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有清浊之分,非混沌时矣。混沌,盖清浊之未分,而鸡子之黄与白尚混为一处时也。
《淮南子》“天如倚杵”之说,与北极出地上三十六度、南极入地下三十六度之说似合。
日,阳精之发,故其色赤而光大;月,阴精之发,故其色白而明,止有魄而已。其无所不烛者,受日之光也,非月之本体也。
郭璞注《山海经》,谓羲和为天地始生之日月。《山海》既误,郭璞则又误矣。
五星列五方,二十八宿列四方。七宿,皆指昏时之所见者也,中夜则无定位矣。
黄帝分星次,凡中外宫常明者百二十四,可名者二百二十,微星万一千五百二十。此后汉《天文志》所注者也。
明而为书者,日也;晦而为夜者,亦日也,非月也。愚辨之频矣。
五星:木曰岁,火曰荧,金曰太白,水曰辰,土曰镇。此历家所纪五行之异名也。
立十二辰以名十二月,立十二兽以名十二辰。事始谓起于黄帝,盖黄帝时容成造历也。
黄道、赤道及日月之食,愚据先儒之说,常因所谈而应人也。
日月星宿、雷霆风雨,皆天之物,阴阳之气也。阴阳精气,凝而大者为日月,凝而小者为星宿,此万古之常者也。及其气之会合,则又声激而为雷,光掣而为电,披拂而为风,发散而为雨。此又一时之变者也。凡此,则阴阳之物于物者也,天之所以为文章者也。
阴之为物,其性凝冱,故寒极则冻,观雪、霰、冰、雹可见;阳之为物,其性发舒,故温暖即解,观雨、露可见。雷,乃阳精之雄;电,乃阳精之奸。皆阴气密裹薄激而欲出于外者也。电而雷者,得阳之正;雷电、雨者,阴胜乎阳,非正也;雷电、雨、露,阳散阴也;冰雹、雪霰,阴胁阳也。
雷,阳之发而有声;电,阳之发而有形。
霜,刑罚万物之具。故《春秋》非时不当陨而陨者,为人君刑罚不正之应也。
水,乃盛阴之变而合于阳;火,乃盛阳之变而合于阴;木,乃稚阳之变合;金,乃稚阴之变合;土,乃盛阴盛阳、稚阴稚阳之余气。故五行一阴阳也。
阳性上行,故火上炎,是阳气之升;阴性下行,故水下润,是阴气之降。盛阴盛阳之质也。阳与阴兼,故木得水则生,得火则燃;阴与阳兼,故金得火则铄,得水则凝。稚阴稚阳之质也,阴阳兼而适均,故土于水、木、金、火皆不相离,成始而成终者也。
山川、草木、羽毛、鳞甲,皆地之物,亦阴阳之气所在也。山川,固重浊之阴凝于下者,凸出则为山,凹下则为川,故山川为物,其气皆寒,阳中之阴也。草木,皆植物;羽毛鳞介,皆动物。又阳变阴化所致,皆地之持载而为文章者也。
雀入大水化为蛤,鸠化为鹰之类,此又形化之变者也,与气化者类也。
鸡司晨,犬司夜,皆自然之理也,岂人所命哉?物有物之性也。
鸟,春至则发声,秋至则藏舌;草木,春至则萌蘖,秋至则敛液。天地非物物而提撕之,自不能违其时者,气使之也。鸟兽草木,通乎天地之气者矣。
观子规鸣于洛,可见得气之先者,鸟也。是非通天地之气者乎?
许慎注《淮南子》书曰:“黄帝,古天神,所造人时,化生阴阳。上骈、桑林,皆神名。”是不知“天开于子,地辟于丑,人生于寅”,且人之生皆在黄帝之前,黄帝既造人矣,黄帝又何人造耶?
黄帝之生,有妊二十月之说;伊尹之生,有梦臼水东奔之说;宋祖之生,有甲马营香闻三月之说;三苏之生,有枯眉山草木之说,其理或然。史谓母吞薏苡而生禹,故夏之姓姒;母吞玄鸟卵而生契,故殷之姓子;母履巨人之迹而生稷,故周之姓姬。夫薏苡者,南方之草也,汉马援征交州始载而归。禹,唐虞时人,生于石纽,长于西羌,乃极北之地。在唐虞之世,以地论之,去交州一万余里;以时论之,去汉一千余年。其母修己氏,安得薏苡而吞之乎?玄鸟者,随阳之鸟也,春即南征,遗卵于南而生雏矣,至秋始归于北。
契乃帝喾之子,帝喾居高辛之国,北方之地,玄鸟南征而卵不生北。其母简狄氏居北,又安得玄鸟之卵而吞之乎?大人,亦人也,人去迹存,其所存者土耳。土,无气之物也,岂有履无气之土而生有气之人乎?以予揣之,感草者当妊草而生草,感鸟者当妊鸟而生鸟,感土者当妊土而生土,况复能妊人而生人乎?此史氏博采遗言,以明圣贤所生之异,而不知其为不经也。后人据之以为实也,怪矣哉!
孔子之生,日麒麟吐玉书于阙里,其文曰“水精之子,降衰周而为素王”。颜氏异之,以绣绂系麟角而去。妊十一月始生。又曰:“孔子诞夕,有二龙绕室,五老降庭,闻钧天之乐空中。”考之年谱,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