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其无如是之多也。」按:已上诸儒之说,犹皆未得要领也。记文所言地理之数,颇为错杂不齐,周章无定,今欲断其事理之是非,必先考求其文义,文义得而事理之是非自见矣,亦可不必辨矣。「凡四海之内」为一段,「天子之县内」为一段,其篇末记者亦作两段,文自释之。今必合篇末之文并论,而后此两段之文可明,学者合前后观之可也。「凡四海之内」一段言畿外八州之制。天下九州岛岛,王畿居中,其外八州,州各方千里;画为百区,区方百里,是为方百里者百。
此以开方之法推之,千里合之万里,所谓百里开方者也。封公侯方百里之国三十,去三十区,尚余七十区,是方百里者七十也。此下伯子男之国,又变言此七十区为区方千里,此以再倍开方之法推之,千里合十万里,所谓千里开方者也。伯七十里之国,开方四百九十里,一区建七十里之国二,尚余二十里;凡六十国,共去二十九区四十里,尚余四十区六十里。此余数仍以百里开方者言。子男五十里之国,开方二百五十里,一区建五十里之国四,凡百二十国,共去三十区,尚余十区六十里。
此余数仍以百里开方者言。以是为附庸间田。「天子之县内」一段,言畿内一州之制。百里之国亦以百里开方者言,七十、五十里之国亦以千里开方者言,今按:记者之言所以如此者何也?盖其意谓以「地」言,则禹贡之「九州岛岛」,孟子「海内之地」,方千里者九,其数固不可增减矣。以「禄」言,则孟子「天子千里,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四等之地」,上既取而述之,其数亦不可增减矣。以「国」言,则当时古志有周千八百国说见郑注。
又欲合之而不可少矣。于是欲以「四等之地」,分之于九千里之中,厘而为千八百国之数,然诚有所甚难计数,推之是必畿外八州,每州为二百一十国,畿内一州为九十三国,如是乃得千七百七十三国之数。既得千七百七十三国之数,而其于千八百国之数亦所差无几,而可合其说矣。故其谓畿外每州千里,凡百里之国三十,七十里之国六十,五十里之国百有二十,大国少而小国多者,亦欲便于以一州为有二百一十国也。然而犹有所不能合,何则假如开方之法,千里而为万里,从横四达尽之矣,此恒法也。
使皆以此言之,则百里之国三十,去三千里矣;七十里之国六十,去四千二百里矣;五十里之国百二十,去六千里矣,如是共有一万三千二百里,其数且溢于万里之外,更于何处得有余地可为附庸间田耶!于是不得已,又以七十、五十里之国,以再倍开方之法言之,千里而为万里,万里而为十万里焉,以是参错其间,使地不增而自多,里不减而各足,而寔则缩小之以凑合其正余之数。至三等所余之地,既于「百里之国」下曰「其余方百里者七十」,是以百里开方者言矣。
七十、五十里之国之余地,不便更以千里开方者言,故亦同百里之国云,作者之意如此。虽然试以实数稽之,公侯之国固各得百里矣;伯七十里之国,二国合于百里之内且有余焉,于是三分中除去一分,寔得四十六里有奇;子男五十里之国,四国合于百里之内,是于十分中除去其半,寔得二十五里。若然,伯国尚不及子男之数,子男仅得其半且不及附庸之数,大国自多,小国愈少,名存寔亡,斯岂先王分封之意乎?且均此地也,何以倏而十倍之数算?倏而以百倍之数算?
又倏而仍以十倍之数算?如是之错杂不齐,周章无定,是其徒事巧于纽合,而不顾其说之荒诞也。诸儒作文为解者,既昧于此,其能疑而辨者,固不为无见,然终不知其所以然,犹之乎弗得也。今察出记者之意昭昭如是,则其言之不足为典要明矣。而自注疏以下纷纷争主为何代之制者,不亦可以群息其喙哉!(卷一九,页三四-四○)
天子百里之内以共官,千里之内以为御。「百里以供官」则过约,「千里以为御」则过侈,皆非允当。(卷二○,页一)千里之外,设方伯。五国以为属,属有长。十国以为连,连有帅。三十国以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帅,三百三十六长。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王制皆刺群言而作,前后所言不必符合,如上言畿外「公」「侯」「伯」「子」「男」,此言「属长」「连帅」「卒正」「州伯」,不知又本何书而云?
故绝不相同。陈用之曰:「古之官,有常名,有异名,外而『公』『侯』『伯』『子』『男』,此常名也;及寄以连属之法,则为『属长』『连帅』『卒正』『州伯』,此异名也。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