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合,且于各国均为失信。惟我中国办事均系十分遵约,一本万国公法而行;即如前与各西国所立各约,其中原有中国未尽出于情愿、勉为允许者,谅各国大臣亦所素悉。中国则于明知各约内有损于国、无益于民者,初未尝或有不行照办,不过期望各西国渐渐可以改以和平。
本爵兹将中外所办情形,详细照知各国;意惟在仍与法国不致失和,并欲使各国尽知中国与各国往来,总以遵从条约为重。如中、法和好之局果不能以成全,自应系法国独任其咎;所有各国因此事有受一切损伤之处,均应向法国索偿,于中国自应无与也。想各国素以「和睦公平」最为切要,自必有公平办法;中国亦愿保全通商大局,总期于体制无伤,方为妥善。倘法国故违公法,或于中国照会置之不复、亦不退出兵船,中国亦惟力是视也。希贵署大臣详核见覆可也。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九五二(一八七三页)。
照会美使杨约翰法占基隆坐索偿款中国万难接受欺蒙致谢关切调处
六月二十八日(八、一八),给美国公使杨约翰照会称:
昨准贵大臣照会,中、法一事,详阅本衙门照会,均已了然;凡有误会此事一切情形者,一阅此文,均得明晰。并荷贵大臣思得成全之法三层,昨日复承贵大臣枉顾,重荷种种关切,本衙门无任感佩。但此事最难堪者,闻法于五月十三日与越南新约,有逼令缴还中国印玺之说,显违津约第四款「伤碍中国威望、体面」之意。又六月十六日,谢署大臣照复本衙门,但言请人调停一节碍难允准;而孤提督先于十五日卯刻炮攻基隆炮台矣,谢署大臣文内并不言及,即巴大臣亦于十八日始行照会曾大臣言及基隆之役。而法国茹相函告中国驻法李大臣,云于十五日攻占基隆炮台,坐索偿款。是法国动兵在两国会议之际,实出情理之外。现即告以请人调处,法国坚执前意,恐未必照办;即贵国主一再贻书相劝,法国蔑理逞力,恐亦难受善言。若烦贵大臣赴沪与巴大臣面商,而法之故智仍系一面会商、一面寻衅;贵大臣徒劳跋涉,本衙门尤抱不安。本日已照会谢署大臣转致巴大臣,法国不容中国再有担搁及兵力从事中国必应照办各节,中国万难受其欺蒙;并令曾大臣等各回职守矣。所有感谢贵大臣之意,合行照会,并祈贵大臣电知贵国为荷。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九五九(一八八四页)。
照会各国公使法拒绝调停突袭基隆中国无从再与议商
六月二十八日(八、一八),给英国公使巴夏礼照会称:
本月二十四日,已将法国种种无理情节布告贵国在案。查谅山一事,先由法国起衅;中国仍欲保全通商大局,是以特派曾大臣等前往上海与巴大臣重申前议,仍归和好。乃六月十六日,接谢署大臣照会,但云准巴使函称听人调停一节,本国碍难应允,别无他语;而法兵已于十五日攻毁基隆炮台。昨又接南洋电信转据巴大臣照复,反谓中国有意耽误,无心拟办了局;且云法国若再以力从事,使中国必应照办:语多不近情理。且闻其又调陆队,由海防来华。是法国有意失和,已可概见;曲直是非,天下定有公论。中国虽欲顾全睦谊,无从再与商议,殊为惋惜!相应照会贵大臣查照可也。
同日给俄国公使、美国公使、德国公使、日本国公使、义国公使、和国公使、日国公使、比国公使、秘国公使、瑞瑙国公使、丹国公使、奥国公使、巴西国正使喀拉多,各照会均同上。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九六○(一八八五页)。
照会法署使谢满禄法袭取基隆并续调军队中国惟另筹办法以伸公法
六月二十八日(八、一八),给法国署公使谢满禄照会称:
前于六月二十日,以福建、基隆之事不胜诧异,并问取守基隆系何起见等节,照会贵署大臣转致巴大臣将文内各节及历次照会寻绎终始见复。兹接曾大臣等来电:接到巴大臣照会,仍未将本衙门明指各节终始寻绎,并谓我法国若再以力从事,使贵国必应照办等因。查贵署大臣于十六日致本衙门照会,甫以听人调停为碍难应允,而十五日业经袭取基隆;是乘商办调停尚无复音之际,遽尔用兵攻袭地方,此岂大国用兵之办法!今谓以力从事,殆犹以前此办法为得计;致中国力顾睦谊之心,无从再与商议。并据探闻法国又调陆队由海防来华,则贵国现在心力所注可知;是此后有伤我两国睦谊并致损各国商务大局,皆贵国之所为矣。中国惟有另筹办法,以伸公法而得事理之正。相应照会贵署大臣查照,并希转致巴大臣可也。
再,经此次照会后,曾大臣等各回本职办事;合并声明。为此照会。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九六一(一八八六页)。
粤省拟借洋款请予准行折
六月□□日,本衙门奏折称:
为奏明请旨事。
窃臣衙门于六月二十七、二十九等日接署两广督臣张之洞电信,内称防饷及协云贵、援闽济台军火用款甚巨,请借百万以备不虞,拟宝源、汇丰各半;请代速奏照会等因前来。臣等查粤省刻下需饷正急,拟续借洋款银一百万两以备不虞,仍由粤省自行筹还;自系实在情形。如蒙俞允,应由臣衙门恭录谕旨,照会英国使臣巴夏礼转饬该银行如数兑付,以应急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