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 ○释曰:《尔雅 释地》“高平曰原”,此虽以原为主,除山林川泽四者,馀丘陵坟衍原隰六者皆主之。故云“辨其丘陵”已下也。按郑注《大司徒》云:“土之高者曰丘,大阜曰陵,水涯曰坟,下平曰衍,高平曰原,平湿曰隰,皆有名。”
○注“地名”至“之属”
○释曰:《尚书 禹贡》有“东原底平”、“大陆既作”,是地名也。
物之可以封邑者。(物之,谓相其土地可以居民立邑。
○相,息亮反。)
[疏]注“物之”至“立邑”
○释曰:按《小司徒》云“四井为邑”,据田中。千室之邑,据城。二者皆须其物色善恶,然後封民。
匡人掌达法则、匡邦国而观其慝,使无敢反侧,以听王命。(法则,八法八则也,邦国之官府都鄙亦用焉。慝,奸伪之恶也。反侧犹背违法度也。《书》曰:“无反无侧,王道正直。”
○慝,他得反。犹背,音佩。)
[疏]“匡人”至“王命”
○释曰:匡,正也。所以正人,故掌通达法则於天下邦国,而观其慝,使无慝恶,使无敢反侧也。
○注“法则”至“正直”
○释曰:云“法则,八法八则”者,按《大宰》云:“八法治官府,八则治都鄙”,谓王朝官府及畿内都鄙。今云以法则匡正邦国而观其慝,即据诸侯下都鄙。外内虽殊,八法八则治官府都鄙即同,故治官府都鄙亦用焉。云“背违法度”者,则是违法则也。《书》者,《洪范》“皇极”之章。
扌覃人掌诵王志,道国之政事,以巡天下之邦国而语之,(道犹言也。以王之志与政事谕说诸侯,使不迷惑。
○语,鱼据反。说,如字,刘尸锐反。)
[疏]“扌覃人”至“语之”
○释曰:“诵王志”者,在心为志,欲得使天下顺从,若扌覃取王之此志,又道国之政事,用此二事以巡国而语之,使不迷惑而向主。
使万民和说而正王面。(面犹乡也。使民之心晓而正乡王。
○说,音悦。乡,许亮反,下同。)
[疏]“使万”至“王面”
○释曰:以上二事向诸侯说之,使诸侯化民,而万民正向于王。
都司马掌都之士庶子及其众庶、车马、兵甲之戒令。(庶子,卿大夫士之子。车马兵甲,备军发卒。)
[疏]“都司”至“戒令”
○释曰:此王都司马,故《序官》注:“都,王子弟所封及三公采地也。司马主其军赋。”故此云“掌都之士庶子”者,《官伯》注云:“士,子。庶子,其支庶。”此都之士庶子亦然。云“及其众庶、车马、兵甲之戒令”者,若王家有军事,徵兵于采地都鄙,则都司马以书致於士庶子,有此众庶、车马、兵甲之戒令,士庶子受而依行之。
以国法掌其政学,(政谓赋税也。学,德学道。
○政,音征,本亦作政,音下同。)
[疏]注“政谓”至“学道”
○释曰:云“政谓赋税”者,正谓军之赋税,无田税、泉税之等。知学是德学道,此亦依国子而言,政知亦是修德学道也。
以听国司马。(听者,受行其所徵为也。国司马,大司马之属皆是。)
[疏]注“听者”至“皆是”
○释曰:都司马所掌者,受大司马之法而戒令,令使都之士庶子,所有徵为皆取国之大司马之法。云“大司马之属皆是”者,经国司马不云大,则小司马、军司马、舆司马,皆得禀其戒令。
家司马亦如之。(大夫家臣为司马者。《春秋传》曰“叔孙氏之司马戾”。
○,子公反。戾,力计反。)
[疏]注“大夫”至“戾”
○释曰:按《序官》云:“家司马,各使其臣以正於公司马。”郑云:“家,卿大夫采地。正,犹听也。公司马,国司马也。卿大夫之采地,王不特置司马,各自使其家臣为司马,主其地之军赋,往听政於王之司马,其以王命来有事,则曰国司马。”若然,是卿之小都,大夫采地,皆家自置司马之明文。引《春秋》者,《左氏》昭二十五年,叔孙氏之司马戾言其众曰:“若之何?”莫对。又曰:“我,家臣也,不敢知国。”彼是诸侯卿家自置司马。此王之卿大夫之家亦自置,引诸侯家法者,自置是同,故得引以况义也。
●卷三十四
◎秋官司寇第五
[疏]郑目录云:“象秋所立之官。寇,害也。秋者,遒也,如秋义杀害收聚敛藏於万物也。天子立司寇,使掌邦刑,刑者所以驱耻恶,纳人於善道也。”
惟王建国,辨方正位,体国经野,设官分职,以为民极。
[疏]“惟王”至“民极”
○释曰:义已具在《天官》。
乃立秋官司寇,使帅其属而掌邦禁,以佐王刑邦国。(禁,所以防奸者也。刑,正人之法。《孝经说》曰:“刑者亻刑也,过出罪施。”
○亻刑,音刑。)
[疏]注“禁所”至“罪施”
○释曰:云“禁所以防奸者也”者,案《士师》“五禁以左右刑罚”。王者恐民以奸入罪,故先设禁示之,防其奸恶。若有不忌为奸,然後以刑罪之。云“刑,正人之法”者,刑期於无刑,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