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事则无惮罚。如此则臣等保任薛向必能上副朝廷改法之意。如将来败事,臣等各甘同罪。取进止。
【论许举留守令敕札子】
臣伏奉今月二十九日中书降到敕语“诸州知州、知军、知县、县令内,有清白不扰,而政迹尤异、实惠及民,有如系三周年或三十个月替、到任已及成资,系二周年替、到任已及一年已上,其知州、军许本路安抚转运使副判官、提点刑狱,知县、县令即更与本处知州、军通判,并连署同罪保举再任。仍须于奏状内将本官到任以来政迹可纪实状,一一条列,奏委中书门下更加察访。如不是妄举,即进呈取旨,当议量所述政迹及合入资序,推恩许令再任”令臣撰敕辞者。
臣窃以谓朝廷欲使令守之宜民者久于其官,诚亦方今政务之先急,然敕意有于方今事变尚未合者。今审官除知州、军皆待一年八月阙,知县、县令亦大抵待阙一年以上。今若使系三年及三十月替者,须候成资方得举留再任,比及朝廷报许,即其人系三十月替者,已及替期,系三年替者,亦已去替期不远。待阙之人亦已赴任;虽未赴任,亦多已待阙一年,方复使之还就审官,别求差遣,即于人情有所未安。兼朝廷欲使守令久于其官,为其自知势可以久,则果于有为,而又上下相安,莫有苟且之意,则必候成资然后许之再任,孰若一年以上即皆许之举留。
如此则已除待阙之人,免往返之劳弊;而被留之守令,又早自知其当久,而于兴利除害敢有所为。所有敕词,臣虽已具草,如以臣议为允,只乞于所降敕语内,除去“如系三周年或三十个月替、到任已及成资,系二周年替”二十二字。取进止。
【乞朝陵札子】
臣当仁宗皇帝、英宗皇帝迁坐之时,方以遭丧疾病在外,今蒙召还,复备从官。伏见朝廷将命官朝拜诸陵,臣欲备使,冀得少纾蝼蚁区区感慕之情。伏望圣慈特赐矜许。取进止。
【乞免修实录札子】
臣准ト门报敕,差臣与吴充同修英宗皇帝实录。窃缘臣于吴充为正亲家,虑有共事之嫌。今来实录院止阙吕公著一人。臣于讨论缀缉,不如吴充精密,若止差吴充一人以代公著,自足办事。伏望圣恩详酌指挥,所有敕牒,臣未敢受。取进止。
【乞改科条制札子】
伏以古之取士,皆本于学校,故道德一于上,而习俗成于下,其人材皆足以有为于世。自先王之泽竭,教养之法无所本,士虽有美材而无学校师友以成就之,议者之所患也。今欲追复古制,以革其弊,则患于无渐。宜先除去声病对偶之文,使学者得以专意经义,以俟朝廷兴建学校,然后讲求三代所以教育选举之法,施于天下,庶几可复古矣。
所对明经科欲行废罢,并诸科元额内解明经人数添解进士,及更俟一次科场,不许新应诸科人投下文字,渐令改习进士,仍于京东、陕西、河东、河北、京西五路先置学官,使之教导,于南省所添进士奏名,仍具别作一项,止取上件京东等五路应举人并府监诸路曾应诸科,改应进士人数,所贵合格者多,可以诱进诸科向习进士科业。如允所奏,乞降敕命施行。
【庙议札子】
准中书门下奏,准治平四年闰三月八日敕,迁僖祖庙主藏之夹室。臣等闻万物本乎天,人本乎祖,故先王庙祀之制,有疏而无绝,有远而无遗。商、周之王,断自稷、契以下者,非绝喾以上遗之,以其自有本统承之故也。若夫尊卑之位,先后之序,则子孙虽齐圣有功,不得以加其祖考,天下万世之通道也。窃以本朝自僖祖以上,世次不可得而知,则僖祖有庙,与稷、契疑无以异。今毁其庙而藏其主夹室,替祖考之尊,而下附于子孙,殆非所以顺祖宗孝心、事亡如事存之义。
求之前载,虽或有然,考合于经,乃无成宪。因情制礼,实在圣时。伏惟皇帝陛下仁孝聪明,绍天稽古,动容周旋,惟道之从。宗祀重事,所宜博考。乞以臣等所奏,付之两制详议而择取其当。
【议服札子】
先王制服也,顺性命之理而为之节。恩之深浅,义之远近,礼之所与夺,刑之所生杀,皆于此乎权之。传曰:“三年之丧,未有知其所从来者也。”盖期年及缌麻缘是以为衰,而其轻重迟速之制,非得与时变易,唯贵之于贱,或降或绝或否。盖在先王之时,诸侯大夫各君其父兄,欲尊尊之义有所伸,则宜亲亲之恩有所屈,此其所以降绝之意也。自封建之法废,诸侯大夫降绝之礼,无所复施。士大夫无宗,其嫡孙传重之属,不可纯用周制。臣愚以谓方今惟诸侯大夫降绝之礼可废,而嫡子死,非传爵者,无众子,乃可于嫡孙承重,自馀丧服,当用周制而已。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