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之,即将禾齐根割之。
第二十五册 天命六年八月
八月初一日,遣诸申二人,汉人一人,赍书与出征之四贝勒曰:“瘦马留彼处饲秣,壮马由诸贝勒携归。”
初三日,赎斋赛贝勒之使者至,献马二千匹、牛三千头、羊五千只及斋赛亲生之二子一女。
初三日,汗赐阿泰及阿布图巴图鲁银八十两,遣往黄泥洼守。
初四日,汗遣使二人往谕出征诸贝勒曰:“为赎斋赛贝勒,来献牲畜一万。著大贝勒、四贝勒先回,阿敏贝勒、莽古尔泰贝勒率大军随后。”
金州海南岸山东方向,有人乘夜驾一小舟前来,欲潜渡此岸人户,为金州参将爱塔设伏之把总预先得知,即往缉拿。小舟急返,触石舟碎,舟中人皆溺死水中。自水中擒获十人,初四日解送前来。汗嘉爱塔随处谨慎,无隙可乘,遂送银五百两,令随意犒赏军士。
戍守海州一带辽河之人,见辽河渡口彼岸有汉人驾四只船驶来,乃放炮迎击,彼遂退回。擒获其乘小船之二人,初七日解送前来。
初八日,喀尔喀贝勒卓里克图属下逋逃九人来归。
初八日,四贝勒、阿敏台吉抵汗城。初九日,萨哈勒察与锡喇纳之祖父出使蒙古。
初九,寅日酉时汗率四贝勒、阿敏贝勒与斋赛各刑白马一匹盟誓。其辞曰:“我满洲国与尔斋赛蒙古国,素相和好。然尔斋赛轻信叶赫之言,杀我使者和托,援助获罪之叶赫,侵我乌
扎路。再又助明,三次与明盟誓,欲征伐我。又兵至铁岭,杀我属之人,掠夺牲畜。故天厌尔恶,以尔畀我。我不忍杀生擒之人,留而养之。但念收养必得其益,遂将尔释还。倘尔斋赛不念养父之恩,不思众弟之情,归故土后复生贰心,则天必谴责,降罪於身,以至於死。倘我骗取畜产,不释尔还,则殃及我身,以至於死。”
初九日,额尔德尼巴克什送书与大贝勒之后归还。
初十日,遗书贝勒曰:“著选爱塔部下之贤能官员一人,代爱塔为主半,统爱塔兵往金州。命沿海之黄骨岛、石嘴堡、望海埚、归化堡等处及其屯民,悉退居距海六十里之外,事毕覆奏。驻守兵丁,当遵从汗谕。至上述四堡地方,可复写前颁告谕,广为贴示。”
十二日,总兵官汤古岱、杨古利率兵二千往盖州换防。多璧叔属下图勒昆及八旗之八人和汉人二十四人往风凰城居住。
大贝勒、莽古尔泰贝勒、德格类阿哥、岳托阿哥率兵三千往辽东城七百二十里外,牧金州至旅顺口沿海各城堡居民,十一日还汗城。
十二日,升参将爱塔为副将。
十二日,汗由镇江之俘获中选上等牛二千头分赏於有职之人。赐达尔汉侍卫十五头,阿敦阿哥、阿巴泰阿哥各五头,总兵官各四头,副将各三头,头等参将各二头、二等三等参将每二人合分三头,三等游击各一头,牛录备御每二人合分一头,闲散备御、护军小旗长每五人合分一头、千总每十人一头。诸汉官共赐牛百头、人二百户,由抚顺额驸监赏。佟家人赐牛二百、人二百、驴一百。以略镇江多有俘获者,赐达尔汉侍卫旗下一百三十头、阿巴泰阿哥旗下一百二十头、大额驸旗下八十头。
十四日,金州地方长山岛民叛,莽古尔泰贝勒、达尔汉侍卫率兵二千住征。遗书长山岛民曰:“尔等先缚献首恶者,可赦尔众不死也哉!”
十五日,斋赛贝勒之赎身质子至,德格类阿哥、齐尔哈朗阿哥、岳托阿哥、阿济格阿哥至五里外,宰牛羊迎之入城。时汗率福晋、诸贝勒已诣新居,引之见汗、八旗宰八牛宴之。
十七日,命按旧例从速催纳正赋粮草,以饲牲畜。
赐斋赛贝勒蟒缎镶沿黑貂皮朝衣、貂皮皮袄、貂皮帽、猞猁皮子、密绵靴、玲珑腰带及雕花撒袋、弓箭全副、备雕鞍马一匹,明甲一副、盔、甲蔽手全副、次等甲一百副。
十八日,诸贝勒亲至十里外,宰二牛、二羊设宴,为斋赛贝勒饯行。派雅克禅布库、伊萨穆、博齐三人送之去。
二十日,八贝勒分取斋赛送来之马匹、羊只。羊只赐给都堂、总兵官。其馀牛,按职次分赐都堂、总兵官以下千总以上各官。
二十日,莽古尔泰贝勒、达尔汉侍卫率兵二千往征长山岛,歼明军二千,遣爱巴里等五人前来告捷。
二十日,伊荪隐匿盗案不报,罢其副将职官。升雅荪为二等参将。
二十一日升城游击拜音达里为三等参将。升三等游击巴布泰、尼音珠为一等游击。升备御方吉纳为一等游击。授扎克都里为一等游击。其德珠、唐丘为三等游击。升三等参将匠役阿
尔布尼、豪撒、扎奇巴、星建为一等游击。曾命撰拟告示曰:“以莽古尔泰贝勒之俘获,给阵前攻战之四百汉人,以妇女四百。差遣之一百人,赏银四两。”该告未已於十一日发出。把总四人各赐一女。
二十二日,遣图鲁什巴克什与科尔沁部使者古木布、明安老人之使者及扎尔固齐老人之使者同住蒙古。
二十三日,喀尔喀部卓里克图贝勒属下四人携马八匹来归。
二十四日,每旗各派副将之子一人,率游击、备御及每牛录甲士十人往镇江秣马。萨水哈图自莽古尔泰贝勒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