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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孟子杂记-明-陈士元*导航地图-第25页|进入论坛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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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仲子”微读,“不义至弗受”一句读。
  “人莫大焉亡亲戚君臣上下。”
  十一字一句读。
  “卒为善士,则之野。”
  旧注“善士”句。一说“卒为善”句,“士则之”句,“野”字属下文。谓冯妇改行,卒然为善,其为士者亦取法之。及其旧态复作,其为士者又从而笑之矣。前后两“士”字相应。
  ○注异
  “不日成之。”
  《诗》旧注:“不相期日限,自来成之。”
  “时日害丧?予及女偕亡。”
  赵注:“时,是也;日,乙卯日也;害,大也。”言桀为无道,百姓皆欲与汤共伐之。汤誓师曰:“是日桀当大丧亡矣,我与女俱往亡之。”
  “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
  罗大经云:“狗彘食人食而不知检,涂有饿殍而不知发。‘检’,一本作‘敛’。盖‘狗彘食人食’,粒米狼戾之岁也,法当敛之;‘涂有饿殍’,凶岁也,法当发之。三代虽无常平之名,而有常平之政,特废于衰周耳。”陈止斋云:“《周礼》‘以年之上下出敛法’,盖年下则出,恐谷贵伤民;年上则敛,恐谷贱伤农。即后世常平之法也。”
  “深耕易耨。”
  张镒云:“易耨,芸苗令简易也。”许谦云:“易,犹浅也。”此金履祥之说,盖深耕则土疏通而苗易发逹,浅耨则但去草而不伤谷根。
  “衅锺。”
《正韵》云:“衅”与“衅”同,血祭也。牲血涂器曰“衅”。血者,阴幽之物。衅用血,盖所以厌变怪,御妖衅也。御妖衅而谓之“衅”,犹治乱曰“乱”也。《礼记·杂记》篇:“凡宗庙之器有名者,成则衅之以豭豚。”注云:“宗庙名器成,则以豭豚血涂也。”《周礼·春官·天府》:“衅宝镇及宝器。”注云:“衅,谓杀牲以血涂之。”又罅隙曰“衅”。或谓器成必有衅隙,杀牲取血,涂其衅隙,以厌除不祥,因谓之“衅”。《吕览·本味》篇:“汤得伊尹,祓之于庙,衅以牺豭。
”祓者,厌除不祥,即《正韵》所谓“御妖”也。朱注取“涂隙”之义,不取“御妖”之义。陆善经《孟子音义》:“衅”,许刃切。《礼记》、《周礼》注并音许靳切。而杨慎《巵言》则云《礼记》、《周礼》注“衅”音“徽”。按《周礼·大祝》“隋衅”,注云:“隋衅,荐血也。”“隋”呼回切,音隳,杨慎误以为“衅”音耳。
  “为长者折枝。”
  陆筠云:“折枝”为磬折腰肢,揖也。孙奭云:“为长者按摩手节,而语人曰‘我不能’,是耻见役使,但不为耳,非不能也。”古文“肢”、“枝”通用。《汉书·武帝纪》:“民犹肢体”,一作“枝体”。
  “疾首蹙额。”
  《正韵》:“额”,音遏,鼻梁也。孙奭云:“额,鼻颈。蹙额,蹙其鼻颈而愁闷也。”《吕览》:“孔子食昌蒲,缩额而食之。”注云:“额,鼻梁。”
  “一人横行于天下。”
  赵注:“一人”,指纣也。言纣横逆以行于天下而不顺也。
  “朝儛”。
  朱注:“朝儛”,山名。或云“朝”水名也。金履祥云:“海旁之山,潮至如舞。”顾野王云:“朝■〈氵舞〉”,水名,出南阳,误以“儛”为“■〈氵舞〉”也。一云“朝”音朝夕之朝。齐有“朝儛”,卫有“朝歌”,皆以俗好嬉游名其地。淳于髠云:“齐右善歌”,即此地也。
  “虽万镒”。
  赵云:“二十两为镒。”璞玉万镒,言众多也。《国语》、《礼记》注并云:“二十四两为镒。”今云二十两,误。“万镒”,谓璞玉价直万镒之金耳。
  “如解倒悬”。
  孙奭云:“解其倒悬之索。”
  “虽由此霸王不异矣。”
  赵注:“夫子加齐之卿相,得行道焉。虽用此臣位,辅君行之,亦不异于古霸王之君矣。”
  “自反而缩”。
  赵注:“缩,义也。”
  “夫志至焉,气次焉。”
  一说:“至”,非“至极”之“至”,乃“至到”之“至”;“次”,非“次第”之“次”,乃“次舍”之“次”。言志念到此,而气即到此也。王阳明亦云:“‘志至气次’,是志之所至,气亦至焉之谓,非‘极至’、‘次二’之谓。”
  “志壹则动气,气壹则动志。”
  陆善经云:“志气闭而为壹。志闭塞则气不行,气闭塞则志不通。”
  “行潦”。
  一说:“潦”,音涝,谓水涝之年,大道上积水也。
  “市廛而不征,法而不廛。”
  郑玄《周礼》注云:“市廛而不征,谓物藏于市,不税之也。故曰‘市廛而不征’。其有货物久滞于廛而不售者,官为买之,入膳夫之府,所以纾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