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出於《易》。《易》大传曰:“一阴一阳之谓道。”又曰:“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此天地阴阳之所由著也。星历司於保章,卜筮存乎官守。圣人因事而明道,於是为之演《易》而系词。后世官司失守,而圣教不得其传,则有谈天雕龙之说,破碎支离,去道愈远,是其弊也。其书传者有某甲乙,得失如何,则阴阳之原委明矣。今存叙例,乃云“敬顺昊天,历象日月星辰,敬授人时。”此乃数术历谱之叙例,於衍、奭诸家何涉欤?
──右十四之十三
阴阳家《公梼生终始》十四篇,在《邹子终始》五十六篇之前,而班固注云:“公梼传邹奭《始终》书。”岂可使创书之人,居传书之人后乎?又《邹子终始》五十六篇之下注云:“邹衍所说。”而公梼下注:“邹奭《始终》。”名既互异,而以终始为始终,亦必有错讹也。又《闾丘子》十三篇,《将钜子》五篇,班固俱注云“在南公前”。而其书俱列《南公》三十一篇之后,亦似不可解也。(观“终始五德之运”,则以为始终误也。)
──右十四之十四
《五曹官制》五篇,列阴阳家,其书今不可考。然观班固注云:“汉制,似贾谊所条。”按《谊传》:“谊以为当改正朔,易服色,定制度,定官名,兴礼乐,草具其仪法,色尚黄,数用五,为官名。”此其所以为五曹官制欤?如此则当入於官《礼》。今附入阴阳家言,岂有当耶?大约此类,皆因终始五德之意,故附於阴阳。然则《周官》六典,取象天地四时,亦可入於历谱家矣。
──右十四之十五
于长《天下忠臣》九篇,入阴阳家,前人已有议其非者。或曰:其书今已不传,无由知其义例。然刘向《别录》云:“传天下忠臣。”则其书亦可以想见矣。纵使其中参入阴阳家言,亦宜别出互见,而使观者得明其类例,何刘、班之无所区别耶?盖《七略》未立史部,而传记一门之撰著,惟有刘向《列女》,与此二书耳。附於《春秋》而别为之说,犹愈於搀入阴阳家言也。
──右十四之十六
法家《申子》六篇,其书今失传矣。按刘向《别录》:“申子学号刑名,以名责实,尊君卑臣,崇上抑下。”荀卿子曰:“申子蔽於势而不知智。”韩非子曰:“申不害徒术而无法。”是则申子为名家者流,而《汉志》部於法家,失其旨矣。
──右十四之十七
《商君开塞、耕战》诸篇,可互见於兵书之权谋条。《韩非解老、喻老》诸篇,可互见於道家之《老子》经。其裁篇别出之说,已见於前,不复置论。
──右十四之十八
名家之书,当叙於法家之前,而今列於后,失事理之伦叙矣。盖名家论其理,而法家又详於事也。虽曰二家各有所本,其中亦有相通之原委也。
──右十四之十九
名家之言,分为三科:一曰命物之名,方圆黑白是也。二曰毁誉之名,善恶贵贱是也。三曰况谓之名,贤愚爱憎是也。尹文之言云尔。然而命物之名,其体也。毁誉况谓之名,其用也。名家言治道,大率综核毁誉,整齐况谓,所谓循名责实之义尔。命物之名,其源实本於《尔雅》。后世经解家言,辨名正物,盖亦名家之支别也。由此溯之,名之得失可辨矣。凡曲学支言,淫辞邪说,其初莫不有所本。著录之家,见其体分用异,而离析其部次,甚且拒绝而不使相通;则流远而源不可寻,虽欲不泛滥而横溢也,不可得矣。孟子曰:“诐辞知其所蔽,淫辞知其所陷,邪辞知其所离,遁辞知其所穷。”夫谓之知其所者,从大道而溯其远近离合之故也。不曰淫诐邪遁之绝其途,而曰淫诐邪遁之知其所者,盖百家之言,亦大道之散著也。奉经典而临治之,则收百家之用;忘本源而釐析之,则失道体之全。
──右十四之二十
墨家《随巢子》六篇,《胡非子》三篇,班固俱注“墨翟弟子”,而叙书在《墨子》之前。《我子》一篇,刘向《别录》云“为墨子之学”,其时更在后矣。叙书在随巢之前,此理之不可解者,或当日必有错误也。
──右十四之二十一
道家祖老子,而先有《伊尹》、《太公》、《鬻子》、《管子》之书;墨家祖墨翟,而先有《伊佚》、《田俅子》之书;此岂著录诸家穷源之论耶?今按《管子》当入法家,著录部次之未审也。至於《伊尹》、《太公》《鬻子》乃道家者流称述古人,因以其人命书,非必尽出伪讬,亦非以伊尹、太公之人为道家也。《尹佚》之於墨家,意其亦若是焉而已。然则郑樵所云“看名不看书”,诚有难於编次者矣。否则班、刘著录,岂竟全无区别耶?第《七略》於道家,叙黄帝诸书於老莱、鹖冠诸子之后,为其后人依讬,不以所讬之人叙时代也。而《伊尹》、《尹佚》诸书,顾冠道墨之首,岂诚以谓本所自著耶?其书今既不传,附以存疑之说可矣。
──右十四之二十二
六艺之书与儒家之言,固当参观於《儒林列传》;道家、名家、墨家之书,则列传而外,又当参观於庄周《天下》之篇也。盖司马迁叙传所推六艺宗旨,尚未究其流别。而庄周《天下》一篇,实为诸家学术之权衡;著录诸家宜取法也。观其首章列叙旧法世传之史,与《诗》、《书》六艺之文,则后世经史之大原也。其后叙及墨翟、禽滑釐之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