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年三月章宗谕旨学士院曰王庭筠所试文句太长朕不喜此亦恐四方效之又谓平章张汝霖曰王庭筠文艺颇佳然语句不健其人才高亦不难改也四月召庭筠试馆职中选御史台言庭筠在馆陶尝犯赃罪不当以馆阁处之遂罢
同上是年十二月上因语及学士叹其乏才参政守贞曰王庭筠其人也
元氏墓碑明昌初用荐者以书画局都监召
按据元遗山年谱遗山先生生于是年
二年辛亥四十一岁
三年壬子四十二岁
金史本传三年诏为应奉翰林文字命与秘书郎张汝方品第法书名画遂分入品者为五百五十卷
元氏墓碑俄授应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诰
同上画誉既高尝被旨与舅氏宣徽公汝霖品第秘府书画因集所见及士大夫家藏前贤墨迹古法帖所无者摹刻之号雪溪堂帖一十卷
中州集用荐者供奉翰林
六研斋笔记黄华老人刻雪溪堂法帖有李赞皇真迹
按汝霖汝方皆张浩之子先生之舅氏也先生撰香林馆记称汝方以右宣徽使出守沂州元碑之汝霖盖为汝方之误至汝霖于大定中为相卒于明昌元年此时不得有汝霖也
四年癸丑四十三岁
五年甲寅四十四岁
金史本传五年八月上顾谓宰执曰应奉王庭筠朕欲以诏诰委之其人才亦岂易得近党怀英作长白山册文殊不工闻文士多妬庭筠者不论其文顾以行止为訾遂迁庭筠为翰林修撰
元氏墓碑迁翰林修撰
六年乙卯四十五岁
金史赵秉文传明昌六年入为应奉翰林文字同知制诰
归潜志赵学士秉文少擢第诗及字画有名王庭筠子端荐入翰林
承安元年丙辰四十六岁
金史本传承安元年正月坐赵秉文上书事削一官杖六十解职同上赵秉文传秉文上书论宰相胥持国当罢宗室守贞可大用章宗召问言颇差异于是命知大兴府事内族???等鞫之秉文乃曰初欲上言尝与修撰王庭筠御史周昂省令史潘豹郑赞道高坦等私议庭筠等皆下狱决罚有差
归潜志初赵秉文由外官为王庭筠所荐入翰林既受职遽上言云愿陛下进君子退小人上召入宫使内侍问今君子小人为谁秉文对君子故相完颜守贞小人今参政胥持国也上复诘问汝何以知此二人为君子小人秉文遑迫不能对但言臣新自外来闻朝廷士大夫议论如此上闻之大怒因穷治其事故王庭筠等俱下吏翌日有旨庭筠坐举秉文杖七十左贬外秉文狂愚为人所教止以本等外补
元氏墓碑出为言事者所累
中州集承安中为言事者所累
按元氏墓碑谓先生之于人少有可取极口称道他日虽百负之不恨
【金史本传略同】
即暗指秉文相攀事
又案中州集载先生狱中赋萱狱中见燕二诗当作于是时
同上被责南归至中山诗注云丙申春
按大定十六年丙申是年先生甫登第未闻有被责之事此当为承安元年丙辰先生正于是春被责盖误以辰作申耳且诗云六年侍从小臣心先生以明昌元年膺荐至是正为六年
汾州府志百福寺在平遥县东南四十里金时释益公名志益得法蒙山云和尚学士王庭筠子端闲居与云和尚友因见益公益公归晋过庭筠庭筠赠以诗承安元年栖此
按汾州府志载先生赠益公和尚还超山诗一首即作于是时亦即先生被责南归时也
又按汾州府志载先生题南山友云亭诗一首亦当作于是时又案先生父遵古时官澄州刺史澄州者今之海城县也
二年丁巳四十七岁
金史本传二年降授郑州防御判官
中州集谪郑州幕官
元氏墓碑出为郑州防御判官
续通志金石畧过超化寺诗王庭筠撰并书行书承安二年密县 【寰宇访碑录同】
同上题超化寺舍利塔诗王庭筠撰并书行书承安二年密县
按超化寺及舍利塔二诗在密县者刻于一石又皆著录中州集惟舍利塔诗又刻于山东长清题曰大定二十二年岂长清亦有超化寺而先生别有题咏耶
又按河南通志及开封府志密县超化寺在县南十五里隋开皇二年建宋元游赏名区完碑尚有存者葢先生谪官郑州时过此题诗
金史章宗本纪承安二年六月戊申以澄州刺史王遵古为翰林直学士仍敕无与撰述入直则奏闻或霖雨免入直以遵古年老且尝侍讲读也
按先生父遵古年已笃老故有是命遵古曾官太子司经故曰尝侍讲读
元氏墓碑承安初继丁内外艰哀毁骨立
按先生父遵古入京未久当即下世母张氏则太师南阳郡王浩之女也
又按先生应于是年春或翌年春丁艰去职
三年戊午四十八岁
四年己未四十九岁
涿州重修蜀先生庙碑承安二年夏四月里民始议增葺既成具兴废岁月乞文于庭筠将以刻诸石
同上碑前题云前郑州防御判官王庭筠撰书篆末题曰承安四年四月
按此碑书于承安四年四月时先生丁艰家居故称前郑州防御判官
元氏墓碑四年起复应奉翰林文字
金史本传四年起为应奉翰林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