率皆口学。其有故书雅记,异人之闻,则亦依事枚举,取足以明教而已。《礼》篇、《君道》篇说《诗》“驺虞”、“鸳鸯”、“灵台”、“皇矣”、“旱麓”,均非毛义。于时三家之学未立,故秦时老师大儒犹有存者。师友所承,不可尽知。使得是千百说而通之,岂复有末师之陋乎!于乎,汉世慕尚经术,史氏称其缘饰。故公卿或持禄保位,被阿谀之讥;博士讲授之师,仅仅方幅自守;文吏又一切取胜。盖仲尼既没,六艺之学,其卓然著于世用者,贾生也。
传曰:“称先王。”《诗》曰:“秩秩大猷,圣人莫之。”贾生有焉。班氏叙梁捍吴、楚及淮南四子之败,于其经国体远,既明列其功,而不详其学之所本,是以表而出之。若夫五饵三表,秦穆用之,遂伯西戎,而中行说亦以戒匈奴,则既有征矣。谓之为疏,斯一隅之见也。汉世是书盛行于世,司马迁、刘向著书,动见称述。孝昭通《保傅传》,则当时以教胄子。《傅职》、《保傅》、《连语》、《辅佐》、《胎教》,戴德采之。《礼》篇之文,载在《曲礼》。
今二书并尊为经,而是书传习盖寡。道之行废,岂命也与?《艺文志》赋七篇,今见《吊屈原》、《惜誓》、《鵩赋》、《旱云赋》、《簴赋》,蔚为辞宗,赋颂之首,可谓多材矣。录而附之,亦《成相》、《赋篇》意也。乾隆屠维大渊献且月,江都汪中述。
(年表、时政、出处略)
石鼓文证
孙星衍编修以石鼓文为宇文周时物,谓《周书·本纪》数书“狩于岐阳”可据。中请证之:《周书·太祖本纪》:魏大统十一年,西狩岐阳;十三年,太祖奉魏帝西狩于岐阳。《高祖纪》:保定元年,狩于岐阳;天和三年,行幸岐阳。有此四事。今检《后汉书·邓骘传》:“遭元二之灾。”注:“元二,即元元也。古书字当再读者,即于上字之下为小‘二’字,言此字当两度言之。今岐州石鼓铭,凡重言者皆为‘=’字,明验也。”详此注之意,缘石鼓是三代之物,故取以释汉事,而以古书发其凡。
若使石鼓制自宇文,则是以后证前,虽愚者不出于此。章怀太子与后周耳目相接,张大安诸人均有文学,无容不知。一证也。《元和郡县志》引吏部侍郎苏勖之言曰:“史籀之迹,近在关中,岐阳石鼓是也。虞、褚、欧阳,共称其古妙。”按褚遂良年辈差后,今不具论。欧阳询传云:“年八十余卒。”既不明著其数,且不知卒以何年,考古者亦无从措意。惟虞世南以贞观十二年卒,年八十一,则以陈高祖永定二年生,实当周世宗之二年。洎陈灭入隋,世南年三十一矣。
是时周之亡才九年,上距岐阳之狩,远者四十四年,次四十二年,次二十八年,又次二十一年。使石鼓立于后周,则是甫经脱手之物。以世南之博物精鉴,岂得妄以为史籀笔迹而叹其古妙?传曰:“以今视古,古犹今也。”今之为篆者,有王澍给事中,中生十岁而给事犹存,然中见给事之篆,固不以为李阳冰、党怀英也。且欧阳及褚何以与之暗合?二证也。周太祖割据关陇,军国多虞,未遑文教。其时文士,惟有冀儁、赵文渊,及平江陵,始得王褒。褒、儁之书,今不传于世。
文渊于碑榜是其所长,所书《骊山温泉颂》石刻见存,其篆额笔法凡劣,又不合六书,以视石鼓文,岂止霄壤?使石鼓出自宇文之世,究是何人所书?岂得寂尔无闻?三证也。或谓周世苏绰尝仿《尚书》作《大诰》,则石鼓仿小、大二雅,理固宜然。然史称绰糠秕魏、晋,宪章虞、夏,虽属辞有师古之美,矫枉非适时之用,故莫能常行焉。据《武成元年五月戊子诏书》,已变其格。又世宗幸同州,过故宫诗,载于《本纪》,犹是当时之体,未尝刻意摹古。
若以为出自绰手,则苏勖者,绰之曾孙,岂宜数典忘祖,而远傅之史籀?四证也。《太祖本纪》:大统十四年,奉魏太子巡抚西竟,自新平出安定,刻石纪事。则刻石载于《本纪》矣。若石鼓为当时所刻,何以但书“狩于岐阳”,不书刻石?五证也。编修之言,本于马定国。马定国之说,今不得其详。编修既有斯疑,同人或多信之。谨就其言辨之如此。若其文字淳古,百世之下,犹见仓史制作遗意,好学深思之士,当自得之。今不备论也。
广陵曲江证
枚乘《七发》:“将以八月之望,与诸侯远方交游兄弟,并往观涛乎广陵之曲江。”广陵,汉县,今为甘泉及天长之南竟,北江也。本篇李善注引山谦之《南徐州记》:“京江,《禹贡》北江。春秋分朔,辄有大涛。至江乘北,激赤岸,尤更迅猛。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