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制诸侯之事也,若非祭祀之明堂也。发政之明堂,止曰明堂而已耳。
朱子曰:“《小记》是解《丧服》,《大传》、《少仪》是小学之支流余裔。”程子曰:“《乐记》最为近道,《表记》其亦近道。”观此,可见四十九篇之内,似《大学》、《中庸》者少矣。
《乐经》既亡,独《乐记》不亡。可见《乐经》是记声音、乐舞之节,非文辞可读之书,秦火之后,汉儒不收矣。
《杂记》亦有上下二篇,杂记诸侯、大夫、士、内子诸礼,故如《易》之《杂卦》、《序卦》之类也。
《丧大记》,非与《丧服小记》相配对说。盖《丧大记》是记其丧之大,《服小记》是解《丧服小传》也。
虞、夏、商、周四代郊禘之礼,配天之祖甚整齐。下及秦汉以后,便不可观。
《祭法》是礼所陈之制,《祭义》是礼所起之宜,《祭统》是礼所摄之本,与《祭义》同意也。
孔子答哀公之问礼,《燕居》、《闲居》之论礼者,石梁王氏于答哀公则曰“‘如事天,如事亲’,此两句非圣人不能言”;于《燕居》则“词旨散漫处,未必为孔子之言”。此说得是。
好贤,能如《诗》之《缁衣》美郑武公,然后为好之真;恶恶,能如《诗》之《巷伯》刺幽王,然后为恶之正。则天下同其好恶,而作孚矣。
亲丧之不事箦者,则奔哭;事箦者,则哀怛。故又制为《奔丧》之礼,而《问丧》则记其所哀怛者以示人也。读《服问》、《闲传》、《三年问》三篇,则九族之服明矣。
凡服之制,皆上衣而下裳。惟《深衣》之制,衣与裳连,取“深”为义。天子服之不以为卑,庶人服之不以为尊,盖上下之通服也。
诸侯、大夫将行射礼,必先燕饮,用投壶乐宾,以习射礼容仪。故投壶发矢,与射之发矢一也。
圣人之言语意浑然,贤人之言引而自高。孔子对哀公《儒行》之问,多引而自高,非语意之浑然者也。后人疑非孔子之言,或者为当乎?
《冠礼》、《昏礼》、《乡饮酒义》、《射义》、《燕义》、《聘义》六篇之所载者,天下之达礼也,故各为一篇而不杂焉。
《四制》之说:以恩制者为父,以义制者为君,以节制者则三日而食、三月而沐、三年而禫,以权制者三日授子杖、五日授大夫杖、七日授士杖,妇人童子无病不杖与。
秃、伛、跛、病,皆不使至于极,皆礼之有节文者矣。
古者,斩衰之服行于君,不行于父,天下无二尊也。后世易之,不止行于君,而亦行于父,厚之道也。天下之事,过于厚则可,过于薄可乎?至我太祖,则又易母服之齐衰,与父之斩衰等焉。盖父母一也,何厚薄之分邪?况母妊子十月,乳哺三年,劳莫大焉。易母服而与父服等者,亦若易父服与君服同斩衰者一也。此太祖所以为圣人也欤!
《东溪日谈录》卷十一 明 周琦 撰
经传谈下
大学
《大学》、《中庸》自成书之后,无人识是论治、论道之书。至经秦火,系在《礼记》中。《大学》在《儒行》篇下、《冠义》篇上,为第四十二篇;《中庸》在《坊记》篇下、《表记》篇上,为第三十一篇。汉儒亦只混与《礼》、《乐》二经同行,不识其间有许大道理,岂《礼》、《乐》二记比哉?不有程子提出,殆湮晦矣。
虽孟子亦谓“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之本在身”。孔子则自格物致知、诚意正心说来。此所以圣贤之别。我之与民,同是一个明德。我学大人之道,则能明此明德;民不能明此德者,我所以明之使自新焉。故我之德与民之德,不至其极不止也。
“极”是德之至明处,即所谓“太极”。
格物之“物”,即君臣、父子、长幼、夫妇、朋友之物也;格物之“格”,即推致君臣、父子、长幼、夫妇、朋友之理也。诚意,亦是诚此君臣、父子、长幼、夫妇、朋友之道而发之于意也;正心,亦不过正此君臣、父子、长幼、夫妇、朋友之道而闲其邪心也。岂独修、齐、治、平有君臣、父子、长幼、夫妇、朋友之道哉?此谓“体用一原”。
格物致知,此是始学工夫,人之所易忽者。朱子因传之脱简,用程子之意补之,使始学用工有下手处。而身如君臣有君臣之身,父子有父子之身,修此于大学之年,乃是未为君、未为臣、未为父时,将以立其体而冀其用。故朱子曰:“自天子之元子、众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与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其如是矣。
一家之内,有父子、长幼、夫妇之伦,而君臣、朋友若缺焉。然我尽其所以事君者,一家之人皆知事君之道,而无不臣之心;我尽其所以交友者,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