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传云:“荑,茅之始生也。”郑笺云:“茅,洁白之物也。自牧田归荑,可以供祭祀。”古缩酒以茅,如郑此笺,则祭祀所用,尤贵始生之荑,以其尤洁白也。诗但曰“荑”,而传识为茅,古盖以“荑”为茅始生之专字,引申为凡草木初生之称。故《管子》云“草木荑生可食”,《孟子》“荑稗”,“荑”乃“蕛”之借,非此义。小徐本《说文》“荑,草也”,荑不得为草名,此小徐本误。大徐本作“苐,草也”,为长。故段注订从之。【棫林按:王氏《句读》从小徐,此其识不如段。
《集韵》合“荑”、“苐”为一字,尤误。】
○鱼网之设,鸿则离之
郑笺云:“设鱼网者宜得鱼,鸿乃鸟也,反离焉。”《说文》云:“鸿,鹄也。”盖诗中“鸿雁”连言,则鸿为大雁;鸿单言,则鸿祇为鹄。颜师古谓“鹄,水鸟,其声鹄鹄。”《本草》谓“鹄大于雁,羽毛白泽,其翔极高而善步”,一名“天鹅”。《史记·陈涉世家》云“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汉书·贾谊传》云“黄鹄一举,知山川之纡曲,再举知天地之方圆”,昭帝始元元年“黄鹄下建章宫太液池中”,注云“时汉用土德,服色鹄色皆白,而今更黄,以为土德之瑞,故纪之”。
《正字通》云:“转注古音、《读书通》俱云‘鹄通作鹤’。《淮南子》云‘鸿鹄、鸧鹤,莫不惊惮伏窜’,班固《西都赋》云‘元鹤、白鹭、黄鹄、鵁、鹳’,左思《吴都赋》云‘鸟则鹴、鹄、鶄、鹤’,皆分鹄、鹤为二。至于《别鹤操》‘雄鹄雌鹄’,刘孝标《辨命论》‘龟、鹄千岁’,古本皆作‘鹤’,俗讹为‘鹄’。岂可据此谓鹄即鹤也?鹄、鹤不相通。”所说良是。然《玉篇》云“黄鹄,仙人所乘”,而唐人《黄鹤楼》诗有“昔人已乘黄鹤去”之句,建楼之地又名“黄鹄矶”。
欧阳询《蓺文类聚》有“鹄”部无“鹤”部,“鹄”部所收皆“鹤”故实。是皆自来“鹄”、“鹤”相乱之验。当由“鹄”之形色与“鹤”酷似,“鹤”仅差肥,词赋家不暇细别,遂致讹欤?关左有此鸟,翱翔云端,不易猎取,而亦不常见也。【棫林按:经典中“鸿”字单文,段茂堂谓有指鸿雁者,有指黄鹄者,其说至审。作者谓单文皆属鹄,稍疏阔矣。“翱翔云端,一举千里”之大鸟,岂鱼网所可得乎?余疑此经之“鸿”,仍当是鸿雁,游宿洲渚,与鱼相近者耳。
陆元恪《疏》“鸿、鹄”言有大小二种,小者如凫,今人直谓之“鸿”。然则此经之“鸿”,应是陆说小者。】
◆墉风◆
墙有茨,不可扫也。
爰采唐矣。
爰采麦矣。
爰采葑矣。
鹑之奔奔,鹊之强强。
树之榛栗。
椅桐梓漆。
降观于桑。
騋牝三千。
相鼠有皮。
陟彼阿丘,言采其蝱。
我行其野,芃芃其麦。
○墙有茨,不可扫也
传、笺俱云:“茨,蒺藜也。”《尔雅·释草》:“茨,蒺藜。”郭注:“布地蔓生,细叶,子有三角刺人。”《说文》引此诗作“墙有荠”,亦训曰“疾黎”,与诸家无异。【棫林按:《说文》“茨,以茅盖屋也;□,草多儿(皃);荠,疾黎也。”是“荠”为本字,“茨”为借字。《离骚》王注引《诗》“楚□□”亦借字。“疾黎”合□即成“荠”字,故双声为反切之祖。】邵氏《尔雅正义》云:“茨,一名蒺藜。《易》‘困于石,据于蒺黎’,荀九家云‘坎为蒺藜’。
蒺藜草有剌,人不可践。坎德为险,故有蒺藜之象。”李氏《本草》云:“蒺,疾也;藜,利也。其刺伤人,疾而利也。”以充药材,性能除湿,又呼为“吉利草”。一名“旁通”,一名“屈人”,一名“止行”,一名“豺羽”,一名“升推”。处处有之,蔓生路侧,长数尺,叶似苦参而细,开小黄紫花,子如菠薐,每颗凡五六刺,行人防之。高氏《天禄识余》云:“岁欲旱,旱草先生,蒺藜也。”今俗则无此占焉。
○爰采唐矣
毛传云:“唐,蒙,菜名。”《尔雅·释草》云:“唐、蒙,女萝。女萝,菟丝。”又云:“蒙,玉女。”【棫林按:“玉”为“王”字之讹,说见钱氏《养新录》。】是一物五名。【王云:《释草》曰“蝾螈,蜥蜴;晰蜴,蝘蜓;蝘蜓,守宫也”,与《释草》此文文法一例。彼合相似之三物为一,此合相似之两物为一,不可深泥也。且彼三物或生人家,或生田野,皆非水族,而入《释鱼》,则以众手纂记之书,不能详密。棫林按:《頍弁》传“女萝,菟丝,松萝也”,不及“唐蒙”。
此传亦不及“女萝”,故先儒谓毛意不以为一物,且疑《尔雅》“唐蒙”下“女萝”二字为衍文。今按《雅》注,孙炎累读“唐蒙”,以为别三名;郭璞析读,以为别四名。孙、郭所见已如今本,足知必非衍字。毛传高简,其不连引,正欲彼此互见。二物虽或微别,大致一类,故《尔雅》合之,无庸讥议也。】《广雅》又名“菟邱”,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