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时守太仓,率官军出海捕之,遂败其众。获寇九十二人,得其兵器、海艘。奏至,诏以德有功故升之。官校千二百四十七人,赏其帛五十匹、银二千五百六十九两。战溺死者,加赐钱、布、米。仍命德领兵往捕未尽倭寇。
五月乙巳,上幸钟山。
六月丙寅,功臣庙成。命论次诸功臣之功,以徐达为首。
七月癸巳朔,以礼部侍郎世家宝为刑部尚书。戊戌,以徐州之鱼台县隶济宁。癸丑,监察御史谢恕巡按松江,以欺隐官租,逮系一百九十余人至京师,多有称冤者。治书侍御史文原吉等以其事闻。上命召数人亲问之,悉得其情。乃责恕曰:“御史耳目之官,当与民辨是非,明曲直,不使冤抑,方为称职。今尔为御史,不能为民伸冤理枉,反陷民于无辜,朝廷耳目将何赖耶?”于是尽释其人,命以恕下吏部。原吉等能不蔽聪明,赏彩币有差。
八月癸亥朔,鄂国公常遇春柩车至龙江,上亲致奠,为文以祭之。祭毕,恸哭而还。命择地于钟山草堂之原,营墓建祠。乙亥,倭入寇淮安,镇抚吴祐等击败其众于天麻山,擒五十七人。庚寅,改骁骑卫为龙虎卫。置燕山前、后二卫。
九月辛丑,侍御史王居仁为兵部尚书。癸卯,初,上召诸老臣问以建都之地,或言关中险固,金城天府之国,或言洛阳天地之中,四方朝贡,道里适均;汴梁亦宋之旧京;又或言北平之宫室完备,就之可省民力者。上曰:“所言皆善,惟时有不同耳。长安、洛阳、汴京,实周、秦、汉、魏、唐、宋所建国,但平定之初,民未苏息,朕若建都于彼,供给力役悉资江南,重劳其民;若就北平,要之官室不能无更作,亦未易也。今建业长江天堑,龙蟠虎踞,江南形胜之地,真足以立国也。”
十月甲戌,甘露降于钟山,群臣称贺。
十一月乙未,以工部侍郎张允为本部尚书,左司郎中刘减为兵部尚书。己酉,刑部尚书世家宝坐事,降为吉安府庐陵县知县;以广东行省参政周祯为刑部尚书。辛酉,以樊思民为户部尚书,寻迁。赈应天、苏、松诸郡贫民八百四十六人,人给米一石,棉布一匹。真州王昭明等十八人谋为不轨,捕问伏辜,戮之。
十二月壬戌,降户部尚书朱昭为苏州府知府,以其怠职不任事也。
三年正月丁巳,以滕德为兵部尚书。庚午,先是,上问户部天下民孰富,产孰优。户部臣对曰:“以田税之多寡较之,惟浙西多富民巨室。以苏州一府计之,民岁输粮一百石以上至四百石者四百九十户;五百石至千石者五十六户;千石至二千石者六户;二千石至三千八百石者二户,计五百五十四户,岁输粮十五万一百八十四石。”上曰:“富民多豪强。故元时,此辈欺凌小民,武断乡曲,人受其害,宜召之来,朕将勉谕之。”至是,诸郡富民至,入见。上谕之曰:“汝等居田里,安享富贵者,汝知之乎?古人有言:‘民生有欲,无主乃乱。’使天下一日无主,则强凌弱,众暴寡,富者不得自安,贫者不能自存矣!今朕为尔主,立法定制,使富者得以保其富,贫者得以全其身。尔等当循分守法,能守法则能保身矣!毋凌弱,毋吞贫,毋虐小,毋欺老,孝敬父兄,和睦亲族,周给贫乏,逊顺乡里,如此则为良民。若效昔日之所为,非良民矣。”众皆顿首谢。于是赐酒食以遣之。甲戌,罢太仓黄渡市舶司。凡番舶至太仓者,令军卫、有司同封籍其数,送赴京师。
二月丁亥,长淮、泰州卫军士运粮至淮安,遇风覆舟,漂没米二百七十余石。户部请赍其偿。上曰:“军士遇风涛覆舟,岂得已也。令勿偿。”
三月庚寅,免应天等十六府州税粮。戊戌,免徐州、邳州夏税。壬寅,迁兵部尚书滕德为户部尚书;以盛德昭为应天府知府。戊申,以吏部侍郎李廷桂为户部尚书。
四月,罢常州卫。
五月己亥,诏设科取士,乙巳,建斋宫于圆丘之西、方丘之东。丙辰,免苏州逋负秋粮三十万五千八百余石。
六月戊寅,应天府溧水县奏:久雨,江水冲溢,漂民居,上命户部赈恤之。诏天下府、州、县立城隍庙。辛巳,上谕中书省臣曰:“苏、松、嘉、湖、杭五郡,地狭民众,细民无田以耕,往往逐末利而食不给。临濠,朕故乡也,田多未辟,土有遗利。宜令五郡民无田产者,往临濠开种,就以所种田为己业,官给牛、种、舟、粮,以资遣之,仍三年不征其税。”于是,徙者凡四千余户。监察御史郑沂言:“京师为天下根本,四方之听瞻仰。爵位之设,当使内尊而外卑,内重外轻,所以隆国势而安天下也。今南京、北京知府与在外散府知府同称,甚失内外之统。宜改应天府知府为南京尹,则国体尊而爵位当矣。”从之。
七月壬辰,置水军等二十四卫。每卫船五十艘,军士三百五十人缮理,遇征调则益兵操之。诏于午门外择空地立亭建碑,刻国家政事可为定式及凡政令之善者,著以为法。辛卯,命编置直隶应天等十八府,州均工夫图册。每岁农隙,其夫赴京供役,岁率三十日遣归;田多丁少,以佃人充夫,其田户出米一石资其费用,非佃人而计亩出夫者,其资费则每田一亩出米二升五合,百亩出米二石五斗。乙未,宝源局火。丙申,以应天府同知兰以权为知府。庚戌,命户部榜谕天下军民,凡有未占籍而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