者蒙矣,胡复多言哉!
●嘉集卷八·太玄论
【太玄论上】
苏子曰:言无有善恶也,苟有得乎吾心而言也,则其辞不索而获。夫子之于《易》吾见其思焉而得之者也,于《春秋》吾见其感焉而得之者也,于《论语》吾见其触焉而得之者也。思焉而得,故其言深,感焉而得,故其言切,触焉而得,故其言易。圣人之言得之天,而不以人参焉。故夫后之学者可以天遇,而不可以人得也。方其为书也,犹其为言也,方其为言也,犹其为心也。书有以加乎其言,言有以加乎其心,圣人以为自欺。后之不得乎其心而为言,不得乎其言而为书,吾于扬雄见之矣。
疑而问,问而辩,问辩之道也。扬雄之《法言》,辩乎其不足问也,问乎其不足疑也,求闻于后世而不待其有得,君子无取焉耳。《太玄》者,雄之所以自附于夫子而无得于心者也。使雄有得于心,吾知《太玄》之不作。何则?疡医之不为疾医,乐其有得于疡也;疾医之不能为,而丧其所以为疡,此疡医之所惧也。若夫妄人砺针磨砭,乃欲为俞跗、扁鹊之事,彼诚无得于心而侈于外也。使雄有孟轲之书而肯以为《太玄》耶?惟其所得之不足乐,故大为之名以侥幸于圣人而已。且夫《易》之所为作者,雄不知也。以为为数耶,以为为道耶,惟其为道也,故六十卦而无加,六十四卦而无损。及其以为数,而后有六日七分之说生焉。圣人之意曰:六十四卦者,《易》也。六日七分者,吾以为历也。在历以数胜,在《易》以道胜。然则《易》之所为作,其亦可知矣。盖自汉以来,《六经》始有异论。夫圣人之言无所不通,而其用意固有所在也。惟其求而不可得,于是乃始杂取天下奇怪可喜之说而纳诸其中,而天下之工乎曲学小数者,亦欲自附于《六经》以求信于天下,然而君子不取也。《太玄》者,雄所以拟《易》也。观其始于一而终于八十一,是四乘之极而不可加也。从三方之算而九之,并夜于昼,为二百四十有三日,三分其方而一,以为三州;三分其州而一,以为三部;二分其部而一,以为三家。此犹六十之不可加,而六十四之不可损也。雄以为未也,从而加之曰《》,又曰《赢》,曰:吾以求合乎三百六十有五与夫四分之一者也。曰《》也,曰《赢》也,是何为者?或曰以象四分之一。四分之一在《赢》而不在《》。《》者,斗之二十六也。或曰以象闰。闰之积也,起于《难》之七,而于此加焉,是强为之辞也。且其言曰:譬诸人,增则赘,而割则亏。今也,重不足于历,而轻以其书加焉,是不为《太玄》也,为《太初历》也。圣人之所略,扬雄之所详;圣人之所重,扬雄之所忽,是其为道不足取也。道之不足取也,吾乃今求其数。求合首三百六十有五与夫四分之一者,固雄意也,赞之七百三十有一,是日之三百六十有五与夫四分之一也。后之学者曰:吾不知夫二十八宿之次,与夫日行之度也,而于《太玄》焉求之。则吾惧夫积日之无以处也。历者,天下之至微,要之千载而可行者也。四分而加一,是四岁而加一日也,率四岁而加之,千载之后,吾恐大冬之为大夏也。且夫四分其日而赞得二焉,故赞者可以为偶,而不可以为奇,其势然也。雄之所欲加者四分之三,而所加者四,是其为数不足考也。
君子之为书,犹工人之作器也,见其形以知其用。有鼎而加柄焉,是无问其工之材不材,与其金之良苦,而其不可以为鼎者,固已明矣。况乎加《》与《赢》而不合乎二十八宿之度;是柄而不任操,吾无取也巳。
【太玄论中】
四分日之一,或曰一百分日之二十五,在四以为一,在百以为二十五,唯其所在而加之,岂有常数哉?六日七分者,以八十言者也。苟有以适于用,吾斯从而加之矣。《坎》、《离》、《震》、《兑》各守其方,而六十卦之爻分散于三百六十日。圣人不以五日四分日之一者害其为《易》,而以七分者加焉,此非有所法乎?日月星辰之度,天地五行之数也,以其上之不可以八,而下之不可以六,故以七分者加之,使夫《易》者亦不为无用于历而已矣。夫八十分与夫七分者,皆非其所以为《易》也。上、下而为卦,九、六而为爻,此其所以为《易》也。圣人不于其所以为《易》者加之,故加焉而不害其为《易》。若夫四位而为首,九行而为赞,此正其所以为《太玄》者也。而雄于此加焉,故吾不知其为《太玄》也。始于《中》之一,而讫于《养》之九,阙焉而未见者,四分日之三而已矣。以一百八分而为日,以一分而加之,一首之外尽八十一首,而四分日之三者可以见矣。观《周》之一,知昼夜之不在乎奇偶,而在其所承;观《中》之九,知休咎之不在乎昼夜,而在其所处。故积其分至于《养》之九,而可以无患。盖《易》之本六日以为卦,《太玄》之初四日有半以为首,而皆以四百八十七分,求合乎二十八宿之度,加分而其数定,去《》、《赢》而其道胜,吾无憾焉耳。
【太玄论下】
《太玄》之策三十有六,虚三而三十有三用焉。曰其说出于《易》。《易》曰:“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是雄之所以为虚三之说也。夫大衍之数,是数之宗,而万物之所取用也。今夫蓍,亦用者之一而已矣。或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