皆以歌成汤创始之功、高宗中兴之美,故不及商之先代。周既灭商,而封商子孙,祀以微子抱来之乐器,实举废国之盛典。故《商颂》系于《周颂》之末也。《周颂》是周公所定之乐歌,而鲁则周之所封,乃伯禽就封之国;商亦周之所封,乃祀宋之地,非当年之商。其《颂》盖商之子孙歌以祀汤者,故以《鲁颂》次《周颂》,《商颂》次《鲁颂》,宜矣。
大小二雅,亦周之雅,不言“周”者,无他所杂。而《颂》言“周”者,别鲁与商也。
春秋
孔子之笔,惟《易》与《春秋》可见。
《春秋》之义,不可以言求,惟可以意求。求之于意,言自得矣。
《春秋》之作,孔子挽礼乐征伐之权归天子也。
《春秋》,衰世之书。圣人明之,以天理人欲,是扶持衰世之意。
《易》、《书》、《诗》、《礼》、《乐》,言其理;《春秋》,言其用。君臣、父子、夫妇、朋友,其道固见于五经,然有不能成其道者,则用《春秋》之法以诛其心矣。
《春秋》起自鲁隐公者,诗亡之时也。诗亡之后,王者之迹已熄。故孔子为乱臣贼子惧,作《春秋》。所以正王道,明大法,以遏乱臣贼子之心,诛死者于前,惧生者于后也。孔子告颜子以四代礼乐者,即《春秋》书法也。但四代礼乐,是以善者取之;《春秋》,是以恶者诛之。皆经世之大法者也。
《春秋》于天地、日月、星辰、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建侯行师、宫室礼币、鸟兽草木,无不备书。然皆裁之以义,断之以法,理无不备焉。故可以穷万物之理。
孔子假二百四十二年南面之权者:隐公十一年,桓公十八年,庄公三十二年,闵公二年,僖公三十二年,文公十八年,宣公十八年,成公十八年,襄公三十一年,昭公三十二年,定公十五年,哀公在位十七年而十四年《春秋》绝笔。十二公共二百四十二年,以行天子之事故,曰“罪我者,其惟《春秋》乎!”孔子何为自罪哉?不幸而生于天理人心泯灭之余,以匹夫而代行天子之赏罚也,岂得已哉?
朱子曰:“左氏是史学,公、谷是经学。史学者,记事却详,于道理上便差;经学于义理上有功,然记事多误。”三传优劣,朱子辨甚分明。
周之正月,本建子之月,冬也,而曰“春王正月”者,假冬以言春,明经世之大法也。《春秋》意在言外,其如是乎?
《春秋》十二公,不书即位者,隐、庄、闵、僖四公;书即位者,桓、文、宣、成、襄、昭、定、哀八公。或书或不书,义固不同。其书者与不书者,亦各不同也。
不书即位者四公:如隐与僖,皆非元妃所生。隐生母摄内主之事,而年又长,故隐当为嫡宜立,但以诸大夫扳己以立,造争乱之端。庄为嫡长当立,以其未誓擅有其国。闵以般卒,庆父、夫人利公之幼而自立之。僖以闵之幼薨,夫人孙于邾,庆父奔莒,其母成风所属,季子立之。皆内无所承,上无请命,故不书即位,不正其始也。
书即位者八公:如桓之杀隐,为杀其君而立;莒太子仆杀父纪公,以其珠玉奔鲁,纳诸宣公,公受杀贼之立而不讨其贼,为杀君者所立,罪与桓公等。定公之兄昭公,为季氏所逐,出奔八年,薨于干侯,杀嫡其弟。定公当立,丧越葬期不至,虚其位七月,不立不保宗祀,非孝。亦为逐君者所立,与桓、宣罪同,而定少差。其书即位,明其无君,自为一类。惟文、成、襄、僖、哀,虽不受命于天子,则亦受先君之命以继世。五六公者,又为一类,故书即位以正其始。
《春秋》书即位、不书即位者,义虽不同,然皆以内无所承、上无请命为大义也。
朱子曰:“凡兵,声罪致讨曰伐,潜师掠境曰侵,两兵相接曰战,环其城邑曰围,造其国都曰入,徙其朝市曰迁,毁其宗庙社稷曰灭,诡道而胜之曰败,悉虏而俘之曰取,轻行而掩之曰袭,已去而蹑之曰追,聚兵而守之曰戍,以弱假强而能左右之曰以。皆志其事实,以明轻重内外。”读之令人快然。又尝杂考:我所欲曰及,不得已曰暨。克者,力胜之词;取者,得非其有之称;纳者,不受而强致之谓。次者,止也;享者,两君之礼。凡大阅、大雩、大搜而谓之大者,讥其僭也。
大无者,志食廪之竭也。大去者,土地、人民、仪章、品物,悉委置而不顾也。书“同盟”,同欲也。逃义曰逃,匹夫之事也。灭而书奔,责不死位也。战而言及,主乎是战者也。敌加于己,不得已而起者,谓之应兵;争恨小故,不忍忿怒者,谓之忿兵。珠玉曰含,车马曰赗,生事曰唁,死事曰吊,军获曰捷,民逃其上曰溃,雩得雨曰雩,不得雨曰旱,人火曰火,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