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救。如手足与指损去一节,可治不 死。惟去其半节留其半节,或骨断筋皮相连者,最为难治。(论气遏肉死。)
又云∶凡伤损之证,不可轻服乌附等味,盖其性味辛热,恐助火以益其患,其 平素有失血及血虚之人,虽在冬令,决不宜用,缘滞血得火而益伤,阴血得火而益 耗,运血得火而妄行,患肉得火而益坏,新肉得火而复溃,疼痛得火而益甚。若人平 素虚寒,或因病而阳气脱陷者,则用之不 在此例。(论用辛热之非。)
又云∶凡伤损之证,不宜敷贴硝黄之类,然其性味咸寒,恐济寒以益其伤。若 人平素虚弱,患而作痛,虽在夏令,亦不宜用。盖胃气得寒而不生,运气得寒而不 健,瘀血得寒而不行,腐肉得寒而不溃,新肉得寒而不生。若内有瘀血停滞,服以通 之,不在此例。(论用咸寒之非。)
又云∶凡伤损之证,近用黑羊皮热贴者,盖羊肉性热而补气,彼受刑太重,患 处内肉已坏,欲其腐溃者,用之成脓固速。若内非补剂壮其根本,毒瓦斯不能内侵,外 非砭刺泄其瘀秽,良肉不无伤坏,设受刑轻浅,外皮破伤,外用神效当归膏敷贴,则 丁痂不结,伤肉渐溃,死肉自败, 肿自退,黯色自消。内用四物汤加黄连、柴胡、
山栀、白术、茯苓,清肝木,健脾土自愈。若专用黑羊皮罨贴,反助其毒,腐溃益深,
难于收敛,智者审之。(论用黑羊皮之非。)
又云∶凡伤损之证,瘀血已去而肌肉糜烂,不肯收敛,属气血俱虚,大补犹恐 不及,岂可复用行气破血之剂,又贼其元气耶!当时诸君多蹈此弊,而怯弱者皆致不救。(论用行气之非。)
又云∶凡伤损之证,遇杖坠跌扑,患处如有瘀血,止宜砭出,服壮元气之剂。盖 其气血已损,切不可孟浪妄行妄下。此肢末之地,血气难到,再用行气下血等药,复 损脾胃元气,则运气愈难营达于下,而反为败证。怯弱者多致夭枉。(论下血之非。)
又云∶或问寒凉能消肿止痛,何以用之反致内溃,不能生肌,且有致死者?答 曰∶寒凉之剂敷于肌肉而不知痛者,是一遇寒凉,血因之以凝,气因之以滞,气血 凝滞,肌肉皆为死阴,宁复有知其疼痛也哉?故毒不出而内攻,多致不救。当知气 血得温则行,得寒则凝,寒极生热,变化为脓,腐溃益深,气血既败,肌肉无由而 生,欲望其不危也,几希!(论用寒药之非。)
又云∶凡伤损之证,遇杖扑重者,外 皮不破而内肉糜烂,与血相和,甚者臀腿如皮囊盛糊,然若不砭刺发泄,为患匪轻。
故当时大理寺大狱诸君失于不砭,以致不起者多矣。是不知伤重而内有瘀秽者也,须 急去之,即服补益之剂以固根本,庶保无虞。古人谓瘀秽恶于虎野狼,毒于蛇趸,去 之稍缓则戕性命,非虚言也,医者三复之。(论不砭之非)
又云∶凡伤损之证,贵乎大补气血,则腐肉易于溃烂,疮口易于生肌。每见治者 不知气血亏损,往往多用十宣散,又以方内参、 、芎、归为补益之剂,嫌其中满,
多用不过钱许,以浓朴、防己为清毒之药,因其行散,动则倍加,如此何益于气血,而 欲责其速溃速敛速生肌乎?无怪其烦躁作渴,饮食益少,因之不起者众矣。(论不补益之非。)
《得效》云∶凡堕压死者,急安好处,以袖掩其口鼻上一食顷,候眼开,先与热 小便饮之,若初觉气绝,急擘开口以热小便灌之,利去瘀血。(以下载《东医宝鉴》)
又云∶凡跌打压伤,或从高堕落,皆惊动四肢五脏,必有恶血在内,专怕恶心。
先用通二便药和童便服之,立效,大小肠俱通利,则自无烦闷攻心之患矣。
又云∶头上有伤,或打破,或金刃伤,用药糊角缚紧,不使伤风,慎之。
又云∶如伤脏腑致命处,一观其脉虚促,危。
《纲目》云∶卒堕颠、压倒、打死,心头温,皆可救。将本人如僧打坐,令一人 将其头发控放低,以半夏或皂角末吹令入鼻中,如活,却以姜汁香油打匀灌之。
《入门》云∶若取药不及,急拨开口,以热小便多灌之。
又云∶凡伤损专主血论,肝主血,不问何经所伤,恶血必归于肝,流于胁,郁 于腹而作腹痛,实者下之。
又云∶凡出血已多而又呕血不止者,难治,宜用苏木煎汤,调蚌霜散服之。
又云∶凡折伤外损筋骨者,可治。内损脏腑里膜及破阴子耳后者,并不治。
《医鉴》曰∶人为刀斧所伤,或堕落险地,或扑身体损伤筋骨皮肉,皆出血不止,
或瘀血停积,若去之不早,则有入腹攻心之患。
又云∶打仆伤损,去血过多,脉当虚细,若得急疾大数者,死。
《丹心》云∶跌仆伤损,须用苏木活血,黄连降火,白术和中,以童便煎服,如伤在上,宜饮韭汁。
《回春》云∶凡斗殴被打,内有瘀血,其脉坚强者,生,小弱者,死。(《脉经》)
《得效》云∶凡脚手各有六出臼,四折骨,每手有三处出臼,脚亦三处出臼,手 掌根出臼。其骨交互相锁,或出臼则是挫出锁骨之外,须是搦骨于锁骨下归窠,若 出外则须搦入内,若出内则须搦入外,方入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