妇益愤,顾谓所亲曰:“我有金若干在某所,幸为我买棺葬父母,我则拊夫侧。”遂就杀。
梅氏,吴县人浦玉田妻。淮兵破城,浦逸去。兵获梅,将污之。梅探怀中金与之,乘问赴水,水浅不溺。兵至水侧,以刀拟斫之。梅不为动,兵舍去。后至者复欲钩出之,力挽不肯升。兵怒以戈揕其腋死。高启作传。
邱端一,吴人,孀居守节。淮兵入吴,其父遇害,欲污端一,大骂,不辱而死。
某氏,平江路史后载妻。淮兵破城,载方行役京口,妻亟属子女于姻曰:“我夫在远,我不早死,不幸被强辱,虽欲死不得矣。”语未绝,兵入,急趋赴水死。
担夫妇,不知姓名,夫在官仓担米。至正丁未六月,平江围急,担夫应募,充战士,死城西。妇号泣城下,觅尸得之,既殓,焚其骨,裹以绵,抱骨投水死。
张氏据吴时,吴中妖异事,见纪载者甚伙,今集录之。
至正乙未正月廿三日日入时,平江城中忽闻空中兵甲声自东南来。渐近,但见黑云一簇中仿佛有人马甲骑,前后火光若灯烛者无算,迤逦由西北方没。民居屋瓦揭去,床榻多倒仆,或藏米酱诸物皆飞去。其年二月,张氏入平江。
乙未七月三日,嘉兴东马桥上白龙见,盲风怪雨,黑云汹涌,暗若深夜,万屋齐飞,溪水直立。有大木从半空坠下,折为二。经一二时,龙由马桥历城北,望太湖去。是月六日,松江见一大星如杯碗,尾长四五丈,光焰烛天,戛然有声,东北飞入月中而止。月如仰瓦,星恰盛其中。不一年,松江、嘉兴遭兵乱。
丙申春,嘉兴枫泾镇,有柳树若牛鸣者三。海盐州有一柏树,作老鹤声戛戛不绝,顷之众树同声和之,一二时方止。是年两地皆被苗军抄毁。
丁酉年三月,上海人家鸡伏七雏,一雏作大鸡状,鼓翼长鸣。明年戊戌春,钱塘鸡伏九雏,一有三足。又诸暨鸡伏五雏,一有四足,皆鸡妖也。
庚子二月六日,浙西诸郡震霆掣电,雪大如掌,顷刻积深尺余。是时杭州方被围,未几兵退。
甲辰四月,华亭西清庵廊屋一十九间,每间屋柱皆有声,若以桶覆水面而击其底者。人以手按之,则振掉而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