乃恩格德尔之弟,逃归英明汗之莽古尔岱亦恩格德尔之弟,囊努克乃恩格德尔之子。)
是日,遗书於费阿拉:“奉汗谕:赴费阿拉之兵丁皆带回,英额之一百兵,五十驻宣堆子,五十驻兆嘉。温德痕河之六十步兵驻赫彻穆,勿与汉人同驻,另择有利之地驻之。一有信息,即往该处告之,觅踪时,则向南山方向。”
初七日,置三十桌,杀一牛一羊,以饯行之礼,请科尔沁之岱青台吉、扎鲁特内齐汗之子色楞台吉入汗之院内,岱青於汗右、色楞於汗左,坐於床下,宴筵。
初八日,於辽河岸,有二蒙古人由彼方偷越前来,见高游击所属二台之汉人,下马,执一汉人,正当解取衣服之时,一名吴老汉之汉人,乘蒙古人之马前来报汗,因此以其所乘之马赏给之,并赏银十两。
是日,命巴达游击率每旗十名巴牙喇,至蒙古界内,侦探众贝勒所往之踪迹。
正黄旗汉人备御陈万卫,往复州收打官粮时,偷取官粮二十二车。率其前往之额真李继孝参将闻之,笞责三十棍释放。汗闻之曰:“凡偷盗汗之官粮罪大矣。唯尔异之,为何杖而放
耶?著将李继孝治罪,并再将陈万卫逮捕之。”经审陈万卫,其父原乃驻汤山之守堡,因被毛文龙所杀有功,遂奏汗。汗曰:“陈万卫因父之功,已授备御,且敕书载世世不绝其功。今盗粮情实。傥若未曾盗粮,李继孝杖之,尔为何不上讯之?著以盗粮之罪抵尔父之功。”故赦之。杀与陈万卫一同盗粮之千总五炳杰,其兄王世杰因曾捕送奸细有功,故养之。
正蓝旗汉游击高明和,於汗城内捕一奸细解来。报汗,汗曰:“傥今後有罪,可以此为功。著记之。”
蒙古斋赛贝勒之名【原档残缺】人,携二十八口、牛二头、车二辆,逃来十方寺。
初九日,每牛录遣五人前往增援量粮之人。并致书该处曰:“奉汗谕,著仍照前之行文日夜加速办理,事竣即来告之。务加妥慎行事。”
是日,汗曰:“命驻东京城之每牛录五十名披甲将其马匹牵来,挨次与铁匠、银匠之马匹,拴於此处。”
连山关之汉人男丁四十人、妇女二十人,牵马十八匹、牛五头、骡四头、驴二头叛逃,被多璧叔牛录之窝赫德代子拿获,并遣二人来告。
初十日,增派戍守之兵,栋鄂额驸往驻海州,达柱虎往驻耀州,毛巴里往驻牛庄。临行时汗曰:“务谨谨小心。好生看守对高平、右屯卫方向之火药库②。傥见彼处兵少,则令步兵伏於这边,率全部马兵,向步兵处【原档残缺】回击之:傥兵众【原档残缺】不可出。至於驻堆子之人,当将窝铺【原档残缺】堵严,於内点火居住,不使外面看见火光【原档残缺】”
达尔汉侍卫,原乃路人之子,幼时被汗收养为子。因其能言善谋,奉为五大臣内之贵臣。晚年心变,以悖逆而降之。不久卒,时年四十八岁。
十一日,恩格德尔额驸之妻格格置三十桌,杀牛一头、羊一只,汗与大福晋前往格格家赴宴。汗之躬亲赴宴,乃念格格去异国受难而回死而复苏,如同被掠於敌而复得回者,故汗亲往欢会之。
分辨众官,书其官名於绿头牌上,观时,阿布泰舅舅执达尔汉侍卫之牌文问曰:“其旗伞已移其子珲塔名下,此文如何处之?”汗曰:“不可谓之侍卫阿哥有功,其功已被其自毁矣。何
谓小过?如同徵赋,挨次夺取诸小弟之财物者,乃大过矣。至於往十三山,一闻有蒙古人,即弃地而回,并自称身不当政,与我何干?因此,众贝勒诸弟皆嫌之,然为父我既已养育之,则不能绝其爱。”故罢其一等总兵官,授其子珲塔以一等副将之职。
①原转抄本签注:谨查该段最後一句为太宗皇帝年间所补。
②原转抄本签注:谨查tuwai kude盖指装火药之器皿。(本书译作“火药库”)
第六十一册 天命九年正月至六月
往取恩格德尔额驸户口之大贝勒、阿敏贝勒、莽古尔泰贝勒、四贝勒、阿巴泰台吉、德格类台吉、阿济格台吉、斋桑古台吉、济尔哈朗台吉、多铎台吉、岳托台吉,初九日於恩格德尔额驸驻地过夜,初十日携户口启程。额驸之弟莽古尔岱同来。巴珲、拜噶勒已连夜前往先遣之巴拜处打探消息。十二日,米赛,孟格图、伯格依、戴珠虎来报额驸之子小囊努克,已去其祖父达尔汉巴图鲁处之消息。
十二日,汗曰:“前往量粮之诸大臣,尔等於量上一屯之粮时,即遣人去下一屯,命将所有粮食出窖置之,如此则一至即称窖外之粮易也。若不预先派人令将粮食出窖,待量粮之人到後方令出窖,则何时量完?当预先询问有粮无粮,有粮即令取出称量,勿加执之;凡不出报而谎骗之人,则与无粮之人一并执之。不分昼夜,速行完竣。”
是日,汗曰:“往古城、都尔鼻割草之人,皆遣回来。随往之兵丁,俟土河之人完竣後,尾随归来,各回驻地。”是日,汗日:“前往达岱塔及十方寺二处割草之人,皆令回来,兵丁亦皆返回,各回驻地。”是日,汗曰:“著巴达、图黑以及与尔等一起之八十人速搭窝棚窝棚内可点火,窝棚口向此方。事竣与众贝勒同归。”
十二日,种棉者与看守果木之人不足,则不足之。无粮者,按前文办理,粮多者,造具清册徵收之。傥粮多者欲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