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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东周列国志-清-蔡元放-第81页

然晋兵继至,不可当也。”
  夷吾谓郤芮曰:“重耳在翟,今奔翟何如?”
  郤芮曰:“君固言二公子同谋,以是为讨。今异出而同走,骊姬有辞矣,晋兵且至翟。不如之梁,梁与秦近,秦方强盛,且婚姻之国,君百岁后,可借其力以图归也。”夷吾乃奔梁国。
贾华佯追之不及,以逃奔复命。
  献公大怒曰:“二子不获其一,何以用兵?”叱左右欲缚贾华斩之。
  丕郑父奏曰:“君前使人筑二城,使得聚兵为备,非贾华之罪也。”
  梁五亦奏曰:“夷吾庸才无足虚。重耳有贤名,多士从之,朝堂为之一空,且翟吾世仇,不伐翟除重耳,后必为患。”
  献公乃赦贾华,使召勃鞮.鞮闻贾华几不免,乃自请率军伐翟,献公许之。
  勃鞮兵至翟城,翟君亦盛陈兵于采桑,相守二月余。
  丕郑父进曰:“父子无绝恩之理。二公子罪恶未彰,既已出奔,而必追杀之,得无已甚乎?且翟未可必胜,徒老我师,为邻国笑。”献公意稍转,即召勃鞮还师。
献公疑群公子多重耳、夷吾之党,异日必为奚齐之梗,乃下令尽逐群公子,晋之公族无敢留者。于是立奚齐为世子,百官自“二五”及荀息之外,无不人人扼腕,多有称疾告老者。时周襄王之元年,晋献公之二十六年也。
  是秋九月,献公奔赴葵邱之会不果,于中途得疾,至国还宫。骊姬坐于足,泣曰:“君遭骨肉之衅,尽逐公族,而立妾之子,一旦设有不讳,我妇人也,奚齐年又幼,倘群公子挟外援以求入,妾母子所靠何人?”
  献公曰:“夫人勿忧。太傅荀息,忠臣也,忠不二心,孤当以幼君托之。”于是召荀息至于榻前,问曰:“寡人闻,‘士之立身,忠信为本’。何以谓之忠信?”
  荀息对曰:“尽心事主曰忠,死不食言曰信。”
  献公曰:“寡人欲以弱孤累大夫,大夫其许我乎?”
  荀息稽首对曰:“敢不竭死力?”
  献公不觉堕泪,骊姬哭声闻幕外。
  数日,献公薨。骊姬抱奚齐以授荀息,时年才十一岁,荀息遵遗命,奉奚齐主丧,百官俱就位哭泣。骊姬亦以遗命,拜荀息为上卿,梁五、东关五加左右司马,敛兵巡行国中,以备非常。国中大小事体,俱关白荀息而后行。
  以明年为新君元年,告讣诸侯。毕竟奚齐能得几日为君?且看下回分解。
第二十八回 里克两弑孤主 穆公一平晋乱
话说荀息拥立公子奚齐,百官都至丧次哭临,惟狐突托言病笃不至,里克私谓丕郑父曰:“孺子遂立矣,其若亡公子何?”
  丕郑父曰:“此事全在荀叔,姑与探之。”二人登车,同往荀息府中,息延入,里克告曰:“主上晏驾,重耳、夷吾俱在外,叔为国大臣,乃不迎长公子嗣位,而立嬖人之子,何以服人?且三公子之党,怨奚齐子母入于骨髓,只碍主上耳,今闻大变,必有异谋。秦、翟辅之于外,国人应之于内,子何策以御之?”
  荀息曰:“我受先君遗托而傅奚齐,则奚齐乃我君矣,此外不知更有他人!万一力不从心,惟有一死,以谢先君而已。”
  丕郑父曰:“死无益也,何不改图?”
  荀息曰:“我既以忠信许先君矣,虽无益,敢食言乎?”二人再三劝谕,荀息心如铁石,终不改言,乃相辞而去。
  里克谓郑父曰:“我以叔有同僚之谊,故明告以利害,彼坚执不听,奈何?”
  郑父曰:“彼为奚齐,我为重耳,各成其志,有何不可。”
于是二人密约,使心腹力士,变服杂于侍卫服役之中,乘奚齐在丧次,就刺杀于苫块之侧,时优施在旁,挺剑来救,亦被杀,一时幕间大乱。荀息哭临方退,闻变大惊,疾忙趋入,抚尸大恸曰:“我受遗命托孤,不能保护太子,我之罪也。”便欲触柱而死,骊姬急使人止之曰:“君柩在殡,大夫独不念乎?且奚齐虽死,尚有卓子在,可辅也。”荀息乃诛守幕者数十人,即日与百官会议,更扶卓子为君,时年才九岁。
  里克、丕郑父佯为不知,独不与议。梁五曰“孺子之死,实里、丕二人为先太子报仇也。今不与公议,其迹昭然,请以兵讨之。”
  荀息曰:“二人者,晋之老臣,根深党固,七舆大夫,半出其门,讨而不胜,大事去矣,不如姑隐之,以安其心而缓其谋,俟丧事既毕,改元正位,外结邻国,内散其党,然后乃可图矣。”
  梁五退谓东关五曰:“荀卿忠而少谋,作事迂缓,不可恃也。里、丕虽同志,衔怨独深。若除克,则丕氏之心惰矣。”
  东关五曰:“何策除之?"梁五曰:”今丧事在迩,诚伏甲东门,视其送葬,突起攻之。此一夫之力也。“
  东关五曰:“善。我有客屠岸夷者,能负三千钧绝地而驰,若啖以爵禄,此人可使也。”乃召屠岸夷而语之。
  夷素与大夫骓遄相厚,密以其谋告于骓遄,问:“此事可行否?"遄曰:”故太子之冤,举国莫不痛之,皆因骊姬母子之故。今里、丕二大夫,欲歼骊姬之党,迎立公子重耳为君,此义举也。汝若辅佞仇忠,干此不义之事,我等必不容汝。徒受万代骂名,不可,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