汗 出恶风者。不可服之。服之则厥逆。筋惕肉 。此为逆也。盖谓服之 则汗漏不已。至于亡阳之极。则必厥逆而生筋惕肉 之证。不可治 也。世医所以多误用者。正谓此。如是则大青龙之证。又当于中风见 寒脉之中。再分有汗无汗。作为两证。则大青龙当有三证。其两证无 汗者。可服大青龙。其一证有汗者。不可服也。有汗一证。既不可服 大青龙汤。则有证无药矣。自仲景之后。古今未尝议此一证。所以后 人多误。雍谓此一证。当用桂枝麻黄各半汤。仲景本以此汤治发热 恶寒形如疟者。且疟之发寒本因伤于寒。疟之发热本因伤于风。惟 疟具风寒二证。故与大青龙其源相似。但恐病重药轻。雍又妄意大 青龙三证。皆可代用。惟无汗者。微加麻黄。有汗者。微减麻黄。用之 则尤善。虽曰药轻。其实对证。又无误用之失。不犹愈乎。庞氏云。桂 枝石膏汤夏至后可代桂枝证用之。更加麻黄去节半两代麻黄汤青 龙汤用之。然言无少阴证可用者。三阴俱不可发汗。独少阴为甚也。
又曰。伤寒表不解。心下有水气。干呕发热而咳。或渴。或利。或 噎。或小便不利少腹满。或喘者。宜小青龙汤。
又曰。伤寒。心下有水气。咳而微喘。发热不渴。服汤已渴者。此 寒去欲解也。属小青龙汤证。
又曰。阳明中风。脉弦浮大而短气。腹都满。胁下及心痛。久按 之。气不通。鼻干不得汗。嗜卧。一身及目悉黄。小便难。有潮热。时 时哕。耳前后肿。刺之小瘥。外不解。病过十日。脉续浮者。与小柴胡 汤。脉但浮。无余证者。与麻黄汤。若不溺。腹满加哕者。不治。雍曰。
发黄不溺而哕者。宜多服茵陈五苓散大通小便。若无表证。脉不浮。
则十枣汤下之。
又曰。太阳病。十日以去。脉浮细而嗜卧者。外已解也。设胸满 胁痛者。与小柴胡汤。脉但浮者。与麻黄汤。
又曰。中风。往来寒热。伤寒五六日以后。胸胁苦满。默默不欲 饮食。心烦喜呕。或胸中烦而不呕。或渴。或腹中痛。或胁下痞硬。或 心下悸小便不利。或不渴身有微热。或咳者。属小柴胡汤。
又曰。伤寒四五日。身热恶风。颈项强。胁下满。手足温而渴者。
属小柴胡汤证。
又曰。伤寒六七日。发热。微恶寒。支节烦疼。微呕。心下支结。
外证未去者。柴胡桂枝汤主之。
又曰。少阴病。得之二三日。麻黄附子甘草汤微发汗。以二三日 无里证。故微发汗也。雍曰。少阴病不可汗。惟此一证。可微发也。
又曰。脉浮。小便不利。微热消渴者。与五苓散利小便发汗。
又曰。太阳病下后。脉促胸满者。桂枝去芍药汤主之。庞氏曰。
芍药味酸。脉促胸满。成结胸。故去芍药。全用甘辛发散毒瓦斯也。
又曰。服桂枝汤或下之。仍头痛项强。翕翕发热。无汗。心下满 微痛。小便不利者。桂枝去桂加茯苓白术汤主之。
庞氏曰。伤寒三日后。与诸汤不瘥。脉势如故。阳气犹在经络。
未入脏腑。宜桂枝石膏汤。此汤可夏至后代桂枝汤证用之。若加麻 黄半两。可代麻黄青龙用之。
又曰。伤寒疗治四五日不瘥。身体毒热面赤者。葛根龙胆汤主 之。兼治阳毒风温。
又曰。凡发散以辛甘为主。复用此苦药。何也。辛甘者。折阴气 而助阳气也。今热盛于表。故加苦以发之。素问云。热淫于内。以苦 发之是也。
又曰。时行热病。六七日未得汗。脉洪大或数。面目赤。身体大 热。烦躁。狂语欲走。大渴甚。又五六日以上不解。热在胃中。口噤不 能言。为坏伤寒。医所不能治。如已死人。或精魄已竭。心下才暖。发 开其口。灌药下咽即活。兼治阳毒。麦奴丸。(活人书名黑奴丸)
又蒸法曰。伤寒连服发汗汤七八剂。汗不出者死。如中风法蒸 之。使温热之气外迎。无不得汗也。古今用效。薪火烧地良久。去火 扫地。以水洒之。取蚕沙柏桃荆叶糠及麦麸皆可用。和铺烧地上。可 侧手浓。铺席。令人卧席上。温覆之。热月只可夹被覆。其汗立出。候 周身至脚心皆 。乃用温粉扑止。移之上床即愈。如无蚕沙。则用 麦麸之类亦得。雍曰。此即千金所载陈廪邱法。已见首篇叙论之后。
不厌重出也。
又曰。伤寒瘥后。有不了了证者。谓至十日或半月二十日。终不 惺惺。常昏沉似失精神。言语错缪。或无寒热。有似鬼祟。或朝夕潮 热颊赤。或有寒热如疟状。此乃发汗不尽。余毒瓦斯在心胞络间可致 也。宜知母麻黄汤。
又曰。太阳病下之后。气上卫。其脉必浮。可根据证发汗。不与发 汗。则成结胸也。凡发汗。脉浮大。虽大便秘小便少者。可发汗而解 也。
又曰。当汗不汗。诸毛孔闭塞。闷绝而死。
<目录>卷九<篇名>汗后四十四条属性:仲景曰。二阳并病。太阳初得病时。发其汗。汗先出不彻。因转 属阳明。续自微汗出。不恶寒。若太阳病证不罢者。不可下。下之为 逆。如此可小发汗。设面色缘缘正赤者。阳气怫郁在表。当解之熏 之。若发汗不彻。不足言。阳气怫郁不得越。当汗不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