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分散于外,阅时已久,现在藏贮之家未能尽知呈缴,现饬地方官及敎职等晓谕士林书贾,凡有存留者,勒以限期,务令陆续缴官,不得存留。俟积有成数,臣卽汇齐解京销毁。
再,查沈德潜重刻自序内,载有「南粤、西江翻刻,比初次刻本错字尤多」之语,则广东、江西二省,另有翻刻板片可知。臣现在移咨,一体查缴销毁。兼恐江苏地方,亦于未经删定之先,另有翻刻之板,并饬各属细加搜访,以免留传外。
所有臣遵奉谕旨查办缘由,谨恭折覆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知道了。
(宫中朱批奏折)
三六四 浙江巡抚三宝奏遵旨查办应毁书籍情形折
乾隆四十二年正月初三日
浙江巡抚臣三宝谨奏,为查缴应毁遗书,遵旨覆奏事。
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承准大学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内开,十二月十三日奉上谕:据海成奏将各属续获应毁书籍分晰开单进呈,并称云云。钦此。遵旨寄信前来。臣跪读之下,惶悚靡宁,愧惧交集。
窃查浙江省自办缴遗书以来,臣凛遵圣训,时刻留心,设法搜寻,或派委人员分头购觅,或责诸州县严饬乡保家谕户晓,不论断简残编,均卽收买,总期搜罗净尽。其书局汇收各书,前后奏缴备采各书,共十五次,计书四千六百种外,又奏缴过应毁各书共六次,计书三百一十五部。计自奏缴之后,现在又有零星收积违碍各书计二十七种,共四十三部,又前已缴书内续获重复之书四十二部,通共八十五部,收存在局。仍复陆续购寻,未能多得。盖缘浙省藏书素以杭州、嘉兴、湖州、宁波、绍兴等五府为最,而此等藏书之家,子孙多列绅士,凡书中有违碍者不肯买存,书贾人等亦鲜售卖。且屡经宣布谕旨,训示详明,羣知警惕,不敢藏匿,自蹈罪愆。惟金华、衢州、严州、温州、处州等五府,道远地僻,前明不经之书,或恐其祖父遗留,子孙不攻笔砚,未能清检,是以臣屡为着意,每严饬各属遍为访寻,均不过零星收积,虽经留意查购,而所收仍属无几。此臣前后查办书籍之实在情形也。
兹奉圣谕严饬收查,务使应毁之书尽行缴出,勿使稍有隐匿。臣惟有益加上紧严督委员及地方各官加意搜罗,务期尽净,不敢视为具文,致民间尚有潜藏,别经发觉,自甘咎戾。谨将现在收存在局书籍八十五部,开录书目清单,先行恭呈御览。
俟再积有成数,委员解交军机处查收,进呈销毁外,所有查收办理缘由,理合恭折覆奏,伏祈皇上睿鉴。谨奏。
乾隆四十二年正月十七日奉。
朱批:览。钦此。
(军机处录副奏折)
三六五 江苏巡抚杨魁奏遵旨查办并呈交应毁书籍折
乾隆四十二年二月初三日
江苏巡抚臣杨魁谨奏,为遵旨查办并再陈现缴应毁书籍,仰祈圣鉴事。
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承准大学士舒赫德、于敏中字寄,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十三日奉上谕:据海成奏将各属续获应毁书籍分晰开单进呈,并称自展限倍价购买以来,云云。钦此。钦遵。臣跪读之下,实深惭悚。
伏查江苏省搜缴伪妄遗书,先经升抚臣萨载钦遵谕旨,晓谕收藏之家及书贾坊林悉数呈缴,并勒限半年,委员遍加访觅,用价购买。又遵旨于限满之后,仍督饬各属设法妥办,以冀尽缴无遗。将所获板片、书籍节次开单,奏蒙圣鉴,俱经解送销毁在案。
臣于到任后,加紧接办,督饬地方敎职各官,悉心搜访,不拘诗文杂着并传奇小说,俱实力购觅。据各委员陆续缴送新得悖谬书籍一十六种,又重复违碍应毁各书四十一种,计一百八部,于上年十月初四日具折开单进呈,一面咨解军机处交收销毁在案。
自上年十月缴送后,又饬各属上紧购觅,凡有隐藏未首之违碍书籍,俱令及早呈献,及已有名目应营销毁之旧本、旧板,俱给价收买,严饬地方官尽力搜寻。臣复派委在苏试用佐杂闲员,分赴城乡各处有书之家,严切劝谕,各自检点搜寻,并向售书坊肆遍加搜觅。截至年底为止,据各委员并敎职等官陆续收缴违碍之书四十二种,共二百六十七本。臣与藩臬两司督同局员,逐加检阅,内有语涉悖谬,并字句亦有违碍。又查缴重复应毁书八十八种,共二百六十一部。臣谨分晰开具清单,恭呈御览。一面委员解交军机处查收转奏,请旨销毁。臣仍将新购各书目及著书人姓氏里居,通咨各省一体收缴。
再:查江苏为储书渊薮,又好为记载著作及文集尺牍之剞劂者原多,此等书籍及板片,各本自相收贮,并非通行诵习之书,大概隐藏日久,后人未能悉知,虽遍加晓谕搜罗,难以一时净尽。惟有认真到底,不尽不已,务使民间家喻户晓,皆知应毁之书,尽缴则无后累,收藏则应治罪,自必互相告诫,踊跃呈缴,可冀由渐以至净尽。臣现在钦遵谕旨,严饬各属加意收查,仍派试用闲员分头购觅,给价收买,实力妥办,并再广为晓谕,俾士民咸知奉法检寻,争先呈缴,毋许稍有隐匿。更令各学敎官向所管生童谆切劝谕,有则尽缴,无则结报。如此殚心筹办,不遗余力,士民具有天良,谅不敢明知隐藏,自贻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