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涯。李衎、李遵道父子是元代享有盛名的画家,他们两人的生平,只有在滋溪文稿中可以找到详尽的记载。还值得提出的是,苏天爵为韩公麟、窦行冲、王彦泽等医学名家所作的碑传,对于了解元代医学的成就和元朝政府对医学的态度很有帮助。总的说来,苏天爵笔下的碑传人物,以元代中、后期居多。他们的言论、行为,很多均是苏天爵亲身见闻,所以记述自然翔实可信。
滋溪文稿中的其它体裁的文字,如奏疏、记、序、读书札记、题跋等,都有程度不等的史料和学术价值。其中奏疏二卷,涉及顺帝朝初期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如灾异建白十事、山东建言三事等文,全面、系统地分析了当时的社会矛盾,从而显示了元末全国农民战争爆发的必然性;乞续编通制、建言刑狱五事、乞详定斗殴杀人罪、乞差官录囚等篇,提供了许多有关元代法制和刑狱的资料;而修功臣列传一文,使我们对元代国史的修撰情况有所了解。记、序、题跋中也有许多涉及当时政治、经济、文化的重要内容。例如,新升徐州路记叙述了徐州升路的背景:适应镇压羣众武装暴动的需要;跋延佑二年廷对拟进贴黄后、书泰定廷试策题稿后二文,有助于了解科举制度的实施情况。文稿中的读书札记祇有两篇,一篇是三史质疑,系苏天爵为纂修辽、金、宋三史而作,已见前述。另一篇是读诗疑问,系苏天爵三十四岁时读朱熹诗集传、吕祖谦读诗记有所疑而作,对于研究诗经有一定的参考价值。清人修四库全书总目,在介绍滋溪文稿时说:「其波澜意度,往往出入于欧、苏,突过其师(指安熙——引者)远甚。至其序事之作,详明典核,尤有法度。集中碑版几至百有余篇,于元代制度人物,史传阙略者,多可藉以考见。元史本传称其身任一代文献之寄,亦非溢美。」见该书卷一百六十七集部别集类二十。完全可以说,滋溪文稿是研究元代历史的必读的基本文献之一。在元代众多的私家文集中,它是公认的比较重要的一种。
文稿赵汸序云:「滋溪文稿三十卷,江浙行中书省参知政事赵郡苏公之文,前进士永嘉高明、临川葛元哲为属掾时所类次也。」赵汸字子常,徽州休宁人,元末著名经学家。他的文集东山存稿中有多篇文字提到了苏天爵,说明二人有较密切的交往。高明,字则诚,温州瑞安人。温州古称永嘉,故赵汸以永嘉为其籍贯。至正五年进士,南戱琵琶记的作者。葛元哲,字廷哲,江西抚州金溪人。抚州古称临川。至正八年进士。按苏天爵曾两度任江浙行省参知政事,一在至正八、九年,一在至正十二年。葛元哲任江浙省掾是至正八年的事,赵汸:书苏奉使本末后,东山存稿卷五。赵汸作序的时间是至正十一年十一月,因而文集的编定祇能在苏天爵第一次任江浙行省参知政事时,即至正八、九年间,而不能在第二次出任时。但需要指出的是,文稿收录了苏天爵在至正九年以后写的文章,时间最晚是辛卯(至正十一年,一三五一年)秋七月,距赵汸作序不过四个月。跋丘侯送行序后,滋溪文稿卷三十。据此,我们可以说,滋溪文稿三十卷在至正八、九年间,由高明、葛元哲大体编成,后来有所增补,大概在至正十一年十一月赵汸作序前,才最后定稿。
在滋溪文稿目录后有文四篇。前两篇分别为马祖常、陈旅作,无题。第三篇是祝蕃所作像赞,第四篇是商企翁所作画像赞。关于马、陈二文应作一点说明。马祖常文一开始说:「右苏君伯修杂着。」显然是为苏天爵文集所作的跋。但马文作于至顺元年(一三三○),距滋溪文稿成书还有二十年,元代有不少文人立意著作,随时请一些名家为自己的部分诗文作序跋,待最后成书时一并收入,这是习见不鲜的事。例如,名诗人乃贤的金台集所收诗篇以至正四年到至正十年所作居多,成书应在至正十一年以后,但所收序跋有好几篇均作于至正四年以前。严格地说,马祖常此文是为苏天爵部分诗文所作跋,当时可能连文集的名称都没有定下来,故祇称「杂着」。陈旅文又见于他的文集安雅堂集卷十三,题为跋松厅章疏。松厅章疏是苏天爵任监察御史时所上章疏的汇编,部分内容收入文稿卷二十六、二十七。故文稿编定时将陈旅的有关跋文一并收入。
滋溪文稿成书后曾于元末刻印,现存有元刻本卷二十五至卷三十。原系缪氏艺风堂藏书,藏园羣书经眼录卷十五集部四。后归北京图书馆。明、清二代一直没有重刻,祇有钞本流传。进入民国以后,张钧衡辑适园丛书,将滋溪文稿收入第六集,于民国五年(一九一六)出版。徐世昌于民国二十年(一九三一),也将文稿刊印出版。这就是比较通行的适园丛书本和徐氏退耕堂刻本。
适园丛书本以钞本为底本,其中部分曾用元刻残本校过。据张钧衡跋,所用校本系「元大字本后六卷残帙」。应即缪氏艺风堂藏本。但北京图书馆所藏残本祇有五卷,即卷二十六至三十。书中许多蒙古色目人名、氏族名、职官名经过窜改,如「达噜噶齐拉拜」(原作「达鲁花赤老孛」)赵文昭公行状,见滋溪文稿卷二十二。,「哈喇娄准台氏」(原作「哈儿柳温台氏」、「哈巴尔图」(原作「哈八秃)、「玛穆特」(原作「马马其」)长葛县君张氏墓志铭,见滋溪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