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有所风,我以自为,而天下将共韪之。仁不安忍,人亦恶乎其为忍也?而我因藉以自全矣。非是,必无自全之术也。惟持此两端以效之君,而君可以为名焉。静有尧、舜之号,动有汤、武之称,虽使功不立而势不张,而必可以白于其迹,而光于其名。惟持此两端以致之君,而君可以得实焉。退可以固吾之国,进可以致人之心。虽使干戈戢而弓矢櫜,而必可以守己之下,而流入之高。吾为子之君计,计无有逾于此也;吾为子之事君计,计无有逾于此者也。
若夫南阳之役,窃谓思之不必也。
专就鲁上说虽是,然此题不免狭小矣。【艾千子】岂止狭小哉?直说坏道、仁矣。谓孟子私计鲁必不能胜齐,又恐鲁不肯受畏懦之名,而借道、仁之虚言使之有托。如此巧诈伪妄,与仪、秦之类何异?直说坏了孟子矣。总坐不识“道”“仁”之理,便胡乱至此。君子之
○存其心 一节
章世纯
善事天者,近取诸心而可矣。天性天同物,则心之中有天矣。就心事之,不亦迩乎?且君子事天以自摄,恂栗之学也。然使惕以形之所对,而置其精之所通,以语于事天,未也。夫君子之悚其心也以天,戒慎恐惧,于己不足,临之以畏焉而志可重也。而君子之事天也仍以心,钦若昭格,以文则疏,与之以所凭焉而功可实也。故本来之心,不可失矣。失其本来之心,天所与我之谓何?而心所自有之性,不可牿矣。牿其所有之性,则本来之心谓何?彼一心之内,性情共宅。
性之所长,情能消之。夺所消,以护所长,则操心之术马耳。一心之外,物诱交伺。性之所发,物则戕之。妨所戕,以伸所发,则存心之方焉耳。而此时之心,已与天相呼吸也;而此时之天,已与心相往来也。盖理之精者,大小可以同量。此心之性,天人会之矣。五行之物,实不大于五德也。德不亏而心返于其初,初者固与天接耳。且理之同者,彼此即可以相藏。心心之有性,天在心中矣。仁义之质,了不别于阴阳也。仁义尽而心顿证于太虚,太虚已定天位矣。
故天于人而言之,天生我也。全而受,全而归,忠之至也,而俯仰之际,因可不愧焉。合天于人而言之人即天也。不自亵,不亵天,亲之至也,而所对之境,并可不设。以此事天,真能事天者矣。
存、养心性,离合次第,下工夫及所以然之故,俱不曾理会。故为艰深,实茫然耳。存其心
○所以立命也
章世纯
君子所以用天之术,亦求之身而止矣。夫命者,天之所为,不可干也。而人动则天随,命亦何尝不在我乎?且大命不移,小命日成。大命□成,智不能规乎其始也;小命日至,则视所为而制也。然积于所可为,则已夺其所不可规矣。夫安存、危辱,人皆受之;富贵、贫贱,人皆受之。岂独君子必与之以安存,而无夺之以危辱?厚之以富贵,无薄之以贫贱哉?其“修身以俟”者,可以安存,不可以危辱之理也,则能立其安存之命者也;亦可以富贵,不可以贫贱之理也,则能立其富贵之命者也。
人不能竟保其受生之分,则应得之数,固有不能以自守者矣。有量之吉,或以损于其数,而小分之凶,或以增于其数。是天道人功,不足以相持也。唯修身者,为能以所修辅所禀,是以应得者,不至于中道而失。人不能自必于造物之权,则阴阳之制,遂终得以范人矣。天固与之,我即从之,而既定之禀,遂自绝于相起之途。此天道人功,不足以相反者也。唯修身者,为能以所修易所禀,而阴阳之事,常参互而为用。盖吉凶祸福之事,皆情性以取之。信之于所作,必之于所报,未有爽其分者也。
其作也,报也,终始也,本末也,明有相至之势,天下得而见之,而皆谓之曰“事理”。善恶氛祥之气,皆物类以感之。幽明各分其所,而同物相聚于其似,亦未有爽其分者也。其分也,聚也,精神也,气焰也,杳无相至之迹,虽至明者不得而知之,而皆谓之曰“鬼神”。然则“修身以俟”,固非所以“立命”也哉?
是以君子之于命也,及其已然,俱安之以天道;方其未然,俱用之以人事。不自小其事,不自狭其身,以为己之所为,与阴阳之故,同于出入也。
正当明切。【艾千子】
极不正当,极不明切。游方僧、姑布子、村婆、老佛乩见耳。“立命”,不是化吉为凶,转祸为福,亦不是知其无可奈何而安之若命。此“命”字,不是术家、二氏“命”字道理。所以立
○万物皆备 全【其一】
明乎我之说,而天下之能事毕矣。夫物存体中,此易为耳;反而求之,是谓知务。且天下虽大,然徒物尔;道德虽高,徒通物耳。能通物,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