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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古文辞类纂-清-姚鼐*导航地图-第28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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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洫为涂者百,为沟为畛者千,为遂为径者万。此二者,非塞溪壑、平涧谷、夷丘陵、破坟墓、坏庐舍、徙城郭、易疆垅不可为也。纵使能尽得平原广野,而遂规画于其中,亦当驱天下之人,竭天下之粮,穷数百年,专力于此,不治他事,而后可以望天下之地尽为井田,尽为沟洫。已而又为民作屋庐于其中,以安其居而后可。吁!亦已迂矣。井田成,而民之死,其骨已朽矣。古者井田之兴,其必始于唐、虞之世乎?非唐、虞之世,则周之世无以成井田。
唐、虞启之,至于夏、商,稍稍葺治,至周而大备。周公承之,因遂申定其制度,疏整其疆界,非一日而遽能如此也,其所由来者渐矣。
夫井田虽不可为,而其实便于今。今诚有能为近井田者而用之,则亦可以苏民矣乎。闻之董生曰:“井田虽难卒行,宜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赡不足。”名田之说,盖出于此。而后世未有行者,非以不便民也,惧民不肯捐其田以人吾法,而遂因此以为变也。孔光、何武曰:“吏民名田,无过三十顷,期尽三年而犯者,没人官。”夫三十顷之田,周民三十夫之田也。纵不能尽如此制,一人而兼三十夫之田,亦已过矣;而期之三年,是又迫蹙平民,使自坏其业:非人情,难用。
吾欲少为之限,而不夺其田尝已过吾限者,但使后之人,不敢多占田以过吾限耳。要之数世,富者之子孙,或不能保其地以复于贫,而彼尝已过吾限者,散而人寸:他人矣。或者子孙出而分之以无几矣。如此,则富民所占者少,而馀地多。馀地多,则贫民易取以为业,不为人所役属,各食其地之全利。利不分于人,而乐输于官。夫端坐于朝廷,下令于天下,不惊民,不动众,不用井田之制,而获井田之利,虽周之井田,何以远过于此哉?
 卷四
  ○苏子瞻志林(平王)
  太史公曰:学者皆称周伐纣,居洛邑。其实不然。武王营之,成王使召公卜居之,居九鼎焉。而周复都丰、镐。至犬戎败幽王,周乃东徙于洛。  苏子曰: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谬也。自乎王至于亡,非有大无道者也。髭王之神圣,诸侯服享,然终以不振,则东迁之过也。昔武王克商,迁九鼎于洛邑,成王、周公复增营之。周公既殁,盖君陈、毕公更居焉。以重王室而已,非有意于迁也。周公欲葬成周,而成王葬之毕,此岂有意于迁哉?
  今夫富民之家,所以遗其子孙者,田宅而已。不幸而有败,至于乞假以生可也,然终不敢议田宅。今平王举文、武、成、康之业而大弃之,此一败而鬻田宅者也。夏、商之王,皆五六百年,其先王之德无以过周,而后王之败亦不减幽、厉。然至于桀、纣而后亡,其未亡也,天下宗之,不如东周之名存而实亡也。是何也?则不鬻田宅之效也。
盘庚之迁也,复殷之旧也。古公迁于岐,方是时,周人如狄人也,逐水草而居,岂所难哉?卫文公东徙度河,恃齐而存耳。齐迁临淄,晋迁于绛、于新田,皆其盛时,非有所畏也。其馀避寇而迁都,未有不亡;虽不即亡,未有能复振者也。春秋时,楚大饥,群蛮畔之。申息之北门不启,楚人谋徙于阪高。蒍贾曰:“不可。我能往,寇亦能往。”于是乎以秦人、巴人灭庸,而楚始大。苏峻之乱,晋几亡矣,宗庙宫室,尽为灰烬。温峤欲迁都豫章,三吴之豪欲迁会稽。
将从之矣,独王导不可,曰:“金陵,王者之都也。王者不以丰俭移都。若弘卫文大帛之冠,何适而不可?不然,虽乐土为墟矣。且北寇方强,一旦示弱,窜于蛮越,望实皆丧矣。”乃不果迁,而晋复安。贤哉导也,可谓能定大事矣。嗟夫!平王之初,周虽不如楚之强,顾不愈于东晋之微乎?使平王有一王导,定不迁之计,收丰、镐之遗民,而修文、武、成、康之政,以形势临东诸侯,齐、晋虽强,未敢贰也,而秦何自霸哉!
  魏惠王畏秦,迁于大梁。楚昭王畏吴,迁于鄀。顷襄王畏秦,迁于陈。考烈王畏秦,迁于寿春。皆不复振,有亡征焉。东汉之末,董卓劫帝迁于长安,汉遂以亡。近世李景迁于豫章,亦亡。故曰:周之失计,未有如东迁之谬也。  ○苏子瞻志林(鲁隐公)
  公子翚请杀桓公以求太宰。隐公曰:“为其少故也,吾将授之矣。使营菟裘,吾将老焉。”翚惧,反谮公于桓公而弑之。  苏子曰:盗以兵拟人,人必杀之。夫岂独其所拟,涂之人皆捕击之矣。涂之人与盗非仇也,以为不击,则盗且并杀己也。隐公之智,曾不若是涂之人也,哀哉!隐公,惠公继室之子也。其为非嫡,与桓均尔,而长于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