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曰:元城以张恕不投东坡之疏一事,谓子弟不佳者未必无用,固圣贤无弃人之意。然张恕之不投疏,与东坡之出狱,恐亦几会、人事之偶中耳,未可以此便谓子弟之不佳者皆可用也。孟子曰:‘中也养不中,才也养不才,故人乐有贤父兄也。’斯言其至矣乎!】
先生曰:“某之北归,与东坡同途,两舟相衔,未尝三日不相见。尝记东坡自言:少年时,与其父幷弟同读郑公使北语録,至于说大辽国主云:‘用兵则士马物故,国家受其害;爵赏日加,人臣享其利。故凡北朝之臣劝用兵者,乃自为计,非为北朝计也。’辽主明知利害所在,故不用兵。三人皆叹其言,以为明白而切中事机。时老蘓谓二子曰:‘古人有此意否?’东坡对曰:‘严安亦有此意,但不如此明白。’老蘓笑以为然。”先生又云:“前辈读书,例皆如此,故谓之学问,必见于用,乃可贵,不然即腐儒尔。
武帝时,严安上疏谏用兵,其畧云:‘今徇南夷,朝夜郎,深入匈奴,燔其龙城,议者美之。此人臣之利,非天下之长策也。’郑公之言,其源出于此。”【解曰:观此,则知三蘓开口论天下事,如指诸掌者,有源流矣。古人读书固如此。若乃寻章琢句,夸多鬬靡,而终无所用者,则亦何贵于读书为哉?虽然,未也。其必如周、程之潜心理学,如颜、孟之努力性情,而后益可贵也。】
先生与仆论厯法,尝曰:“古今厯法各不同,其闰法亦从而异。秦用颛帝之厯,水徳王天下,以十月为岁首,故遇闰年即闰九月,而谓之后九月,盖取左氏‘归余于终’之意。至于汉初,因而不改。”先生因命取史记秦楚之际月表示仆:二世二年后九月,徐广曰:“应闰建酉。”汉二年后九月,徐广曰:“应闰建已。”汉五年后九月,徐广曰:“应闰建寅。”盖徐广推厯,以谓此三年合闰八月、四月、正月,以归余于终,故闰九月也。非独如此,高后八年七月高后崩,羣臣既诛诸吕,迎立代王,闰月己酉王即皇帝位,年十月辛亥皇帝见于高庙。
且己酉、辛亥相去三日,已隔一年,则知闰月者,乃后九月也。仆曰:“书云:‘以闰月定四时成岁。’谓之‘定四时’,则是四时之间有闰也。”先生曰:“非也。盖谓无闰月,则以春为夏,以夏为秋矣,故曰定四时。非谓四时之间有闰月也。”【解曰:尧命义和作厯,厯法之源始此。元城以为古今厯法各不同,闰法亦异,要之小过不及之间,或有増损而已。其大体定法,则确乎不可易也。愚尝思之,天地开辟以来,一气衮衮,未尝有息,而理实主焉。
故尧夫以二至为天地一气之呼吸,则知春夏者气之呼,秋冬者气之吸。圣人者有以见其理而测其度,故定为年月日时,以为民生日用之候。不然,寒暑愆则蚤莫无凖,蚤莫无凖则起居失宜,起居失宜则作辍乖方,而望天下治、生民安、万物遂,得乎?】
先生与仆论唐十一族事。先生曰:“甘露之事,盖亦疎矣。考其时,乃太和九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也。是时李训谋,以甘露降于禁中,诏百官入贺,因此欲杀宦官。且十一月末,岂甘露降之时耶?谋之疎想见,大抵色色如此。某意宦官知此谋久矣,故不可得而杀也。且天下之事,有大于此者乎?凡可以救死,无不为也。若当时只贬黜之,其祸未必至此。乃以死逼人,而疎畧如此,宜其败也。《易》曰:‘君不密则失臣,臣不密则失身,几事不密则害成。’圣人之言,信矣!
”先生又言:“是时凡覆十一族,而王涯者,年过七十,不能引退,而与小人同位,故虽不预谋,顾彼宦官安知之?其遇祸也,宜哉!且涯自言留心太玄经久矣,始于贞元十二年丙子,至元和四年己丑,凡十四年,亦尝作为文字。后二十六年,乃有甘露之祸。且太玄惟以进退消息为说,涯知其说而不能行,何也?故曰:‘知之非艰,行之惟艰。’”【解曰:元城论甘露之变一事,最得大体。夫宦官有罪,是诚不可姑息;茍无罪,则亦未有尽诛之理。故李训之谋,虽谓之疎可也。
呜呼!此仲尼所以假年学《易》。】
先生尝言:“魏征传称,尝仆所为碑,停叔玉昏,顾其家衰矣。此言非也。郑公之徳,国史可传,何赖于碑?而停叔玉昏,乃天以佑魏氏也。房玄龄之子遗爱,因尚主,遂为房氏大祸,始以淫荡败其家法,而终灭其族。”仆后考魏氏之谱,郑公四子:叔玉、叔瑜、叔琬、叔珪。而叔瑜生莘,莘生商,商生明,明生冯,冯生謩。至此五世矣。使其家尚主,而其祸或若房氏,岂有再振之理?”先生曰:“停叔玉昏,乃天以佑魏氏,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