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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玉历宝钞--佚名-第10页

使司也拟定一条,并各奏请核定录入本殿的议决事项内。我将狱中各判宫、有关官吏所拟的,一起奏给 玉皇大天尊批准之後,一并记载在《玉历》内。同时也通行地狱中供各判官,做为有关官吏,记名升官,奖赏之根据。
  至於人间一切作孽造罪的微细情节,诸神原本就已会议,拟定好报应之律则。此外,像阳间军事、政治的公务礼仪有违越之处,或私造违禁品等罪情,较为细琐,而阴问法律未能尽括的部份,一概遵照阳世各国法律所定的律例治罪。
  治罪之外,倘若有人逃躲制裁,并牵累他人的话,同时通知纠察、速报等官吏,准予利用神通显化追回。
  以上,各神明宜遵照。
  世间男妇,若於三月二十七日,持斋北向,立誓忏悔,钞传全卷,劝化人间者,准免本殿诸苦。
  世间的男女,假若能在三月二十七日,茹素,清净身口意,向北方,发誓忏悔改过,并将《玉历宝钞》印赠,以劝化人间的话,准予免受本殿诸种苦刑。
  八、第八殿 都市王
  八殿都市王:司掌大海之底正西沃熏石下气大热恼大地狱』,此狱纵广五百由旬,另设十六小地狱。
  一名车崩小地狱、 二名闷锅小地狱、三名碎剐小地狱、 四名铹孔小地狱、五名翦舔小地狱、 六名常圊小地狱、七名断肢小地狱、 八名煎脏小地狱、九名炙髓小地狱、 十名刨肠小地狱、十一名焚瞧小地狱、 十二名开膛小地狱、十三名剐胸小地狱、 十四名破顶撬齿小地狱十五名钊割小地狱、 十六名钢叉小地狱、
  *各大地狱、小地狱之详情,请参阅《洞冥宝记》。
  都市王掌管大海之底,正西方沃憔石下的大热恼大地狱。此地狱宽长八千里 (五百由旬),另设十六小地狱。
  世人若不知孝,亲存不养,亲殁不葬,使父母翁姑,有惊惧愁闷烦恼等心者。
  若不速悔前非,懵懂日久,灶神先将此等男女,记名上奏,减除衣禄、听任邪鬼随身作祟,死後受过前殿各狱诸刑。
  解到本殿,牛头马面,各卒倒拖鬼犯,掷人大狱受苦。再交各小狱分别加刑,受尽痛苦。解交第十殿转劫所内,改头换面,永为畜类。
  世人若犯以下罪事,发入此殿地狱:
  不知孝道:双亲在时不能奉养,双亲去世後,不能予以安葬:致令父母、翁姑,惊恐、害怕、愁闷、烦恼。
  假若不快忏悔前非,糊涂地过日一久,灶神先将这些男女,记下名字,上奏 玉帝,减少或除去衣食的福报与禄位。并听任邪鬼随身作祟
  死後,受过前面各殿地狱的诸种刑罚後,解送到本殿。牛头、马面各鬼卒倒拖此等鬼犯,掷人大地狱去受苦,再交各小狱分别加刑。
  受尽痛苦後,解交第十殿的转劫所内,改头换面,/水远投胎为畜生。
  如有世间男女,遵信《玉历》,辄悔前非。
  於四月初一日,誓改不犯,并可无论日月早晚,对向灶神立誓「从今知改」者;临死,本宅灶神,分作三等,或在额上写一[遵]字、或一[顺]字, 交勾使鬼卒,带至第一殿起至第七殿。
  即犯他罪,悉皆减半,免解本殿受苦。
  即交第九殿,经查无放火阴毒等事者,随交第十殿分别发生人道。
  天帝加恩批谕:再若抄传<<玉历>>,能使世间男妇人等知警者,自第一殿至第八殿,各苦悉免;九殿再查,如无过犯,即交第十殿,发往福地投生人道。
  假如有世间的善男信女,遵信《玉历宝钞》中之所述。立即忏悔前非,於四月初一日,发誓改过,不再犯错。并且无论何月何日,无论早上、晚上,如对灶神立誓:「从今以後,知道改过。
  无论何时均能不再犯错。
  能如此,则在临死之时,本宅的灶神,将其分作三等处理:有的在额上写一 『遵』字,有的写『顺』字,有的写『改』字。
  交勾使与鬼卒,带到第一殿;并依次带到第七殿。即使有犯各殿诸罪,也都减去一半的刑罚。并且不用解送本殿来受苦,立即交第九殿。如果经查未犯放火等阴毒的罪事的话,随即交给第十殿,分别发放投生人道。
  玉帝特别加恩批示说:「假若再能传钞、印行《玉历宝钞》,使世间的男男女女等,知所警惕的话,从第一殿到第八殿,各种苦刑,都可以避免。九殿再查,假如也没有犯本殿之过错,立即交给第十殿,发往投胎到有福气的地方,出生为人。」
  九、第九殿 平等王
  九殿平等王:司掌大海之底,西南沃熏石下[阿鼻大地狱],环叠绕广八百由旬, 密设铁网之内. 另设十六小地狱.
  一名敲骨灼身小地狱、 二名抽筋擂骨小地狱、三名鸦食心肝小地狱、 四名狗食肠肺小地狱、五名身溅热油小地狱、 六名脑箍拔舌拔齿小地狱七名取脑蝟填小地狱、 八名蒸头刮脑小地狱、九名羊搐成盐小地狱、 十名木夹顶搓地狱、十一名磨心小地狱、 十二名沸汤淋身小地狱、十三名黄蜂小地狱、 十四名蝎钩小地狱、十五名蚁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