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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难经集注-第18页

言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上膈属肺。从肺系横出腋下。循 内行。
少阴心主之。前下肘臂。内上骨下廉入寸口。上循鱼际。出大指之端。其支者。从腕后直出次指。内廉出其端。是动则 病肺胀满。膨膨而喘咳。故缺盆中痛甚。则交两手而瞀。是为臂厥。是主肺。所生病者。咳。上气喘。渴。心烦。胸满 。臂内前廉痛厥。掌中热气有余。则肩背痛也。(按灵枢经脉篇、背作臂。下同。)、汗出中风。小便数而欠。气虚则肩 背痛。寒少。气不足以息。溺色变。略举此一经为例。余经皆可知也。凡人所以得主命者。气与血也。气为阳。阳为卫。
血为阴。阴为荣。二气常流。所以无病也。邪中于阳。阳为气。故气先病。阳气在外故也。若在阳不治。则入于阴中。
阴为血。故为血后病。血在内故也。气实则热。气虚则寒。血实则为寒。血虚则为热。阴阳之道理其然也。凡一脏之病。
有虚有实。有寒有热。有内有外。皆须知脏腑之所在。识经络之流行。随其本原以求其疾。则病形可辨。而针药无失矣。
如其不委斯道。(今委字疑当作悉。)则虽命药投针。病难愈也。故黄帝曰。夫十二经脉者。所以调虚实。处百病。决生 死。不可不通哉。此之谓也。虞曰。凡人血流据气。气动根据血。凝留而不行。壅而不濡。是知为病也。
二十三难曰。手足三阴三阳脉之度数。可晓以不。然。手三阳之脉。从手至头长五尺。五六合三丈。
杨曰。一手有三阳。两手合为六阳。故曰。五六合三丈也。虞曰。手太阳之脉。自两手小指之端。循臂上行。之耳 珠子前。长五尺。两手合一丈。手阳明之脉。起于两手大指次指之侧。上循臂络于鼻左之右。右之左。长五尺。两手合 一丈。手少阳之脉。起于两手小指次指之端。上臂终于耳前。长五尺。两手合一丈。故曰。五六合三丈也。
手三阴之脉。从手至胸中。长三尺五寸。三六一丈八尺。五六三尺。合二丈一尺。
杨曰。两手各有三阴。合为六阴。故曰三六一丈八尺。虞曰。手太阴之脉。起于中焦。下络大肠。还循胃口。属肺。
出腋下。下肘入寸口。上鱼际。出乎大指之端。长三尺五寸。两手合七尺。手少阴之脉。起于心中。出属心系。下络小 肠。上肺出腋下。循臂出手小指之端。长三尺五寸。两手合七尺。手厥阴之脉。起于胸中。属心包络三焦。出胁腋下。
循入肘下。出小指次指之端。长三尺五寸。两手合长七尺。故曰二丈一尺。
足三阳之脉。从足至头。长八尺。六八四丈八尺。
杨曰。两足各有三阳。故曰六八四丈八尺也。按此脉度数。七尺五寸。中人之形。而云长八尺。理则难解。然足之 六阳。从足指而向上行。由其纡曲。故曰八尺也。虞曰。足太阳之脉。起于两足小指之侧。上循膝交 。中背上头。下 入目内 。长八尺。两足上行。合一丈六尺。足阳明之脉。起于足大指次指之端。循足胫。上挟脐左右各二寸。终于额 角发际。长八尺。两足合一丈六尺。足少阳之脉。起于足小指次指之端。上循两膝外廉。入季胁。上循目外 。长八尺。
两足合一丈六尺。故曰四丈八尺也。
足三阴之脉。从足至胸。长六尺五寸。六六三丈六尺。五六三尺。合三丈九尺。
杨曰。两足各有三阴。故曰六六三丈六尺也。按足太阴少阴。皆至舌下。足厥阴至于顶上。今言至胸中者。盖据其 相接之次也。虞曰。足太阴之脉。起于足大指内侧。循足胫内廉上。交出厥阴脉之前。上循入腹。属肝络胃。连舌本。
长七尺五寸。两行合长一丈五尺。足厥阴之脉。起于足大指聚毛之上。循足跗上廉去内踝一寸。上踝八寸。交出足太阴 之后。循股入阴毛。中环阴器抵少腹。挟胃。属肝。络胆。循喉咙。入颃颡。连目系。出额。长六尺五寸。两行合长一 丈三尺。足少阴之脉。起于足小指之下。斜趣足心。上 股内。贯脊。属肾。络膀胱。贯肝入肺。循喉咙挟舌本。长六 尺五寸。合长一丈三尺。故云三丈九尺。
人两足跷脉。从足至目。长七尺五寸。二七一丈四尺。二五一尺。合一丈五尺。
杨曰。人长七尺五寸。而跷脉从踝至目。不得有七尺五寸也。今经言七尺五寸者。是脚脉上于头而行焉。言至目者 举其纲维也。虞曰。人有阴跷阳跷二脉。两足合四脉。阳跷者、起于跟中。循外踝上行。入风池。阴跷者、亦起于跟中。
乃是足少阴之别络也。自然骨之后。上内踝之上。直上循阴股入阴。循腹(按原本误作股。根据二十八难注改正。)上胸里。
入缺盆。上出人迎之前。入 内廉。(按灵枢脉度篇。无内廉二字。)属目内 。合太阳脉。长七尺五寸。两行合一丈五 尺。准此推之。至目者、推尺是两足阴跷脉也。故经言从足至目。长七尺五寸。以合一丈五尺是也。
督脉。任脉。各长四尺五寸。二四八尺。二五一尺。合九尺。凡脉长一十六丈二尺。此所谓十二经脉长短之数也。
丁曰。此篇云十二经脉长短。又言阴跷从足至目。又言督任二脉。何独不言阳跷。阳跷亦起于跟中。循外踝上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