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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东观汉记-汉-刘珍-第143页

肴,便于田头大树下饮食劝勉之,因留其余酒肴而去。范晔后汉书卷二七王丹传李贤注  王丹闾里有丧忧,辄度其资用,教之俭约,因为其制日定葬,其亲丧不过留殡一月,其下以轻重为差。御览卷五五三
  王丹资性清白,疾恶豪强。〔二〕时河南太守同郡陈遵,关西之大侠也。其友人丧亲,遵为护丧事,〔三〕赙助甚丰。〔四〕丹乃怀缣一疋,陈之于主人前,曰:“如丹此缣,出自机杼。”遵闻而有惭色。御览卷八一八
  更始时,遵为大司马护军,出使匈奴,过辞于丹。〔五〕丹曰:“俱遭世反覆,〔六〕唯我二人为天地所遗。〔七〕今子当之绝域,无以相赠,赠子以不拜。”遂揖而别,遵甚悦之。〔八〕范晔后汉书卷二七王丹传李贤注
  邓禹平三辅,粮乏,王丹上麦二千斛。禹高其节义,表丹领左冯翊。〔九〕御览卷八三八
  王丹为太子少傅,蹇蹇正直。〔一0〕翰苑新书卷二八
  司徒侯霸欲与王丹定交,〔一一〕丹被征,霸遣子昱往。〔一二〕昱道遇丹,拜于车下,丹答之。昱曰:“家公欲与君投分,何为拜子孙耶?”丹曰:“君房有是言,〔一三〕王丹未之许。”〔一四〕御览卷五四二
  王丹子有同门生丧亲,家在中山,白丹欲往奔慰。结侣将行,丹怒挞之五十,〔一五〕令寄缣二匹以祠焉。〔一六〕或问其故,丹曰:“交道之难,未易言也。” 御览卷八一八
  王丹,字仲回,初有荐士于丹者,丹选举之,而后所举者陷罪,丹免,〔一七〕客惭自绝。〔一八〕俄而征丹复为太子太傅,乃呼客见之,谓曰:“何量丹之薄?”不为设食以罚之,〔一九〕相待如旧。御览卷六三一
  〔一〕 “王丹”,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五亦略载其事。此下四句原无,御览卷四三一引云:“王丹,字仲因,每岁农时,辄载酒肴于田间,候勤者与而劳之。”“仲因”乃“仲回”之讹。今据增补“王丹,字仲回”、“每岁农时”三句。“京兆人也”一句,系据御览卷四九一增补。聚珍本有此四句。
  〔二〕 “资性清白,疾恶豪强”,此二句聚珍本连缀在首条“京兆人也”句下,叙事次序舛乱。此二句是概括语,下即叙述“资性清白,疾恶豪强”的具体事例,文理自当如此。御览卷四九一引与此相同,范晔后汉书王丹传叙事次序亦与此相同。
  〔三〕 “遵为护丧事”,“遵”字下记纂渊海卷五八引有“亲”字。
  〔四〕 “丰”,记纂渊海卷五八引作“厚”。
  〔五〕 “过辞于丹”,此条初学记卷一八两引,一引此句下有“临诀”二字。
  〔六〕 “俱遭世反覆”,“世”字原脱,类聚卷二九、御览卷五四二、合璧事类续集卷四六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作“时”,与御览卷四七八引同。此条初学记卷一八两引,一引此句作“俱遭时变”。
  〔七〕 “地”,此字原脱,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八,类聚卷二九,御览卷四七八、卷五四二,合璧事类续集卷四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遵甚悦之”,此条书钞卷八五、六帖卷三四、鸣沙石室古籍丛残所收古类书亦引,文字较简。
  〔九〕 “表丹领左冯翊”,范晔后汉书王丹传云:“禹表丹领左冯翊,称疾不视事,免归。后征为太子少傅。”
  〔一0〕“蹇蹇正直”,此条合璧事类后集卷四五亦引,字有讹误。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一一〕“司徒侯霸欲与王丹定交”,此句原舛误为“司徒侯覆欲王丹者定交”,聚珍本作“司徒侯霸欲与王丹定交”,书钞卷八五引作“侯霸欲与王丹定交”,今据以厘正。
  〔一二〕“往”,聚珍本作“候”,书钞卷八五亦引作“候”,范晔后汉书王丹传同。
  〔一三〕“君房”,侯霸字。
  〔一四〕“王丹”,书钞卷八五引作“我”。
  〔一五〕“丹怒挞之五十”,此句原作“丹怒而挞之”,今据范晔后汉书王丹传李贤注引校改。
  〔一六〕“令寄缣二匹以祠焉”,此句原无“二匹”二字。范晔后汉书王丹传李贤注引作“寄帛二匹以祠焉”,今据增补“二匹”二字。
  〔一七〕“丹免”,聚珍本作“丹坐免”。
  〔一八〕“惭”,原误作“暂”,聚珍本不误,今据改。范晔后汉书王丹传亦作“惭”。
  〔一九〕“设食”,范晔后汉书王丹传同,聚珍本作“设席食”。
  陈遵
  陈遵破匈奴,〔一〕诏赐駮犀剑。〔二〕书钞卷一二二
  〔一〕 “陈遵”,字孟公,杜陵人,汉书卷九二有传。范晔后汉书卷二七王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