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其尚未行世也。夏书所据者,除《明史》及永乐、正德、嘉靖等数朝实录外,多据乾隆官撰之《通鉴纲目三编》,谓可弥未见实录之阙。元顺帝为宋恭帝之私生子,权衡《庚申外史》纪之,建文逊国出亡,未尝自燔,谷应泰《明史纪事本末》详之,夏书皆以为可信;又所系论评,多采《乾隆御批辑览》及《三编》发明,胥为究心史学者所不惬心;270、271、272、273页未曾扫描,缺!
书 名 卷 数 撰著人 附 考
《宋元资治通鉴》 一百五十七卷 明薛应旂撰
《资治通鉴后编》 一百八十四卷 清徐乾学撰
《续资治通鉴》 二百二十卷 清毕沅撰
《明 纪》
六十卷
清陈鹤撰,
其孙克
家续成
《明通鉴》 一百卷 清夏燮撰 附有《目录》若干卷。
《资治通鉴补正》 二百九十四卷又《补正略》三卷
清严衍撰 又童和豫为撰《刊误》二卷。
《续通鉴长编拾补》
六十卷
清黄以周、秦缃业同辑
右续补司马氏《通鉴》
《资治通鉴纲目》 五十九卷 宋朱熹撰 卷首凡例一卷。
书名 卷数 撰著人 附 考
《资治通鉴纲目续编》
二十七卷 明商辂等
奉敕撰
《资治通鉴纲目前编》 二十五卷 明南轩撰
《资治通鉴纲目三编》
四十卷
清乾隆中敕撰
《通鉴辑览》 一百十六卷附《唐桂二王本末》二卷 清乾隆中敕撰
《三朝北盟会编》 二百五十卷 宋徐梦莘撰 用纲目体,故附于此。
《通鉴续编》
二十四卷
元陈桱撰 此书为纲目体,非续《通鉴》。
《辽史金史纲目》
三十卷
清杨陆荣撰 辽十五卷,金十五卷。
右为朱熹因《通鉴》所作之《纲目》及纲目体之各编年史
三、以事为纲之纪事本末
刘知幾谓史有二体,纪传、编年是也。论者多谓纪传以人为主,编年以年为主,而未及以事为纲之记事体,犹不得谓之尽致也。吾谓正史有本纪,其标目为某帝,其内容则为编年,此以年为主之史也;又有列传以纪一人之行迹,此则以人为主矣;然正史中又有书、志,书、志所纪,于典章制度之外,或纪一事之首尾,如《史记》之有《封禅》、《河渠》二书是也;由是言之,虽纪传体之正史号以人为主者,亦含纪年、纪事之二体在内矣。《说文》之释“史”字曰,史,记事者也,史指记事之官,固非指书而言。然凡名为史之书,必职司纪事,又不待言。无论其体以人为主,以年为主,而皆属记事之史。魏元晖招集儒士崔鸿等,依仿梁武帝《通史》,而取其行事尤相似者,以为《科录》,或云,撰录百家要事,以类相从(据《史通 六家》及《魏书 宗室传》),此实纪事本末一体之滥觞。特以事为纲之史,在唐以前则甚罕见,而《科录》一书亦早佚,故知幾不复举之耳。梁启超有言,善钞书者可以成创作,荀悦而后,惟袁枢是也。盖苟悦取《汉书》之文,分年排纂,以成《汉纪》二书,非于《汉书》之外,别取新材,然能易其纪传体为编年,为后来作史者所仿效,此即钞书可以成创作之显例也。袁枢生于南宋,以《通鉴》纪一事而隔数卷,首尾难稽,乃自出新意,区别门目,以类排纂,每事各详起迄,自为标题,每篇各编年月,自为首尾,始于三家之分晋,终于周世宗之征淮南,凡得二百三十九事,厘为四十二卷,名曰《通鉴纪事本末》。此书亦全抄《通鉴》而成,别无取材,然能易其编年体,而以事为纲,此亦善钞书可以成创作者也。枢书既成而未显,孝宗淳熙三年十一月,参政龚茂良始言枢所编纪事有益见闻,诏严州摹印十部,仍先以缮本上之(王应麟《玉海》),帝读而嘉叹,以赐东宮及分赐江上诸帅,曰,“治道尽在是矣”(《宋史》本传)。而杨万里叙其书,则曰:“大抵搴事之成,以后于其萌,提事之征,以先于其萌,其情匿而泄,其故悉而约,其究遐而迩,其于治乱存亡,盖病之源,医之方也。”此皆缘其书之精善,见称于当世君臣者也。
章学诚极推崇袁书,谓有化臭腐为神奇之效,于《文史通义 书教篇》申其旨云:
司马《通鉴》病纪传之分,合之以编年,袁枢《纪事本末》又病《通鉴》之合,而分之以事类。按本末之为体也,因事命篇,不为常格,非深知古今大体,天下经纶,不能网罗檃括,无遗无滥,文省于纪传,事豁于编年,决断去取,体圆用神,斯真《尚书》之遗也。在袁氏初无此意,且其学亦不足与此,书亦不尽合于所称,故历代著录诸家,次其书于杂史,自属纂录之家便观览耳。但即其成法,沈思冥索,加以神明变化,则古史之原,隐然可见。书有作者甚浅,而观者甚深,此类是也。故曰神奇化臭腐,而臭腐复化为神奇,本一理耳。
寻此所论,其旨有二:一谓《尚书》为记事之祖,袁氏师《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