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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上不省察,奸邪者深以为嫌。纵未能显加明诛,徨焉挤之於散冗,斥之於外任,不复省问,可胜言哉!武之衰也,弓声剑气,立为敌,驰突击刺於横阵之前,出入如鬼神,谋取必胜,疮痍遍於首面,身委卒伍之中,老弃瘦马之列。或有破一大敌,擒一渠帅,赏不逾外藩之职,赐不越缯帛之微。捷声己振於万里,姓名未达於九重。降符节,益封土,翻为统帅之福,岂不悲哉?文之求也,既不因於行艺,武之用也,又不因於才力。乃有温溲溺之器以媚黄门者,以系鞋自名以从公相者,履历官常,出入藩翰。
其馀资财,以致名第,以荣郡邑者,不可遽数之。况时君幼主,有宴乐玉堂,从禽丰草,发自愉悦之意,听从左右之言,淫乐之叟,优倡之子,锡以朱紫,升於官秩。下至飞禽犬马之微物,亦光於封赏。且国家以五岳四渎,为视公侯之秩,乃崇其礼,尊爵敬神之道也。今厮养禽兽之属,皆列於官,与士君子比肩於朝,无神怨乎?故志士仁人,甘心草泽,没身白首,不复思用力,以在位者为深耻。昔仲叔于奚救公孙文子之患,请以繁缨假借也,孔子犹曰:“不如多与之邑。
”将以定永代之制,杜萌渐之谓也。汉明不以馆陶子为郎,宁赐之百万。曰:“夫郎,出宰百里,上应列宿,不可虚授。”信夫为中兴之嗣也。且赏劝不恒,服章紊乱,君子在野,小人在朝,将难以守四海之业。若善人在位,纪纲大定,赏罚必中,百官称职,天下焉能为乱?
●卷八百四十六
☆牛希济(二)
○崔烈论
汉室中叶,戎狄侵轶之患,边郡略无宁岁。兵连祸积,历世不已,天下以困,国用不足。榷酤租算之外,方许民间竭产助国,出金赎罪,货镪以为郎,以为经世之术,救弊之务。逮至桓灵之世,天子要之百万,然後用为三公。崔烈常以贿求备位於公辅。问其子“外以我为何如”,对以“铜臭”之说,垂於前史。
然近之人主,无桓灵之僻。自咸通之後,上自宰辅以及方镇,下至牧伯县令,皆以贿取。故中官以宰相为时货,宰辅以牧守为时货。铨注以县令为时货,宰相若干万绳,刺史若干千绳,令若干百绳,皆声言於市井之人,更相借贷,以成其求。持权居任之日,若有所求足其欲,信又倍於科矣。争图之者,仍以多为愈。彼以十万,我以二十万;彼以二十万,我以三十万。自宰邑用贿之法,争相上下。复结驷连骑而往,观其堆积之所,然後命官。权幸之门,明如交易。
夫三公宰相,坐而论道,平治四海,调燮阴阳,为造化之主;方镇牧伯,天子藩屏,以固宗庙社稷之重;刺史县令为生民教化之首;率皆如是,不亡何待!度其心而闻其谋,即皆贩妇之行。一钱之出,希十钱之入。十万者望二十万之获,三十万者图六十万之报。尽生民发肤骨髓,尚未足以厌其求。汉之亡也,人主为之。国家之祸也,权幸为之。或曰:“兆其衅者,崔氏之子。”为不朽之罪人乎?武帝开之於前,桓灵成之於後,以至今日,踵而行之而已。
且烈之世,不闻教子以义方,不能遗子孙以清白。多藏若是,俸禄之所获乎?不及於昆弟亲戚矣,不施於邻里乡党矣。其贿赂得之乎?今日用之以远,不亦是乎?且桓灵之世,国家既危,丧乱日臻。烈能尽用以荣共身,他日之家牒且曰:“烈为相矣。”不如是,亦群盗之所夺,乃积之者过,非用之者罪也。被而祭於野者,辛有知其必戎,作俑者其无後乎?仲尼惧其徇葬,盖知防其渐之日也。明明天子,许而行之,何罪之有?崔子素无异闻,贪荣固利者,小人之常也。
不施於亲戚,自图於爵位者,亦小人之常也,何足加其罪。
有国家者,不以仁义,而务财利之道,许而行之,斯不可矣。不许而自行之,而不能知之,又不可矣。是亦覆国家者,不亦过乎? ○时论
或曰:“治乱者,天之常也。是以十年一小变,三十年一大变。至於虫蝗疫疠,水旱兵革,皆时之数也。若其圣人,亦不能免。”是不然也。何者?天之於人也,至仁而信。其资长百谷草木触类之物,皆所以仁於人也。故惧物之不生也,春以发之;物之不成也,夏以长之;物之不齐也,秋以肃之;物之不实也,冬以坚之;物在阳畏其也,故夜长以雨露润之;在阴畏其终也,故伏阳以蓄之;人之不知止也,故晦明以息之;人之不知时也,故驰(疑)时以警之。
日月星辰雷电风雨霜露之作,无不私於人也。焉有为虫蝗之时以害其禾稼、为水旱之时以荡其生物、为疫疠之时以毒其性命、为兵革之时以流其脂膏者?上天垂象昭鉴,万物之情始兆。高明之象已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