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姚本、聚珍本无此字。
〔三〕 “告”,姚本、聚珍本无此字。按如无“告”字,则“以大汉威灵”句当与“招之”句连读。
〔四〕 “南”,姚本、聚珍本作“降”。按“降”字是。
〔五〕 “幡信”,姚本、聚珍本作“信幡”。姚本按云:“信幡,意如今之令箭。”
〔六〕 “遣诣大营”,此句姚本、聚珍本作“遣还营”。
〔七〕 “相属于道”,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何熙
何熙,〔一〕字子温,〔二〕身长八尺,体貌魁梧,与人绝异。和帝伟其貌,特拜谒者。熙能为威容,赞拜殿中,声动左右。为御史中丞,群僚惮之。〔三〕聚珍本
〔一〕 “何熙”,范晔后汉书梁慬传后附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字子温”,原脱“子”字,书钞卷六二引有,今据增补。
〔三〕 “群僚惮之”,此条姚本作“何熙,字曰温,为御史中丞,群僚惮之”。书钞卷六二引作“何熙,字子温,为御史中丞,群僚惮之”。范晔后汉书梁慬传云:“何熙,字孟孙,陈国人。少有大志。永元中,为谒者。身长八尺五寸,善为威容,赞拜殿中,音动左右。和帝伟之,擢为御史中丞,历司隶校尉、大司农。”可见聚珍本所辑,既不是根据姚本和书钞,也不是根据范书,当另有所本。聚珍本在“何熙字”三字下注云:“此下原阙一字。”是聚珍本所据书引东观汉记脱漏“子”字。
应顺
应顺,〔一〕字仲华,汝南人。〔二〕少与同郡许敬善。敬家贫亲老,无子,为敬去妻更娶。御览卷四0七 应顺,〔三〕字仲华,为东平相,〔四〕事后母至孝,精诚感应,梓树生厅前屋上,徙置府庭,繁茂长大。〔五〕御览卷五一一
〔一〕 “应顺”,范晔后汉书卷四八应奉传略载其事。
〔二〕 “汝南人”,聚珍本作“汝南南顿人”,“南顿”二字疑据范晔后汉书应奉传增补。
〔三〕 “顺”,原误作“慎”。
〔四〕 “为东平相”,范晔后汉书陈宠传云:“东平相应顺守正不阿。”李贤注:“东平王苍孙敞之相也。”
〔五〕 “繁茂长大”,书钞卷七五引东观汉记韦顺传云:“转东平相,赏罚必信,有柿树生厅,屈从庭中,遂茂。顺至孝,行感于天地生也。”字句与御览卷五一一所引稍异。韦顺传乃“应顺传”之讹。活字本书钞作“应顺传”,甚是。姚本有韦顺传,此条文字辑作“韦顺转东平相,赏罚必信,有柿树生厅屋上,徙庭中,遂茂。至孝行感于天地生也”。“韦顺”未能正作“应顺”。范晔后汉书应奉传李贤注引华峤书云:“仲华少给事郡县,为吏清公,不发私书。举孝廉,尚书郎转右丞,迁冀州刺史,廉直无私。迁东平相,赏罚必信,吏不敢犯。有梓树生于厅事室上,事后母至孝,众以为孝感之应。”
应奉
应奉为武陵太守,〔一〕兴学校,举侧陋,政称远弥。〔二〕聚珍本
〔一〕 “应奉”,范晔后汉书卷四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
〔二〕 “政称远弥”,此条姚本无,聚珍本有,不知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应奉传云:“武陵蛮詹山等四千余人反叛,执县令,屯结连年。诏下公卿议,四府举奉才堪将帅。永兴元年,拜武陵太守。到官慰纳,山等皆悉降散。于是兴学校,举仄陋,政称变俗。”由此看来,此条有节删。
应劭
应劭,〔一〕字仲远,〔二〕汝南南顿人。父奉,司隶校尉。劭少便笃学,博览多闻。〔三〕姚本
〔一〕 “应劭”,范晔后汉书卷四八应奉传后附有应劭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字仲远”,范晔后汉书应劭传同,李贤注:“谢承书、应氏谱并云‘字仲远’,续汉书文士传作‘仲援’,汉官仪又作‘仲瑗’,未知孰是。”按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惠栋说,云太尉刘宽碑碑阴有“故吏南顿应劭仲瑗”一句。刘宽,范晔后汉书有传,卒于中平二年。碑文所记当无误。水经注卷二东阿县下有应仲瑗,文心雕龙议对篇有“仲瑗博古,而铨贯有叙”之语,应劭字亦作“仲瑗”,与刘宽碑相吻合。
〔三〕 “博览多闻”,此条聚珍本亦有辑录,惟阙“汝南南顿人”一句。姚本、聚珍本辑自何书,不详。
李恂
李恂遭父母丧,〔一〕六年躬自负土树柏,常住冢下。〔二〕类聚卷八八 李恂为兖州刺史,〔三〕所种小麦、葫蒜,悉付从事,一无所留,清约率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