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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燕乐考原-清-凌廷堪*导航地图-第38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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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曰般瞻,即羽声也。与此不同也)  (《辽史》将「沙侯加滥」做为「四曰」用,而非「变征」。)  中吕调、正平调、高平调、仙吕调、黄钟调、般涉调、高般涉调。”
  《宋史乐志》:”羽声七调,曰般涉调,曰高般涉调,曰中吕调,曰正平调,曰南吕调,(即高平调。) 曰仙吕调,曰黄钟调,皆生于南吕。  [案:此即以南吕七律为次序。)  (「皆生于南吕」者,以杀南吕之盘涉调为七羽之首之谓也。)
  《补笔谈》:”七羽,中吕调、南吕调(自注,又名高平调)、、仙吕调、黄钟羽(按,自注,又名大石调,疑误)(当是又名黄钟调)、般涉调、高般涉调、正平调。”  [案:正平调次序当在中吕调之下,此误。)
  [案:燕乐七羽一均,即琵琶之第四弦也,分为七调,此弦最细,得宫弦之半,名为七羽,实太簇之清声(何据?),故其调名,多与七宫相应。段安节曰,“宫逐羽音”是也。  考《隋书音(?)乐志》,七声之次,  一曰娑 陀 力,即宫声也,
  二曰鸡 识,即南吕(以《辽志》考之,当作商)声也,  三曰沙 识,即角声也,  四曰沙侯加滥,即变徽声也,
五曰沙腊,即征声也,六曰般赡,即羽声也,七曰俟利建,即变宫声也。而《辽史乐志》以沙侯加滥旦为第四弦七羽一均者,盖《隋志》以七声之次序言,故沙侯加滥为「第四」之变征声。《辽志》以四均之次序言,故沙侯加滥为「第四」之最细羽均也。(否!《辽志》将「沙侯加滥」,做为「第四」之意。)燕乐不用黍律,以琵琶弦谐之,琵琶止四弦,故以最浊者为七宫一均,最清者为七羽一均也。《隋志》又以般赡为羽声,《辽志》七羽之首曰般涉调,般涉即般赡之转音,亦未尝不与《隋志》合也。
(此合,彼终不合!)
七羽第一调为般涉调,应七宫之正宫,因宫声亦以正宫居第一也。(盘涉调与正宫调「同均」之谓也。与是否「居第一」无关。)第二调为高般涉调,应七宫之高宫,因宫声亦以高宫居第二也。第三调为中吕调,应七宫之中吕宫,因宫声亦以中吕宫居第三也。第四调为正平调,应七宫之道调宫,因宫声亦以道调宫居第四也。第五调为南吕调,应七宫之南吕宫,因宫声亦以南吕宫居第五也。第六调为仙吕调,应七宫之仙吕宫,因宫声亦以仙吕宫居第六也。
第七调为黄钟调,应七宫之黄钟宫,因宫声亦以黄钟宫居第七也。
  《琵琶录》羽七调,以第一运为中吕调者,黄钟均南吕为羽,七羽唐人首南吕,则中吕调乃黄钟(为)羽,故为第一运——七调以黄钟为次序也。南宋燕乐七羽,亦用黄钟以下之七律(那七律?),则般涉调即黄钟(均之)羽,与《琵琶录》不同也。
(《琵琶录》乃唐书,唐人用「为调名制」,无论七宫、七商、七羽、七角,皆以「杀声」为黄钟之调为首。《宋史》用「之调名制」,无论七宫、七商、七羽、七角,皆以「均名」为黄钟之调为首。)七羽一均,元人杂剧皆不用,盖已附于七宫及七商矣。(当是皆已改用宫/商两调音阶记谱了。)此(羽)弦即今三弦之子弦,唐时新翻【六么】属之七羽者,楚人以小为么,羽弦最小,故声之繁急者,则谓之么弦侧调。又案:《碧鸡漫志》曰:“【六么】,一名【绿腰】。
”段安节《琵琶录》云:“【绿腰】,本录要也,乐工进曲,上命录其要者。”又云,“正元中,康昆仑琵琶第一手。两市楼抵斗声乐,昆仑登东彩楼,弹新翻羽调【绿腰】必无敌。曲罢,西市楼上出一女郎抱乐器云,我亦弹此曲,移在枫香调中,下拨声如雷,绝妙如神,昆仑拜请为师。女郎更衣出,乃僧善本,俗姓段。”
  今“六么”行于世者四:
曰黄钟(均之)羽、即俗呼般涉调,曰夹钟(均之)羽、即俗呼中吕调,曰林钟(均之)羽、即俗呼高平调,曰夷则(均之)羽、即俗呼仙吕调。皆羽调也。昆仑所谓“新翻”,今四羽中一类乎?或他羽调乎?是未可知也。段师所谓“枫香调”,无所著见,今四羽中一类乎?或他调乎?亦未可知也。考(何考?)七羽一均为么弦,自高般涉一调不用外,尚有六调,故谓之六么,后遂因之以为曲名;所谓“绿腰”“录要”者皆穿凿耳。(何据?)若段师之枫香调,则别立嘉名,如《宋史乐志》“凤鸾商”“芙蓉调”之类,今不可考矣!
南宋七羽,亦用黄钟以下七律(那七律?)。故(王灼,字)晦叔所举七羽律名,与《乐髓新经》、《补笔谈》不相合也。今以《宋史乐志》考之,教坊所奏中吕调、南吕调、仙吕调皆有【绿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