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恰在‘得’字上;‘不勉而中’,精神恰在‘中’字上。要学圣人,须从这里参取。‘及其知之一’、‘及其成功一’,试看这话头,还论个‘得’、‘不得’、‘中’、‘不中’?还是论个‘思’、‘不思’、‘勉’、‘不勉’?”
冯少墟曰:“‘博学之’五个‘之’字,皆指‘善’字。善,即上文‘不思而得’、‘不勉而中’道理。‘择善固执’,是择其‘不思而得’者,思之又思,以至于‘不思而得’;择其‘不勉而中’者,勉之又勉,以至于‘不勉而中’。是之谓‘择善固执’。‘弗措’之志,弗措乎此也;百倍之功,百倍乎此也。若不辨得‘之’字明白,纵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到底,总只是外面功夫。”
或曰:“此章便是‘祖述宪章’之事。‘达道’、‘九经’,帝王为政本末,尽于此。工夫只在学问思辨行,其要则‘明善以诚身’,重困勉可进于生安意。”
“文武之政”四字,提出文武作主。下文“达道”、“九经”,非必尽出于方策。要之理同,则道自不异。此所以上通尧舜,下该思孟也。学者宜活看。
卷三
诚明谓性章
“性而得之”与“教而得之”,虽以之分“天道”、“人道”,然其事同于“诚明”耳。“诚”、“明”固相须而不容相离者也,则“性”、“教”亦何以别哉?但得人天合一,正不必问功力先后。一部《中庸》,皆是着人从“教”下手。彼高天事而薄人功者,皆不明之甚者也。
饶双峰曰:“此章大意是缴上章言‘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一向分两路说去,则天人为二也。到此章,方合说‘诚则明矣,明则诚矣’,指人道可至于天道,合天人而一之也。”
至诚尽性章
“只能尽其性”一句,便已了当。性通天地万物为一体,舍人物之性,尽从何处下手?参赞于何归着?故“天地位焉,万物育焉”,只是一个“致中和”。
或曰:“‘尽其性’者,是知之、行之无不尽之云也。‘尽人物之性’者,知之无不明、处之无不当之云也。如‘新民’‘止于至善’,乃是新之‘止于至善’。”
问:“如何‘尽人之性’?”曰:“如教以人伦,使之父子有亲、君臣有义之类皆是。”问:“如何‘尽物之性’?”曰:“如牛耕马驰,各适其用之类。”
其次致曲章
性有全体,有端倪。能“尽其性”者,一举而分量以毕;“曲能有诚”者,渐次而功行亦完。故“天能”者能,“人能”者亦能;“尽性”者尽,“复性”者亦尽也。知此义者,真是普天下无人不可作圣。孟子“凡有四端于我者,知皆扩而充之”,正是其的传。
程子曰:“‘其次致曲’者,学而后知之也。其成也,与生知者无异。故君子莫大乎学,莫害于画,莫病于自足,莫罪于自弃。学而不止,汤、武所以圣也。”
朱子曰:“‘至诚尽性’,则全体着见。次于此者,未免为气质所隔。只如人气质温厚,其发见多是仁;气质刚毅,其发见多是义。随其善端发见,便推致以造其极,非是止就其发见一处推致之也。如‘充无欲害人之心而仁不可胜用’,‘充无穿窬之心而义不可胜用’,此是‘致曲’处。”
至诚之道章
“至诚前知”,亦必于动处见。所谓“几者,动之微,吉凶之先见者也”。故迹虽如此,几乃如彼。祥或作凶,妖或兆吉。其理非至诚莫能知,亦曰知之于“善”与“不善”而已矣。
顾泾阳曰:“祯祥,兴兆也,非兴本也,必有所以兴者矣;妖孽,亡兆也,非亡本也,必有所以亡者矣。鬼神于‘所以’处知之,故显出个祯祥妖孽来。至诚于‘所以’处知之,无论在位与不在位,可为与不可为,到处有一副真精神,密密斡旋,非但知之而已也,故曰‘如神’。”
或曰:“祯祥妖孽,按‘必’有二字,紧根‘兴’‘亡’说,是从‘兴’‘亡’分妖祥,非以妖祥卜‘兴’‘亡’也。将兴之国,虽妖不为灾;将亡之国,虽祥不为福。雉升鼎耳,殷道以兴;鸾集朝堂,隋炀以亡。岂不以人哉?盖见祥而为不善,则祥反为妖;见妖而迎以德,则妖反为福。张敞释鹖雀之论,归本于得人;京房言灾异之变,推咎于用不肖。皆明于祥妖之理者。他如桑榖、王商,法星、寿宋,白雉亡汉,黄犀死莽,恶在祥必兴国、孽能亡家也?
”
诚者自成章
“诚者自成”一句已尽。自原备万物,一物有遗,即己一处有缺,欲“自”之成也,非“自道”而谁道哉?物之自有而归于无,曰“终”;自无而递为有,曰“始”。是物之“终”“始”,一诚之所为。不诚,则谁为“终”之、“始”之者乎?自万物言,“诚通”、“诚复”,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