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还,以报句践。句践欲杀妻子,燔宝器,触战而死。种止句践曰:‘夫吴太宰嚭贪,可诱以利,请行间言之。’于是句践乃以美女宝器,令种间献于吴太宰嚭。嚭受,乃见大夫种于吴王。种顿首言曰:‘愿大王赦句践之罪,尽入其宝器。不幸不赦,句践将尽杀其妻子,燔其宝器,五千人触战,必有当也。’嚭因说吴王曰:‘越以服为臣,若将赦之,此国之利也。’卒赦越,罢兵而归。”《越语》文小异。
“齐人伐燕,胜之”。
元按:《史记·燕世家》云:“燕王哙用其相子之,苏代为齐使于燕,以事激燕王以尊子之。于是燕王大信子之。鹿毛寿谓燕王曰:‘不如以国让相子之。人之谓尧贤者,以其让天下于许由,许由不受,有让天下之名,而实不失天下。今王以国让于子之,子之必不敢受,是王与尧同行也。’燕王因属国于子之,子之南面行王事,而哙老不听政,顾为臣,国事皆决于子之。三年,国大乱,百姓恫恐。将军市被与太子平谋,将攻子之。诸将谓齐愍王因而仆之,破燕必矣。
齐王令人告燕太子,太子因与市被围公宫,攻子之,不克。将军市被及百姓反攻太子平,市被死以徇。因构难数月,死者数万,百姓离怨。齐王因令章子将五都之兵,因北地之众以伐燕。士卒不战,城门不闭,燕君哙死,齐大胜,燕子之亡。”此事《孟子》称齐宣王,而《史记》称愍王,先儒纷有论辨。
“昔齐景公田,招虞人”云云,“将杀之”。
元按:《左传》昭公二十年十二月:“齐侯田于沛,招虞人以弓,不进。公使执之,辞曰:‘昔我先君之田也,旃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见皮冠,故不敢进。’乃舍之。孔子曰:‘守道不如守官。’君子韪之。”孟子“庶人以旃,士以旗,大夫以旌”,与《左传》异。
“逄蒙学射于羿”云云,“于是杀羿”。
元按:《左传》襄公四年,晋魏绛云:“后羿以鉏迁于穷石,因夏民以代夏政。恃其射也,不修民农,而淫于原兽。寒浞行媚于内,而施赂于外。羿归自田,家众杀而烹之。”朱注云:“逄蒙,羿之家众也。”《路史·夷羿传》云:“羿归自田,逄蒙取桃棓杀之。”
“郑人使子濯孺子”云云,“发乘矢而后反”。
元按:《左传》襄公十四年:“尹公他学射于庾公差,庾公差学射于公孙丁。孙文子作乱,使他与差追孙献公?公孙丁为献公御。庾公差曰:‘射为背师,不射为戮,射为礼乎?’射两軥而还。”庾公差即庾公之斯也,事与《孟子》异。
“外丙二年,仲壬四年”。
元按:《史记·殷本纪》云:“太丁之弟外丙即位三年崩,外丙之弟仲壬即位四年崩。”夫孟子无“即位”之文,而《史记》增之,遂起后人之疑。集注引程子之说,谓外丙、仲壬年方三岁、四岁,未即位也。邵雍《皇极经世史》、金履祥《纲目前编》、顾应祥《人代纪略》,并以太甲嗣汤,无外丙、仲壬之世。然《史记》“即位”之妄,战国时已有此说矣。《汲冡竹书纪年》云:“仲壬即位居亳,其卿士伊尹。仲壬崩,而立太甲。伊尹放太甲于桐,乃自立。
伊尹即位,三年,太甲潜出自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奋,复其父之田而中分之。”此说出于战国横议,所谓“尧不慈、舜不孝、禹德衰,伊尹为庖人、为酒保,太公为舟人、为屠牛,百里奚为丐、为官奴”之类也(出《鹖冠子》等书)。孟子以为邪说淫辞,其然乎?其然乎?
“孔子不悦于鲁卫”云云,“主司城贞子”。
元按:《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去鲁,适卫,月余,去卫,适曹。去曹,适宋,与弟子习礼大树下。宋司马桓魋欲杀孔子,拔其树。孔子去,至陈,主于司城贞子家。”
“百里奚自鬻于秦”云云,“以要秦穆公”。
元按:《韩诗外传》云:“百里奚,齐之乞者也。逐于齐西,无以进,自卖五羊皮,为一轭车,见秦穆公,立为相。”此说与万章之问合,而《史记》不同。《史记·秦本纪》云:“秦穆公五年,晋献公灭虞,虏其大夫百里傒,以为秦穆公夫人媵于秦。百里傒亡秦走宛,楚鄙人执之。穆公闻百里傒贤,欲重赎之,恐楚人不与,乃使人谓楚曰:‘吾媵臣百里傒在焉,请以五羖羊皮赎之。’楚人遂与之。穆公与语,大悦,授之国政,号曰五羖大夫。百里傒让曰:‘臣不及臣友蹇叔,蹇叔贤而世莫知。
臣尝游困于齐,而乞食于铚人,蹇叔收臣。臣因而欲事齐君无知,蹇叔止臣,臣得脱齐难。遂之周,周王子颓好牛,臣以养牛干之。及颓欲用臣,
左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