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庆二十一年
嘉庆二十一年(一八一六、丙子)春正月初八日(戊子),缓征福建澎湖厅上年风灾未完额赋。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十五。
夏六月初十日(戊午),以翰林院编修何彤然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工部主事吴孝铭为副考官。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十九。
秋八月十一日(丁亥),命光禄寺少卿吴椿提督福建学政。
二十六日(壬寅),以福建台湾水师副将陈光求为浙江定海镇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二十一。
九月十八日(甲子),调福建布政使瑞麟为浙江布政使,以福建按察使李赓芸为布政使、浙江宁绍台道麟祥为福建按察使。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二十二。
冬十一月二十九日(甲戍),谕〔内阁〕:『户部奏:「福建省额贮常平榖石,自嘉庆九年以后,并未照例按年具题。又,乾隆六十年清查案内缺额榖石,尚未买补足额。又,台湾府属每年运供内地沿海各营兵米,嘉庆十年至十四年未运榖十五万七千余石;前经奏明自十五年七月起,分作五年运完。此时例限久逾,亦未据随案报部,实属延玩。着该督、抚即督率藩司将该省各属额贮并缺额未补及台湾应运榖石,迅速逐案查明曾否买运足额,据实报销;并将单开驳查未结各案,一并赶紧清厘,分别奏咨核办。其迟延各职名,查明照例议处』。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二十四。
嘉庆二十二年
嘉庆二十二年(一八一七、丁丑)春二月初九日(癸未),以广东按察使明山为福建布政使。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二十七。
三月甲辰朔,闽浙总督汪志伊因病解任,以广东巡抚董教增为闽浙总督。
十六日(己未),调福建漳州镇总兵官许松年为直隶天津镇总兵官,以前任广东阳江镇总兵官马建纪为漳州镇总兵官。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二十八。
夏五月二十七日(庚午),谕内阁:『……王绍兰着照部议革职」。以贵州布政使史致光为福建巡抚。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三十。
秋九月十四日(乙卯),以福建澎湖水师副将郭继青为金门镇总兵官。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三十四。
冬十月十一日(辛巳),调福建按察使麟祥为江苏按察使,以福建台湾道糜奇瑜为按察使。
十七日(丁亥),福建台湾镇总兵官武隆阿等奏,拿获洋盗出力人员。得旨嘉奖,赏守备谢建雍花翎、县丞范邦干等升叙有差。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三十五。
十二月十五日(甲申),予福建、广东出洋淹毙署千总叶逢珠、蔡攀龙、把总林得升祭葬、世职,兵丁何连登一百五十三名赏恤如例。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三十七。
嘉庆二十三年
嘉庆二十三年(一八一八、戊寅)夏四月二十日(丁亥),予福建协捕洋匪被害义民陈凤、黄兴祭葬、世职如把总例。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四十一。
五月初八日(乙巳),以翰林院编修张敦颐为福建乡试正考官、内阁中书陈诗为副考官。
十三日(庚戌),予福建出洋淹毙外委谢得高祭葬、世职,额外升委李新荣、兵丁刘高等七十一名赏恤如例。
--以上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四十二。
六月二十六日(壬辰),谕内阁:『史致光奏「闽省积欠钱粮未完尾数较多,请分限追完」一折,福建省自嘉庆元年起、至二十一年止,共积欠地丁银一百六十三万一千八十二两零、耗羡银一十三万八千六百六十三两零。历年既久,为数较多,念其或系畸零贫户、或系鬻产逃亡,该抚现在设法清厘,若将旧欠与新赋同时征解全完,粮户势难兼顾。着加恩将元年起、至十三年止积欠丁耗银两,予限一年半;十四年起、至二十一止积欠丁耗银两,予限三年:均自奉旨之日起限,认真督催,于限内全数完解。倘逾限不完,除将包抗顽户惩办外,并将经征、督征不力各员一并参处』。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四十三。
秋九月二十三日(戊午),谕内阁:『董教增等奏「商民置造海船,免立禁限」一折,闽省商民置造海船,大小本受限制;嗣因洋匪滋事,劫坐商船,奏明商民造船祗以一丈八尺为准,原属一时权宜之计。现在洋面肃清,该省商民以船小不能重载,难涉风涛,多致失业;并官运兵粮,亦多积压。兹据该督等查明,请复旧章。着照所请,嗣后商民置造船只,梁头丈尺照前听民自便,免立禁限;仍报官给照,验烙放行。其配载米榖,亦令查照旧章如数配运,毋任积压』。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四十五。
冬十月初二日(丁卯),福建台湾镇总兵官武隆阿以病乞假,允之;以浙江平阳协副将庆山署台湾镇总兵官。
——见「大清仁宗睿皇帝实录」卷三百四十八。
十二月十四日(丁丑),予福建捕贼淹毙把总林天桂祭葬、世职,兵丁傅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