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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法军侵台档案-清--第8页

ne)欲进据谅山,驻守观音桥之王德榜等部却之;法军失利。
闰五月初四日(六、二六)
赏刘铭传巡抚衔,督办台湾军务。
法以孤拔总统东方舰队。
闰五月初六日(六、二八)
法署使谢满禄照会总署:法军依约收取谅山被华军攻击,中国应负开衅之责。
闰五月初七日(六、二九)
总署照覆谢满禄:「天津简约」未定撤兵日期,法兵率往攻打,衅咎应由法负。
闰五月初九日(七、一)
法新任驻华公使巴德诺(JutesPatenotre)抵上海。
闰五月十一日(七、三)
以法有和意,命潘鼎新将前敌各军撤回谅山,并命岑毓英军仍驻保胜,不准轻进开衅。
闰五月十三日(七、五)
法水师提督孤拔抵沪。
闰五月十八日(七、一○)
刘铭传自天津南下往台湾。
闰五月二十日(七、一二)
法署使谢满禄照会总署:请中国明降谕旨撤兵,并索赔二百五十兆法郎,限七日内照允;否则,即自取抵押偿款。
张之洞接两广总督任。
闰五月二十四日(七、一六)
刘铭传抵基隆。
闰五月二十七日(七、一九)
授曾国荃为全权大臣,克日往上海与法使议办细约;并派陈宝琛会办。
闰五月二十九日(七、二一)
巴德诺允议商展限至七月底(公历),惟须先议偿款,再议「简明条约」其它细款。
六月初七日(七、二八)
曾国荃等在上海与巴德诺开始会议,巴要求革刘永福职及赔款。
六月初十日(七、三一)
越王阮福昊死。
六月十二日(八、二)
越王阮福昊弟福明权摄国事。
巴德诺照会曾国荃:中国赔款既有异议,限期已满,以后法国将任凭举动。
六月十五日(八、五)
法海军炮轰基隆。
六月十六日(八、六)
刘铭传督总兵曹志忠、章高元等击退基隆登陆法军。
六月十八日(八、八)
巴德诺照会曾国荃:法已取基隆为质押,暂不攻福州。
六月二十日(八、一○)
以法侵基隆,总署向法严重抗议;并照会各国,请秉公评论。
广西军撤入镇南关。
六月二十二日(八、一二)
廷臣会议对法和战全局,主拒绝偿款,仍请美国调处。
法军力攻沪尾,为提督孙开华所败。
曾纪泽晤英外次庞斯茀得(JPouncefort),告以法攻基隆事,望英能予公评或排解。
六月二十六日(八、一六)
英外相照会曾纪泽:英国以未知中、法议约详情,故难论法攻取基隆之是否合理。
六月二十八日(八、一八)
命沿海、沿江各省极力筹防。
六月二十九日(八、一九)
谢满禄再向总署致最后通牒,要求赔款八千万法郎,限二日答复(总署拒绝)。
六月三十日(八、二○)
准粤省向英商宝源、汇丰两行借银一百万两,以备协防云、贵及援闽济台军火之用。
七月初一日(八、二一)
法署使谢满禄下旗离京。
七月初二日(八、二二)
实授张之洞为两广总督。
以基隆击退法军(六月十五日之役),将刘铭传交部优叙,总兵曹志忠等赏赐有差,并发内帑三千两犒赏。
七月初三日(八、二三)
法海军突击福州师船,沉「扬武」等七舰,击毁船厂。
七月初六日(八、二六)
诏与法国宣战。
七月初七日(八、二七)
桂军进札谅山。
七月初八日(八、二八)
命发内帑十万两往福建备赏。
法军毁罗星塔及金牌炮台。
七月十七日(九、六)
命岑毓英等传知刘永福赶紧督军进取,云、粤各营亦应迅速进发。
七月十八日(九、七)
授左宗棠为钦差大臣,督办福建军务;福州将军穆图善、漕运总督杨昌浚帮办,张佩纶以会办大臣兼船政大臣;何如璋进京。
实授曾国荃为两江总督兼通商大臣。
七月二十七日(九、一六)
命何璟进京,以杨昌浚为闽浙总督。
八月初三日(九、二一)
美使杨约翰(JohnRYoung)告总署:巴德诺表示必须偿款,或以滇省建造铁路通商、或以基隆煤矿交法经营,方可了结。
八月初四日(九、二二)
杨昌浚率新军自江宁启行经赣援闽。
八月初九日(九、二七)
李鸿章告杨约翰:中国决不允偿款。
八月十三日(一○、一)
法提督孤拔攻陷基隆炮台,刘铭传退淡水(台北)。
八月十四日(一○、二)
孤拔炮击沪尾。
八月十六日(一○、四)
命岑毓英、潘鼎新进攻北宁、太原,以牵制台湾法军。
八月二十日(一○、八)
法军在沪尾登陆,为提督孙开华、章高元等所败,退回舰上。
八月二十二日(一○、一○)
命杨岳斌帮办左宗棠军务,设计渡台。
九月初二日(一○、二○)
命妥速筹办台湾至福建海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