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为男,二四六日为女之说,岂其然哉。岂有 一日受男,而二日复受女之理乎?此褚氏、《圣济》、丹溪主精血、子宫左右之论为有见。而《道藏》、东垣 日数之论为可疑矣。叔和《脉经》以脉之左右浮沉,辨猥生之男女;高阳《脉诀》,以脉之纵横逆顺,别骈品 之胎形,恐亦臆度之见,而非确论也。
慎斋按∶以上七条,序受胎辨男女之分,有不同之论也。经云,左右者,阴阳之道路。男女者,阴阳之仪 象。故阴阳和,而万物生。夫妇合,而男女形。可见男女之生,未有不本于阴阳之理者也。故褚澄以精血先后分男 女,东垣以日数奇偶分男女,鸣谦以百脉齐到分男女,皆为理之未确。故丹溪议褚李二公之论为未融,而以《易》
道之干元资始,坤元资生为据,娄全善所以叹为造极精微,发前人未发是矣。若子宫分左右,而以两歧辨男女,
夫子宫为命门,女子系胞,形如合钵,何尝两歧,而分左右则是有两子宫,此说为凿空无据。《圣济》是论左 右阴阳之气分男女,未尝以子宫有左右之分也。况男女交媾时,均有其精,何尝有血。褚氏、东垣、丹溪,俱 以精血混言,几见男女媾精,而妇人以血施也。前贤之论多谬,僭辨之。
<目录>卷二\嗣育门<篇名>双胎属精气之有余属性:朱丹溪曰∶或问双胎者何也?曰∶精气有余,歧而分之,血因分而摄之故也。若男女同孕者,刚日阳时,柔 日阴时,感则阴阳混杂,不属左,不属右,受气于两歧之间也。亦有三胎四胎五胎六胎者,犹是而已。
<目录>卷二\嗣育门<篇名>成胎有二男二女属精血之盛属性:《人镜经》曰∶精气盛,则成二男。血气盛,则成二女。精血皆盛,则成一男一女。或精血散分,则成男胎。
或精血混杂,则成非男非女。男不可为父,女不可为母。皆非纯气,或感邪祟鬼怪之 气,则成异类矣。
<目录>卷二\嗣育门<篇名>不成男女为阴阳驳气所乘属性:朱丹溪曰∶或问有男不可为父,女不可为母,与男子之兼形者,若何分之?曰∶男不可为父,得阳道之亏 者也。女不可为母,得阴道之塞者也。兼形者,由阴为驳气所乘,为状不一。有女兼男形者,又有下为女体,
上具男之全角者,此又驳之甚也。或曰∶驳气所乘,独见于阴,而所成之形,又若是不同耶?曰∶阴体虚,驳 气易乘。驳气所乘,阴阳相混,无所为主,不可属左,不可属右,受气于两歧之间,随所得驳气之轻重而成形,
故所兼之形有不同也。
慎斋按∶以上三条,序受孕有双胎之异,有不成男女之形,此皆阴阳变常,驳气所感,理之所不可稽者也。
<目录>卷二\嗣育门<篇名>妊娠时月分经养胎之始属性:巢元方曰∶妊娠一月,名胚胎,足厥阴脉养之。二月名始膏,足少阳脉养之。三月名始胎,手心主脉养之。
当此时,血不流行,形象始化。四月始受水精,以成血脉,手少阳脉养之。五月始受火精,以成气,足太阴脉养 之。六月始受金精,以成筋,足阳明脉养之。七月始受木精,以成骨,手太阴脉养之。八月始受土精,以成肤革,
手阳明脉养之。九月始受石精,以成毛发,足少阴脉养之。十月,五脏六腑、关节、人神皆备。其大略也。
<目录>卷二\嗣育门<篇名>十二经脉养胎以五行分四时属性:陈良甫曰∶推巢氏所论,妊娠脉养之理,若厥阴肝脉,足少阳胆脉,为一脏腑之经。四时之令,必始于春木。
故十二经之养始于肝,所以养胎在一月二月。手心主心胞络脉、手少阳三焦脉,属火而夏旺,所以养胎在三月 四月。手少阴、手太阳,乃心脉也,君主之官。足太阴脾脉、足阳明胃脉,属土而旺长夏,所以养胎在五月六月。
手太阴肺脉、手阳明大肠脉,属金而旺秋,所以养胎在七月八月。足少阴肾脉、足太阳膀胱脉,属水而旺冬,所 以在腹中,受足诸脏之气脉所养,然后待时而生。此论微奥有至理,世有明者,未有过于巢氏之论矣。
<目录>卷二\嗣育门<篇名>十月养胎始于足厥阴肝木属性:《圣济经》曰∶原四时之化始于木,十二经之养始于肝。滋肝之经,足厥阴之脉也。自厥阴次之。至于太 阳,自一月积之,至于十月,五月相生之气,天地相合之数,举在于是。然手少阴、太阳之经,无所专养者,以 君主之官,无为而已。是皆母之真气,所赖 以养形者也。
慎斋按∶以上三条,序受胎之始,分十二经脉以养胎也。人自受胎于胞门,则手足十二经脉,其气血周流,
俱以拥养胎元。岂有逐月分经,某经养某月之胎之理。马玄台已驳之矣。但在巢氏一月二月,是论受胎之月数,
犹为近理也。至良甫所论,是以年岁之一月二月,而以五行分四时论也。夫人受胎,不拘时月。必欲以木火土金 水,配定某月养胎,则受胎在正月二月者,犹可以木配之也。若在四五六月者,何以配之,不经甚矣,当俟正 之。
<目录>卷二\嗣育门<篇名>胎疾宜治属性:《圣济经》曰∶或者以妊娠母治,有伤胎破血之论。岂知邪气暴戾,正气衰微,苟执方无权,纵而勿药,则 母将羸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