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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周礼注疏-唐-贾公彦*导航地图-第208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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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征谓税,廛谓邸舍,一事双言也。  ○注“征廛”至“之廛”
  ○释曰:云“关下亦有邸客舍,其出布如市之廛”者,案上文《廛人》有廛布,郑云:“廛,邸舍。”此关旁亦有邸舍,商人於关停止则有税,故云如市之廛也。
  凡货不出於关者,举其货,罚其人。(不出於关,谓从私道出辟税者,则没其财而挞其人。  ○辟,音避,一音芳益反。)
  [疏]注“不出”至“其人”
  ○释曰:注云“没其财”者,解经“举其货”。“挞其人”者,解经“罚其人”。案:上宪罚之等皆是挞,但举其货已是罚物,故知罚其人是挞之可知也。
  凡所达货贿者,则以节传出之。(商或取货於民间,无玺节者至关,关为之玺节及传出之。其有玺节亦为之传。传如今移过所文书。  ○传,张恋反,注下皆同。)
  [疏]“凡所”至“出之”
  ○释曰:此文重释上国货之节。上直云玺节,此经兼有传,传则过所文书。  ○注“商或”至“文书”
  ○释曰:郑云“商或取货於民间,无玺节者至关,关为之玺节”者,若本由王市而出,则司市为之玺节。商或於民间者,或在郊内、关内民间买得物货,不得向司市取玺节,故因向关外则便於关取节而出。若在城内民间资货者,司关为玺节以出之。授节者即授传与之。
  国凶札,则无关门之征,犹几。(郑司农云:“凶,谓凶年饥荒也。札,谓疾疫死亡也。越人谓死为札。《春秋传》曰:‘札瘥夭昏。’无关门之征者,出入关门无租税。犹几,谓无租税犹苛察,不得令奸人出入。《孟子》曰:‘关几而不征,则天下之行旅皆说而原出於其涂。’”
  ○札,侧八反,又音截。瘥,才何反,病也。苛,呼多反,又音何。令,力呈反。说,音悦。)
  [疏]“国凶”至“犹几”
  ○释曰:此司关所掌兼言门者,门关同类,无征是同。司门既不言,故於关并言门也。  ○注“郑司”至“其涂”
○释曰:上注札为疫病,此司农以札为死,则札因,病而死义得两兼。是以引越人谓死为札也。云《春秋传》者,昭十九年《左氏》云:“郑驷偃卒,其父兄立子瑕。子产曰:‘寡君之二三臣札瘥夭昏。’”注云:“大死曰札,小疫曰瘥,短折曰夭,未名曰昏。”又《洪范》云“六极,一曰凶短折”,注云:“未龀曰凶,未冠曰短,未昏曰折。”并无正文,望经为说耳。引《春秋》者,证札为大疫也。引《孟子》者,案《孟子》云:“尊贤使能,俊杰在位,则天下之士皆说而原立於朝矣。
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则天下之商皆说而原藏於市矣。关几而不征,则天下之行旅皆说而原出於其涂矣。耕者助而不税,则天下之民皆说而原耕於其野矣。廛无夫里之布,则天下之民皆说而原为之民矣。信能行此五者,则邻国之民,仰之如父母矣。率其子弟,以攻其父母,自有生民已来,未有能济者也。如是,则无敌於天下,无敌於天下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此陈正法,与周异。引之者,彼正法不征商旅则有说,此经有故不征,亦所以说民,故取一边为证也。
  凡四方之宾客句攵关,则为之告。(谓朝聘者也。句攵关,犹谒关人也。郑司农说以《国语》曰:“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  ○句攵,音叩,苦狗反。为,于伪反。朝,直遥反。)
  [疏]“凡四”至“之告”
  ○释曰:句攵犹至也。畿外诸侯来朝,使卿大夫来大聘、小聘,但至关门,皆先谒关人。关人止客,则奔告王。王使小行人逆劳於畿也。  ○注“谓朝”至“逆之”
○释曰:案《小行人》云:“凡诸侯入,王则逆劳於畿。”《聘礼》:使者至,谒关人。此经亦总云“宾客句攵关则为之告”,是以郑云“谓朝聘者也”。云“叩关,犹谒关人”者,犹《聘礼》关人也。先郑说以《国语》曰“周之秩官有之”者,案《国语》,定王使单襄公聘於宋,遂假道於陈,以聘楚。候不出疆,司空不视涂。单子归,告於王曰:“陈侯不有大咎,国必亡矣。”又云:“周之秩官有之曰:‘敌国宾至,关尹以告,行理以节逆之。’”韦昭注云:“理,吏也。
行理,小行人。”掌国宾客礼,以待四方,使逆宾客,候人为导,卿出郊劳,司里授馆。引之者,《国语》云“关尹以告”,则此经司关为之告,一也。云行理以节逆之者,证关尹告王,王使小行人以节迎之也。
  有外内之送令,则以节传出内之。(有送令,谓奉贡献及文书,以常事往来。环人之职,所送迎通宾客。来至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