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讥郑公子忽先为配匹,乃见祖庙,故服虔注云“季文子如宋致女”,谓成昏。是三月始成昏,与郑义异也。若舅姑偏有没者,庾氏云:“昏夕厥明,即见其存者,以行盥馈之礼,至三月不须庙见亡者。”崔氏云:“厥明妇盥馈於其存者,三月庙见於其亡者。”未知孰是。此盥馈庙见,皆谓適妇。其庶妇,按《士昏礼》:“庶妇则使人醮之,妇不馈。”注云:“使人醮之,不飨也。不馈者,共养统於適也。”以此言之,则庶妇不馈舅姑,舅姑不飨也,使人醮之以酒而巳。
既不馈,亦不庙见也。《昏礼》唯云“不馈”,不云不见,则庶妇亦以枣栗腶脩见舅姑也。三月庙见之礼,必待三月,一时天气改变,乃可以事神也。
○“不迁”至“妇也”。
○妇既死於巳寝,将反葬於女氏之党,故其柩不迁移朝於婿之祖庙,言祔祭之时,又不得祔於皇姑庙也。皇,大也,君也。称皇者,尊之也。凡人为妻,齐衰杖而菲屦。今婿为之不杖、不菲、不次。菲,草屦也。不次谓不别处止哀次也。婿为妻合服齐衰杖而菲屦,及止哀次。今未庙见而死,其婿唯服齐衰而巳,其柩还归葬於女氏之党,以其未庙见,不得舅姑之命,示若未成妇。然其实巳成妇,但示之未成妇礼,欲见其不敢自专也。
○注“犹为之服齐衰也”。
○正义曰:此经但云“不杖不菲”,不云不服,故知服齐衰。其女之父母,则为之降服大功,以其非在家,婿为之服齐衰期,非无主也。 ○注“未有”至“斩衰”。
○正义曰:所以既葬除者,婿於女未有期之恩,女於婿未有三年之恩。以婿服齐衰,故知女服斩衰。 曾子问曰:“丧有二孤,庙有二主,礼与?”怪时有之。 ○与音馀,下“礼”与同。孔子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未知其为礼也。尊喻卑也。神虽多,犹一一祭之。昔者齐桓公亟举兵,作伪主以行。及反,藏诸祖庙。庙有二主,自桓公始也。伪犹假也。举兵以迁庙主行,无则主命。为假主,非也。
○亟,徐起吏反。丧之二孤,则昔者灵公適鲁,遭季桓子之丧,卫君请吊。哀公辞,不得命。公为主,客入吊。康子立於门右,北面。公揖让,升自东阶,西乡。客升自西阶吊,公拜兴哭,康子拜稽颡於位。有司弗辩也。今之二孤,自季康子之过也。”辩犹正也。若康子者,君吊其臣之礼也。邻国之君吊,君为之主,主人拜稽颡,非也,当哭踊而巳。灵公先桓子以鲁哀公二年夏卒,桓子以三年秋卒,是出公也。
○乡,许亮反。先,悉荐反。夏,户嫁反。
[疏]“曾子”至“过也”。
○正义曰:此一节论丧不得有二孤,庙不得有二主之事,各随文解之。○“孔子曰:天无二日,土无二王”者,天有二日,则草木枯萎;土有二王,则征伐不息,《老子》云“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是也。○注“尊喻卑也”者,尊谓天无二日,土无二王,尝、禘、郊、社,尊无二上。卑谓丧有二孤,庙有二主。喻,明也。尊者,尚不可二,明卑者不二可知也。举尊以明卑,故云“尊喻卑也”。云“神虽多,犹一一祭之”者,解尝、禘、郊、社尊无二上之意。
以尝禘之时,虽众神并在,犹先尊后卑,一一祭之,不一时总祭,故云“尊无二上”也。
○“昔者齐桓公亟举兵,作伪主以行”者,此说二主之由。桓公名小白,作霸主。亟,数也。伪。假也。言作假主以行,而反藏於祖庙,故有二主也。举兵为南伐楚,北伐山戎,西伐白狄,故云数举兵也。○“今之二孤,自季康子之过也”。○上云“自桓公始”,此不云自季康子始而云康子之过者,此孔子答曾子之时,上去桓公巳远,二主行来又久,故云“自桓公始也”。康子之过者,正当孔子之时,未知后代行之以以否,不得云自季康子始,但见当时失礼,故云“今之二孤,自季康子之过也”。
○注“辩犹”至“公也”。
○正义曰:若康子者,经云“有司”,谓当时执事之有司,畏季子之威,不敢辩正,故云“若康子者”。若,顺也。云“君吊其臣之礼也”者,按《士丧礼》:“君使人吊,主人进中庭,哭拜稽颡成踊。”《丧大记》云:“大夫既殡,君吊,主人门右,北面哭拜稽颡。”今季康子与之同,故云“君吊其臣之礼也”。云“邻国之君吊,君为之主”者,以宾主尊卑宜敌,故君为主,主则拜宾,康子又拜,故云“非也,当哭踊而巳”,但唯君答拜耳。
出公来吊,《春秋》不见经者,盖为吊而来,非有国之大事,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