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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法军侵台档案-清--第8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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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录给英外部照会
为照覆事。照得本爵大臣前准贵爵部堂公历本月初十日来文,比即转报本国国家;现准本国总理衙门电覆:所有中、法两国不协之处,中国国家可以允受贵国国家代为调停,以便和平商办。是以特请贵爵部堂于近日定一方便之期,俾本爵大臣得以前往会晤。届时当将本国所拟允许商议之办法及所奉谕旨按照如何情形方准本爵大臣商办之处,一并面陈于爵前也。相应照覆贵爵部堂,请烦查照。须至照会者。
光绪十年九月二十八日。
照录问答节略
光绪十年十月初一日申刻,曾侯率翻译官马格里、庆常赴英国外部,与尚书葛兰费尔会晤。寒暄毕。
葛云:『本部接巴使来电,据称中国允许英国调处及述中国所拟办法数条,均已阅悉;想贵爵大臣早有所闻矣』。
曾侯曰:『近接本国电报,知总署已将各条告于巴使转报贵国;今贵相既已阅悉,本爵无须再将各条申论』。
葛云:『本部堂前于伦敦府尹署中宴会之际,宣言调处之说。声明中、法两国若能同时皆请英国调处,则英国自必出力以排解之;倘二国不能同时皆请调处,则英国势难出力:此本部堂他日在府会中所言者。兹特为贵爵表说明白,以免误会』。
曾侯曰:『贵相所言,我甚明白』。
葛云:『本国所谓调处之道,必先有切实办法,方能代为和解。至起首之时,两国有何意见,英国皆可传达。即所请之事,在本国视之以为不近情理而逆料彼国尚可允许者,本国仍可代达;倘本国视之以为彼国万不允许,自不能代为传递。今中国所告巴使各条,在本国视之法国万不允许,是以不能转致法国。兹有本部致巴使电报,请其按照此意告知总署』。
曾侯曰:『中国处于目前情形,不得不如此立言。本爵虽知各条未必尽如贵爵之意,然贵相有何意见?尽可请巴使向总署斟酌;如有可变通之处,未始不可体贵国之美意,从长计议』。
葛云:『目前初开议论,居间者不能妄赞一词。若请中国先行退让,是损中以益法也。如既为区画而法国仍不允许,岂不为难!须待日后方可致词解劝,此时断不可行』。
曾侯曰:『本爵以为贵国出言解劝,中国易于迁就。盖有所退让,非让于法国,乃重贵国之友谊也』。
葛云:『法国封禁台湾一事,本国业已允许;故于此处当守局外之分。如法国专查台湾各口过往商船、不查及大洋行走之船,则英官仅照一千八百七十年所定律法行事;至英国遵守局外之明文,尽可不必宣示。此节,业已电知巴使矣』。
曾侯故作不解之状,问曰:『然则贵国既认法国封口之权,又不肯颁发局外之明文耶』?
葛云:『然』。又微笑云:『久闻贵爵为中国主战之人,信乎』?
曾侯曰:『法国如此无理取闹,凡中国臣子皆有主战之心。本爵亦自知有主战之名,洋溢中外;在本爵扪心自问,实非一意主战而不讲情理者』。
葛云:『此中底蕴,我深明白』。
曾侯曰:『现经贵爵、巴使与总署谈论,如本国于各条有所斟酌变通之处,本爵再当向贵爵陈说也』。言毕而散。
--见「中法越南交涉档」一三七七(二五○三页)。
出使大臣曾纪泽咨呈英外部对调停中法事照会译稿及法国勾尔瓦报馆主人嘎马与使馆参赞马格里往来函件
十二月初六日(一八八五、一、二一),出使大臣曾纪泽文称:
窃照本月中旬英、法新报屡言:中、法失和之事,英国欲为调停,法国甚愿而中国不愿等语。近日又有法国新报言:英国尚未向中国露出调停之意,不得谓中国已有不愿受英调停之据等语。本爵大臣因新报纷纷,恐英国有所误会;是以饬派马格里于九月二十日前往询问,旋于九月二十四日接准英外部尚书伯爵葛兰斐尔公历十一月初十日来文一件。除于是日电请示遵外,合将来文译汉抄稿咨呈贵衙门,谨请察核。
再,前据法国新报馆主笔人嘎马迭致马格里函,有从中调停之意。查两洋报馆主笔人,有为尚书者、有为公使者。如法国前任外部尚书沙梅拉库,授职之前、退位之后均常在报馆主笔;美现今驻英公使路威尔,由报馆主笔人擢授今职。是主笔人分位,皆非卑贱;而民主之国主笔人,尤为有权。本爵大臣未便将嘎马来函置之不理;比饬马翻译答以「俟有法国官员言此或接法外部文牍言此,乃可电告本国」。所有嘎马与马格里来往各函,一并译汉录稿呈送贵衙门,谨请察阅。
照录英外部照会
为照会事。本月初七日,马格里来至外部,代贵爵大臣询问新报传说斐理之言:『英国向法廷露出调停之意,尚未向中国提出调停之事,故不得谓中国有辞却英国调停之据。新报之言,未知确否』等因。本爵部堂查新报传说之语,是否全符事实,非本爵部堂所能言定。英国向于华、法两国之争持,诚愿从中排解;此意蓄之已久,贵爵大臣谅必知之。华、法两国虽先后各露有肯受调停之意,然未同时发出愿受调停之言。近来英国向中华提及调停之事,贵国未尝引伸英廷之说,俾能入场调处。本爵部堂与驻英法国公使则实曾谈及调停之事,惟中国肯受英廷调停与否,英国尚无所闻;又中国欲得何等规模始受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