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大学士臣梁国治
户部尚书臣曹文埴
工部尚书臣金简
吏部侍郎臣彭元瑞
户部侍郎臣董诰
礼部侍郎臣陆费墀(军机处录副奏折) 一一○九 吏部为知照曹文埴等罚俸事致稽察房移会(附黏单)
乾隆五十年八月初四日
吏部为遵旨查议事。
考功司案呈,吏科抄出本部题前事等因。乾隆五十年七月十四日题,本月二十日奉旨:曹文埴着销去纪录一次,免其罚俸;彭元瑞、陆费墀俱着销去纪录一次,其从前罚俸之处,仍各注于纪录抵销。钦此。相应抄单知照可也,须至移会者。
计黏单壹纸。
右移会稽察房。
附 黏单
吏部题遵旨将户部尚书曹文埴等罚俸本
会议得,内阁抄出臣曹<文埴>、彭<元瑞>、陆<费墀>奏称,本月初十日报蒙发回文津阁陈设《清文鉴》,未照清文体制书写,臣等未能看出酌改,殊属错悞。今蒙皇上指出训示,实深惶悚,相应请旨将臣等交部察议。为此谨奏。乾隆五十年六月十四日奉旨:知道了。钦此。钦遵。抄出到部。
查办理书籍理应详细校核,毋致错悞。今文津阁陈设《清文鉴》等书册内提要,未照清文体制,自左而右书写。尚书曹<文埴>等未能看出,应行议处,应将户部尚书曹<文埴>、吏部右侍郎彭<元瑞>、礼部右侍郎陆<费墀>,均照不行查出罚俸六个月例,各罚俸六个月。查曹<文埴>有纪录九次,应销去纪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免其罚俸;彭<元瑞>有纪录八次,前议罚俸一个月注抵,今议罚俸六个月,连前共罚俸七个月,应销去纪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其从前罚俸一个月之处,仍注于纪录,合计抵销;陆<费墀>有纪录三次,前议罚俸三个月注抵,今议罚俸六个月,连前共罚俸九个月,应销去纪录一次,抵罚俸六个月,其从前罚俸三个月之处,仍注于纪录,合计抵销。(内阁移会) 一一一○ 军机大臣为传谕查改《通志 食货略》体例内容事致四库馆总裁函
乾隆五十年八月十八日
启者:
本日面奉谕旨:此次呈进之《通志 食货略》内所载《田制》一门,首列屯庄、旗地,于节制未为妥协。天下民田,为国家惟正之供,则壤成赋,令典綦详,自应首先胪列;而旗地、圈地、屯庄等项次之;再,民间田亩,我朝尽除明季加派,并永不加赋、蠲除丁粮之处,祇略见于案语中,其明季如何加派及本朝如何除弊,书内未经叙及,应详悉查明载入。又此门内,康熙、雍正、乾隆年分增定典制,俱应照书写顺治元年之例,提行另写,以清眉目。今乃接连书写,未能明晰。至崇德二年屯田事宜,转叙入下卷内,先后亦属倒置,并传谕该馆总裁等一律遵照查改,另行呈览。钦此。
为此奉闻,希卽遵旨妥办,并将底本先寄围看定【真按:不知此围何义 岂乾隆围猎之事 则不在宫中矣.】,再行缮写进呈。顺候不一。(军机处上谕档) 一一一一 谕内阁着四库馆总裁将《河防述言》一书录入四库全书
乾隆五十年九月二十九日
乾隆五十年九月二十九日内阁奉上谕:
前命阿弥达前往青海迤上穷溯河源,旋京具图呈览,随御制河源诗文,并令馆臣编辑《河源纪略》,录入四库全书,以昭传信。四库书中从前言河源者甚多,从未有探本穷源以及方向、山川皆能符合者。近阅《河防述言》一书,卷首冠以河图,朕详加检阅,内所载源流、方向、山川形势,与阿弥达所奏相符。此图为张霭生所著,其书则系采述陈潢议河之言,汇辑成编,颇为精当。因思河源之说从来疑信半参,历数千百年,今始考信明确,而张霭生之图在数十年前适与今图脗合,乃其书没而不彰,非所以扬善志美也。着四库馆总裁即将《河防述言》一书录入四库全书,附于靳辅《治河奏绩》一书之后,以示朕博采羣言、片长必录至意。钦此。(军机处上谕档) 一一一二 浙江巡抚福崧奏覆本年搜缴《通鉴纲目续编》部数折
乾隆五十年十月二十五日
浙江巡抚臣福崧跪奏,为遵旨搜缴《纲目续编》,恭折汇奏事。
恭照前奉颁发《通鉴纲目续编》改本一部,钦奉谕旨,令将抽改若干部年终汇奏一次。钦此。钦遵。当将先后查获一百七十四部抽改给还缘由,恭折奏明在案。
臣嗣复钦遵谕旨,将《纲目续编》第七、第八两函改正之本,照原板式样一律刊刻,刷印成帙,分发省局暨各府州县,责成该地方官及各学敎职不动声色,明切晓谕,俾藏书之家一经呈缴,便可领换完善之本,不至稍有隐匿。臣犹恐办理尚有懈忽,饬令按月具报,分别察核。兹自本年正月起截至十月底止,据各属陆续禀报,复经查获一百三十五部,俱已随时换给,所缴原书现据解贮省局。
除委员赍送军机处查明销毁,并仍督饬各属广为搜罗,务期查缴净尽外,理合恭折具奏,伏乞皇上睿鉴。谨奏。
朱批:览。(宫中朱批奏折) 一一一三 两广总督富勒浑等奏覆本年并无抽换《通鉴纲目续编》折
乾隆五十年十月二十六日
两广总督臣富勒浑、广东巡抚臣孙士毅跪奏,为循例奏闻事。
乾隆四十八年钦奉上谕:《通鉴纲目续编》内《发明》、《广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