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事之属。
○竟,音境。)
[疏]“及归送亦如之”
○释曰:来时讶为之道,今归又为之道,及聚柝待事皆如前,故云“亦如之”
凡宾客,诸侯有卿讶,卿有大夫讶,大夫有士讶,士皆有讶。(此谓朝觐聘问之日,王所使迎宾客于馆之讶。)
[疏]注“此谓”至“之讶”
○释曰:此讶,是诸侯朝觐、卿大夫士聘问之日,讶之入至朝聘之时。按《聘礼记》云:“卿讶,卿,大夫讶;大夫,士讶;士皆有讶。宾即馆,讶将公命。”注云:“使已迎待之命。”“又见之以其挚”,注云:“讶将舍於馆之外,宜相亲也。”聘问之日亦使之讶者,但天子有掌讶之官,即馆之讶馀事皆掌主之,惟朝觐聘问之日使卿大夫讶。诸侯兼官,故大夫士为讶,宾即馆时即为之讶,与此掌讶不同也。
凡讶者,宾客至而往,诏相其事而掌其治令。(
○相,息亮反。)
掌交掌以节与币巡邦国之诸侯及其万民之所聚者,道王之德意志虑,使咸知王之好恶,辟行之。(节以为行信,币以见诸侯也。咸,皆也。辟读如“辟忌”之辟。使皆知王之所好者而行之,知王所恶者辟而不为。
○好,呼报反,注下皆同。恶,乌路反,注同。辟,音辟,注同。)
[疏]“掌交”至“行之”
○释曰:按《序官》,掌交,中土八人,今言“掌以节与币巡邦国之诸侯及万民之所聚者,道王之德意志虑,使咸知之”者,天下九州,千六百馀国,使皆周遍,必无遍理,今言之者,盖是国有不和洽者,遍使知之也。
使和诸侯之好,(有欲相与好者,则为和合之。)
[疏]注“有欲”至“合之”
○释曰:下有结其交好为朝聘,则此好谓使为昏姻之好也。是以郑云“有欲好者则为和合之”。
达万民之说。(说,所喜也。达者,达之于王若其国君。
○说,音说,注同。)
[疏]注“说所”至“国君”
○释曰:掌交既巡民间,见民有喜说之事,王与国君未知,掌交通达于王及国君也。
掌邦国之通事而结其交好。(通事,谓朝觐聘问也。)
[疏]注“通事”至“问也”
○释曰:言邦国通事,是两国交通之事,惟有君臣朝觐聘问之事,结使交好,故以朝觐聘问解,则《易》云“先王建万国亲诸侯”也。
以谕九税之利,九礼之亲,九牧之维,九禁之难,九戎之威。(谕,告晓也。九税,所税民九职也。九礼,九仪之礼。九牧,九州之牧。九禁,九法之禁。九戎,九伐之戎。
○难,乃旦反。)
[疏]注“谕告”至“之戎”
○释曰:云“九税,所税民九职也”者,《太宰》云“以九职任万民”,既任之,使之营种,因即税之。三农生九,税九。园圃毓草木,税草木。九税,唯臣妾聚敛蔬材者无税。故言九税耳。今掌交还以此九税之法告晓,使之任之、税之。故云九税,所税民九职也。云“九礼,九仪之礼”者,以其大行人、小行人、掌讶皆掌九仪之礼,以其专据诸侯国,不得以《大宗伯》九仪解此也。言之亲,则朝聘是也。云“九牧之维”者,《大司马》九法“建牧立监,以维邦国”,故云维。“九禁之难”言大司马设九法,使邦国有所畏难。云“九戎之威”者,大司马设九伐,有所威刑,故言难、言威也。
掌察。(阙。)
掌货贿。(阙。)
朝大夫掌都家之国治。(都家,王子弟、公卿及大夫之采地也。主其国治者,平理其来文书於朝者。
○治,直吏反,注下同。)
[疏]“朝大”至“国治”
○释曰:都家同言国者,虽有百里、五十里、二十五里不同,皆谓之国,此则《王制》云“畿内九十三国”者也。云“国治”者,都家有文书来者,平理之也。
○注“都家”至“朝者”
○释曰:王子弟亦以亲疏分置於三处食采地。公卿大夫者,公百里任疆地,卿五十里任县地,大夫五十里任稍地。
日朝以听国事故,以告其君长。(国事故,天子之事当施於都家者也。告其君长,使知而行之也。君,谓其国君。长,其卿大夫也。
○长,丁文反,注同。)
[疏]注“国事”至“夫也”
○释曰:云“日朝”者,朝大夫日日在朝,以听受国事故,天子之事,以告采地之君长也。云“君,谓其国君。长,其卿大夫也”者,总而言之,皆曰国君。别而言之,惟三公及王子弟得称国君,卿大夫总称长。是以《司裘》国君共熊侯、豹侯,卿大夫共麋侯,是其别称也。
国有政令,则令其朝大夫。(使以告其都家之吏。)
[疏]注“使以”至“之吏”
○释曰:上文据天子国事,遣朝大夫告君长,此经据天子政令,告朝大夫之事。
凡都家之治於国者,必因其朝大夫,然後听之,唯大事弗因。(谓以小事文书来者,朝大夫先平理之,乃以告有司也。大事者,非朝大夫所能平理。)
[疏]“凡都”至“弗因”
○释曰:此经据都家有事,上诸王府之事。
凡都家之治有不及者,则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