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以不复立司马也。或者因谓尧时士与司马为一官,误矣。夫以将帅之任而兼之于理官,无时而可也。”林曰:“夫蛮夷侵乱边境,不用兵执之,则何以隶于皋陶之刑?如其用兵,以士官为将帅,古无是理。舜之时,安知其无大司马?尧官偶不及之耳。”曰:“兵乃刑之大者。唐、虞以徳化天下,士官之设,已非得己。隆古之时,兵既不常用,但领之于士官。兵刑合为一官,所以见圣人不求详如此,盖仁天下之深意也。苏、林疑其说者,以士师不可为将帅耳。
夫为将者,非必尽是掌兵之官。如今之兵部、枢密,皆掌兵而未尝为将。意者唐、虞平时,兵政止以士官兼领,如今世之制。故征苖自属之大禹,而不以命皋陶也。夫工、虞之且列于九官,使其果有司马,岂应置而不言乎?夫唐、虞兵刑之官合为一,而礼乐分为二;成周礼乐之官合为一,而兵刑分为二。盖帝者之世,详于化而略于政;王者之世,详于政而略于化。此世变升降之异也。”
或问:“无垢张氏说‘若予工’,谓‘因万物自然之理而为之制作’,复改张说,何也?”曰:“无垢所言虽善,乃圣智创物之事,非百工之事也。不若张说为当。”
或问:“林氏说‘虞官’,正合孟子之言,不载何也?”林曰:“孟子言:‘不违农时,榖不可胜食也;数罟不入洿池,鱼鳖不可胜食也;斧斤以时入山林,材木不可胜用也。榖与鱼鳖不可胜食,材木不可胜用,是使民养生丧死无憾也。王道之始也。’舜既使稷播百榖,又求掌山泽之官,诚足国之本也。”曰:“孟子所言,乃为治之初,将以厚民耳。其曰‘不可胜用’者,乃为民而殖物也。帝舜所言,乃成治之后,推以爱物耳。其曰‘若草木鸟兽’者,盖代天而理物也。
气象固不侔矣。然舜之言足以包孟子之意,孟子之言则不可包舜之意也。”
或问:“‘直而温’下四句,荆公言‘此教者之事’,诸家多取之,如何?”曰:“晦庵谓‘如此说,则于“教胄子”上都无益。’愚谓‘直、寛、刚、简’,决非施教者之事。王、张氏虽强引经据,于理终非所安也。”
或问:“苏氏谓‘九官,舜有不问而命者,臣有受而不逊者,皆随其实。’如何?”曰:“古者君臣皆以位为忧,而不以位为乐。其所以逊者,非姑为礼文而虚逊,亦非谓不足当而逊也。盖其谨重不忽之诚意,发见自不容己。东莱谓‘晋王述见时人多逊官以要誉,乃不逊而受,以矫虚逊之弊。’要之,虚逊固非,述亦未为见理者也。述诚不识所谓‘诚实之逊’。苏氏谓‘随其实而不逊’,正东莱论王述之意。而‘不问而命’、‘不逊而受’,乃后世直情径行者,殆非唐虞敬谨之气象也。
王、孙氏之说己当。”
或问:“夏氏言‘九官自稷、契而下,皆旧有职任,典乐已久,故以“击石拊石,百兽率舞”答舜。’如何?”曰:“若然,则稷、契等何为无答辞乎?舜方命以职,而遽自述其功,似无此理。亦非史氏叙事之体。以上下文考之,其为《益稷》篇错简衍出无疑。”
或问:“舜继尧,不应遽废羲和之职。《舜典》止及四牧、九官,羲和职兼天人,反不与,何邪?”曰:“《典》、《谟》皆彼此互见。舜在璇玑玊衡,则命羲和可知。且九官、十二牧,尧时岂应无?然略不及者,以《舜典》见之也。然则《尧典》不载九官、十二牧,《舜典》不载羲和,皆互见耳。”
三山陈氏说“陟方”亦善。尧曰“殂落”,舜曰“陟方”,《书》悉记之,乃《春秋》书“公薨于路寝”之意。人情以死为讳,而不知君子以是为能谨其终。故曾子“启手足而知免”,其斯以为顺受其正欤?
或问:“子多阙疑,何取于明经乎?”曰:“孔子谈经于三代之末,尚以‘及史阙文’为幸;孟子言书于战国之时,犹以‘尽信《书》’为难。况《书》经秦灰、汉壁之余,传于耋翁、幼女之口。孔安国自谓以所闻伏生之书,定其可知者,其余错乱磨灭,不可复知。观《论》、《孟》、经传所引不同处,不可该举。今学者于千数百年后,乃欲以无疑为髙,而强通其不可通之说,其未安审矣。”
或问:“子去取诸家之说,专以顺经文为主,而尚简,何也?”曰:“传注之体,固如此。且《诗》云:‘天生烝民,有物有则。民之秉彝,好是懿徳。’孔子曰:‘天生烝民,有物必有则。民之秉彝也,故好是懿徳。’只就中添四个字。‘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只就中退十字,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