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五十八大元正足讫,再照。
咸丰六年正月日。
代笔人江阿屘
知见人江瑞
为中人程是
立碛地银字人简山
第二○现销字
立给现销字人何视箴,即何德英,有自置之业圹店地一所,址在芝兰堡内湖庄港墘街仔,兹因林江永前来给出起盖店屋,定约每坎阔一丈八尺,长不计丈,坐西向东,东至车路中为界,西至港为界,南至自己壁中为界;北至自己壁中为界,时值现销价银每坎佛面银一十五大元正,每年配纳地基租银一元五角正。其银即日交收足讫;其圹店地随即付林江永前去起盖店屋。此系二比甘愿喜悦,口恐无凭,立给现销字一纸,付执永远为照。
即日亲收过现销字内佛面银一十五元正足讫,再照。
光绪十三年十一月日。
代书人郭笃材
立给现销字人何视箴,即何德英
第二一现销字
立给现销字人何得英,有自置之业圹店地一所,址在芝兰堡内湖庄港墘街仔,兹因王兴顺号前来给出盖店,定约每坎阔一丈八尺,长十二丈,坐东向西,东至佃首田为界,西至车路中为界,南至自己兴顺壁中为界,北至许成发号壁中为界,时值现销价银每坎佛面银十元正,每年配纳地基银一元五角正。其银即日交收足讫;其圹店地随即付王兴顺前去起盖店屋。此系二比喜悦,口恐无凭,立给现销字一纸,付执永远为照。
即日亲收过现销字内佛面银十元正足讫,再照。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日。
代书人郭笃材
立给现销字人何得英
第二二招起店屋地基字
同立招起店屋地基字人高连生、高连坡、高天赏兄弟等,有承祖父遗下应得地基一坎,贯在拳山保景美顶街,坐西向东,东至瑠光圳,西至后进滴水外二丈六尺实,南北左至右阔共一丈八尺,四至界址明白。兹因乏银别用,愿将此地基托中招与高标心前来承贌起盖店屋,同中三面议定现销地基银四十大元正。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仍约标心每年应纳高五合同地基银一大元,割单执凭,以为理纳大租。至于地基四至界址,随即同中踏明,悉付高标心自备工本,起盖店屋居住,开张生理,出税收税抵利,永为标心店屋地基之业,不敢异言阻挡滋事。保此地基系连生兄弟承管应得之业,与亲疏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出招他人及上手交加来历不明情弊;如有等情,生兄弟等出首一力抵挡,不干标心之事。此系甘愿,各无反悔,口恐无凭,同立招起店屋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同中收过地基字内现销银四十大元正完足,再照。
批明:店屋地基内不许设造油车对■〈石臼〉厕池等碍,照。
批明:其大租系高五合支理,不干标心之事,照。
批明:后进外地基要留大路,广狭业佃公留,声明,照。
光绪七年五月日。
秉笔人房亲烻谦
为中人同上烻买
知见人功弟文良
同立招起店屋地基人高廷生连坡
第二三地基字
立给地基字人马芝遴社番土目潘从龙,因鹿港兴宁宫边前年有给过林德官圹地一所二十五丈,原外有余地水堀一所,今因乏银公用,托中引就给与施瓜含前去填塞平地,东西有七丈余地,东至林宅地为界,西至大沟为界,南北有四丈余地,南至林遥宗地为界;北至水沟为界;四至明白。当日三面公议,收过压地基佛面银四大元。其银即日同中交收足讫;其地随踏付施瓜舍前去盖屋居住,永为久居,约定每年贴纳番地基租税银一钱五分正,凭单收取。今欲有凭,合立给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收过给地基字佛面银四大元完足,再照。
嘉庆十二年五月日。
为中人陈廷耀
立给地基字土目潘从龙
第二四批
立给批业主诸协和,今置有杨梅坜埔地一所,坐落四至:东至□□,西至□□,南至车路;北至埔崁。其店屋阔一丈八尺,给与刘显发、刘荣狄前去起盖,听其售觅生理,每年应纳地租银二钱正,以备业主完课。自给之后,听发、狄二人掌受,而他人不得混争;倘两人如有藏匿匪类等情,听业主禀逐另招,不得藉阻;而发等日后欲回籍别创生业,退售此屋抵还工本,须捧诚实人承顶,通知业管对明。今欲有凭,给批为照。
业主
乾隆五十二年八月日给。
第二五出垦批地基字
立给出垦批地基字业主钱荣和等,于先年承祖父遗下开垦置有地基一处,坐落土名波罗汶,其地基东至竹礜与叶家毗连为界,西至大车路为界,南至公地为界,北至钱家坡唇直透为界,四至界址,同中面踏分明。和自己不能架造,托中引就招得汉人彭阿进前来自备工本,架造房屋,进备出花红酒席银八大元正。即日色现经中交于和等亲收足讫,并无债货准折短少等情。其地基四至界址,同中沿踏分明,交付进前去掌管,任从架造房屋居住,永为己业。保此业明系承祖父开垦之业,与别房杂番人等无干,亦无重张典借他人财物为碍。自卖之后,永不敢异言生端枝节等情,亦不敢言增言赎找洗滋事。此系二比允欢,仁义相交,各无反悔,口恐无凭,今欲有凭,立给出垦批地基字一纸,付执为照。
即日批明:和等实收过字内花红酒席银八大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