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士冠礼》郑氏注:“礼辞,一辞而许也;再辞而许曰固辞;三辞曰终辞,不许也。”故韩昌黎《送幽州李端公序》“某礼辞”,曰此一辞也;“某又曰”,此再辞也;“卒不得辞”,则三辞不许矣。苦《仪礼》难读者,其熟于礼乃尔。
所以劝亲亲也
余尝谓“所以劝亲亲也”上“亲”字宜衍,以有“劝”字故。“子张问善人之道”之“之道”二字宜衍,以答不贴“道”字故。“寇退,曾子反”之“寇退”二字宜衍,以重上文故。“去他国之道也”不宜云重出,此句《万章》下篇所无故。存之以备后人参考。
争民施夺
新郑高氏曰:“此谓争民之财而先施其夺于民也,民岂不以夺报我乎?故下文即曰‘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张尔公曰:“如此看,方于下两‘是故’有理会。”
予所否者
集注:“所,誓辞也。如云‘所不与崔庆者’之类。”因思僖二十四年“所不与舅氏同心者,有如白水”,文十三年“所不归尔帑者,有如河”,宣十七年“所不此报,无能涉河”,襄十九年“所不嗣事于齐者,有如河”,襄二十三年“所不请于君焚丹书者,有如日”,襄二十五年“婴所不唯忠于君、利社稷者是与,有如上帝”,昭三十一年“己所能见夫人者,有如河”,定三年“余所有济汉而南者,有若大川”,定六年“所不以为中军司马者,有如先君”,哀十四年“所不杀子者,有如陈宗”,又“所难子者,上有天下有先君”。
皆有所字,足征其确。但何以用“所”字未解?曰:所,指物之辞。余欲易此注曰:“所,指物之辞。凡誓辞皆有。”
鼻之于臭
凡字有三义:一总说,一相反。惟“臭”字为然。“臭”,气之总名也。又香,《易·系辞》“其臭如兰”是也。又恶气,《战国策》“其似恶闻王之臭”是也。若“鼻之于臭”,则专指香,盖以下文“安佚”字例出。集注略,讲义指“香臭”,非(赵注:“鼻之喜芬香”)。
攻乎异端二句
孙奕《示儿编》曰:“‘攻’如‘攻人恶’之‘攻’,‘已’如‘末之也已’之‘已’。‘已’,止也。谓攻其异端,使吾道明,则异端之害人者止。”后明太祖亦暗同此解。
子路问成人
顾泾阳曰:“子路问成人。”高存之云:“此恐是子路商论人物之语,非为自家发问也。”某闻而豁然。余谓此盖以答处知之。不然,圣人不如此答,曰“今之成人者何必然”,当以圈外胡氏曰解为确。不然,圣人不以子路所已能者教之,第难为作时文者道耳。何则?作时文者必守注,尤必守圈内注。黄太冲言:“六经之道昭如日星,科举之学力能亡经。”悲夫!
鳖
《国语》里革曰:“登川禽。”韦昭注:“川禽,鳖蜃之属。”按鳖,介虫也,是亦可谓之禽。犹《考工记》“天下之大兽五”,有鳞者,鳞,水虫也,亦可谓之兽。乃知“禽”“兽”所包甚广,不必二足而羽、四足而毛者而后谓之也。
天时不如二句
业师吴太易先生谓:“此节两‘地利’字殊不同。上‘地利’是举偏而言之,已足胜天时;下‘地利’是举全而言之,仍不能及人和。”语此时岁在庚子,距今四十有二年。墓木徒拱,著书莫遂,恐有名字翳然之感,为识于此(先生讳一清,大河卫人。丁酉北闱举人,甲辰拟曾元,后二年卒)。
而有宋朝之美
“而”字固发端之辞,又因辞、抑辞。“学而时习之”,因之又之辞也;“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反上之辞也。此章“而”字则因又之辞,言“不有佞,又不有色”也。或曰:郑康成笺诗“予岂不知而作”,云“而,犹与也”。作“与”字解,辞尤显。此盖孔子在卫日久,见卫之风俗好尚如是,故发是叹,与“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一般。
以礼食
孙奭疏所谓“礼食”者,案《坊记》云:“故食礼,主人亲馈则客祭,主人不亲馈则客不祭。故君子苟无礼,虽美不食焉。凡此之谓。”致妙。今讲义云“以馈请之礼食”,似不如孙疏之典切。
泽流风余韵
新郑高氏曰:端毅王公云:“泽,色泽也。谓容貌色泽也。”兹言为是,犹礼所谓“手泽”、“口泽”者也。夫五世之内,其人虽不可见,然曾见其人者犹有存焉,其形容音响尚有称述之者。至于五世,则见其人者亦皆已殁,而形容音响不复可知矣。故不论君子小人,泽皆五世而斩也。若如注谓“流风余韵”,孟子曰“奋乎百世之上,百世之下闻者莫不兴起也”,“名之曰幽厉,虽孝子慈孙,百世不能改也”。夫流风余韵,安得五世斩乎?且孟子专为孔子言,孔子之道万世如一日,何“流风余韵”之足云?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