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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此者,可与言性命矣。
  日,火也,惟一气;月,水也,乃有质。日常光,照月有盈亏。月本黑体,日铄之则明,日铄不透,故中存黒质。夫凡活动温暖之气,皆火也;凝静寒凉之气,皆水也。《易》大象所谓“火”者,皆指气;所谓“明”者,方指日。朱子谓天外有殻,其言似怪而真,不然日何以西没而东升乎?
  水静物也,激于势而澎湃若草,拂于风而翔动。河汉,水之精也。唐史谓一阴生而见,一阳生而收者。当列子谓“注于归墟”者妄矣。水流于地,犹星系于天。水可天行,则星可地列也。古人以数求天地则精,以理究天地多谬。惟知阴阳判而二物,水火尽其妙用者,可渐推矣。
  左氏曰:“魂魄犹能冯依于人,以为淫厉。”又曰:“魂魄去之。”是谓魄为形体之精灵。外传曰:“魄,魂之术。”髙诱曰:“魂,阳神;魄,阴神。”是也。记礼者谓魄为形体。若然,则死而为枯槁,奚能灵?《祭义》报魄与祭地同。夫地亦形质也,而灵。岂魄遂块然而已哉?然地生物也,魄往物也,疑亦不类焉。
  问曰:“古之祭天地山川不屋,谓栋宇不能囿其形也,乃以人之食饮荐之,夫岂知神之所嗜乎?”答曰:“祭也者,致其敬与礼也,故以人道之所极重者奉之,尽其报本之诚已尔。若神之所嗜,夫恶知之?豺之祭兽,獭之祭鱼,亦就其性之所能也夫。”
  《祭义》自“思其居处”至“闻乎叹息”一节,自《中庸》“洋洋乎如在其上、左右”之义而衍说之也。夫斋者,湛然纯一,与神明交。如礼所言,则未祭纷于念虑,当祭志于恍惚,何湛一之有?先儒谓能祭已为上等人,盖中之能静也。
  凡运于天者皆气,故曰“文”,言其动而相错;凡具于地者皆质,故曰“理”,言其静而有条。天岂有正色耶?即人所见而然,犹下瞰千仭之谷而窈然深黒也。
  天之所废,王者不敢存,桀纣是也;天子所罪,大臣不敢宥,蔡叔是也;父之所絶,子不得私,文姜是也。生寛于诛,死遗之罚;愚安于忍,圣严其法焉。夫天普覆之,地气区疆之,日永照之,月晦匿景。故王奉天,臣若君,子承父,妇顺夫。反斯道者,丧无日矣。
  衣裳所以暖躬,宫室所以栖形。然而染文章,设榱桷者,将以贵贵让贤,别上下之伦。是故等威辨而分定,教化行而治成。茍隳制越度,人从可能之力以逐难穷之欲,则乱大伦而縻财用。僣斯骄矣,贪斯贫矣。骄则奸位,贫则丛盗。故立国者,必谨法度焉。
  谓气无理乎?则一元之运,精而粹者何物?谓中有理乎?则一元之混,岐而二之者何居?《诗》云:“天生烝民,有物有则。”可谓浑合而曲尽矣。
  虚藉于实,阳冯于阴。有阴受而后阳施,故阴为道体;阳来物生,阳去物死,无阳造则无阴功,故阳主全能。是故月不敌日,地不配天。圣人仰观俯察而制君臣、父子、夫妇之义也。
  吹为风,喷为雨,吁为云,呵为雾,呼为雷。人其肖于天乎?肃为雨,乂为旸,哲为燠,谋为寒,圣为风。天其赖于人乎?人有心而天无心,故流为机诈,则济恶之不才者乎?
  小人喜功而嗜利。功不己出,则利不足欲;功不出奇,则利不速致。于是变先王之法以就已,逆天下之心以要君。自谓髙于古而破乎俗矣。不知事不师古,谋不佥同,乌能治国家?况君之立政,本与民同行乎?
  人当平居,亦知自反而不责人。一旦闻谤讟之入,怒激气涌,忘其旧志,肆其新忿,必求报复而后已。故曰:“学至于不责人尽矣。”盖功深而心平,识定而量宏。譬之千仭之渊,岂石所能激而鸣乎?
  立政之用人有二道:未用,明察之;已用,专任之。不明,恐乱于伪;不专,恐郁其才。故曰“迪知忱恂”,曰“克即、克知”,曰“灼见”,曰“克宅心”,曰“克由绎”,皆明也;曰“乃宅人”,曰“丕式克用”,曰“罔攸兼”,曰“罔敢知”,曰“勿有间之”,皆专也。之二者,明尤急焉。宋神宗之志,而以安石丧邦。吁!知人其难哉!
  汉祖之取天下也以知,光武之取天下也以度,唐宗之取天下也尽已之武,宋祖之取天下也乗人之弱。其敌愈脆,其道愈降,其才愈劣,其得愈易也。
  云敞厚于师,背汉事莽;王祥孝于母,叛魏附晋。有是四端而不能充之者与?
  《春秋》之法,君在本国曰“居”,适异邦曰“在”。必天王越在侯服也,而曰“居于郑”。《唐鉴》书“帝在房州”,是夷之于诸侯也。
  《春秋》“春王正月”,周建子也。说者曰“行夏之时”。武曌之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