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官不失实。‘不廛’者,不久滞于廛也。故曰‘法而不廛’。”
“可运之掌上。”
赵注:“易如转丸于掌上。”
“且比化者。”
丁公着云:“且,棺椁敦厚,比亲体之变化。”
“季孙曰:‘异哉!子叔疑。’”云云,“又使其子弟为卿。”
赵注:“季孙、子叔,二子,孟子弟子也。季孙知孟子意不欲,而心欲使孟子就之,故曰‘异哉弟子之所闻也。’子叔心疑惑之,亦以为可就。孟子解二子之异意、疑心曰:‘齐王使我为政,不用,则亦自止矣。今又欲以其子弟故,使我为卿,而与我万锺之禄。’云云。”此说与朱注异。宋政和五年,太常寺请定兖州邹学孟子庙弟子封爵,季孙丰城伯,子叔承阳伯。自程、朱之说定,而二子位号始除。
“于薛馈五十镒而受。”
一说:“薛君”,齐田文也。是时任姓之薛灭于齐,齐人尝筑薛以逼滕。
“龙断”。
孙奭云:“丘垄堁断之高者。”
“齐疏之服”。
赵注:“齐疏”即“齐衰”也,与朱注异。
“吾有所受之也。”
赵注:“世子言,我受之于孟子也。”
“非先王之道。”
赵注:“许子托于太古,非先圣王尧舜之道。”一说:“非”,诋也。
“是率天下而路也。”
赵注:“率,导天下人以羸困之路也。”孙奭云:“驱率天下之人,如路人但泛视而不知上下贵贱耳。”
“江汉以濯之。”
一说:上文“强曾子,曾子曰:‘不可。’”其叙事之辞已毕。“江汉”三句,是孟子赞美圣道,以解曾子所以“不可”之意。盖“江汉”,楚望,故孟子指以语楚人。若云曾子之言,则不应舍他水而称此。
“毁瓦画墁。”
赵注:“破碎瓦,画地则复墁灭之,此无用之为也。”
“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
曾巩云:“善,觉之也;法,导之也;政,率之也。相须以成,未有去其一而可以言王道之备者也。”
“兽之走圹也。”
吴程云:“走”,音奏,言急趋而就之也。“圹”,穴也,兽之所居。
“望道而未之见。”
程明道云:“望天下有治道太平而未得见也。”
“西子”。
赵注:“西施,越之美女,过市,欲见者先输金钱一文。”然他书称西施,如浣纱、鬻薪、病心、学服等事甚多,而“输钱”之说则未之闻。
“公行子有子之丧。”
元幼读朱注“子之”无解,盖以“之”字为语助辞,“有子”,公行子之子也。一说“公行子丧父,有人子之丧礼。”已而又疑孟子、王驩及朝臣往吊,虽云公行子为齐大夫,吊为生者,而其死者若非爵位隆贵,则朝臣未必一时并往,而国君未必命有司治丧也。使无有司治丧,则孟子何以举朝廷之礼言乎?后读《荀子》,始知“子之”为人名。《荀子·大略篇》云:“公行子之之燕,遇曾元于涂。”杨倞注云:“《孟子》曰:‘公行子有子之丧。’公行子,齐大夫;
子之,盖其先也。”窃疑公行子之,即燕相子之。按《史记》,苏代为齐使燕,以事激燕王让国于子之,齐伐燕,燕王哙死,子之亡。然《史记》但言子之亡,不言亡之何国。或者子之本齐人,自燕逃归齐,至此时死耳。盖子之尝为燕君五年,其死于齐也,齐王以国君之礼待之,故孟子有朝廷之说。若然,则《年表》谓君哙、子之皆死,《汲冡纪年》谓齐人禽子之而醢其身,均妄也。
“完廪捐阶”。
一说:瞽瞍使舜完廪,舜即弃阶而下。瞽瞍不知其已下,故焚廪也。“捐阶”与下文“出”字相应。
“谟盖都君”。
皇甫谧云:“舜字都君。”张守节亦云:“重华字都君。”赵注:“都,于也;君,舜也。”谓谋盖于舜。
“九男”。
赵注:“尧使九子事舜以为师。”又云:“《尧典》有二女,不见九男。”按史传皆言丹朱庶弟九人。《庄子》、《尹子》、《吕览》并云尧有十子。而《淮南子》亦云:“尧传舜,属以九子。”韩愈《孟子注》云:“九男,卿大夫、旅人之子也。”
“杀三苗”。
陆筠云:“杀”一本作“窾”,谓空也,置也。按《书》云:“窜三苗于三危。”《史记》云:“迁三苗于三危。”《庄子》云:“投三苗于三峗。”“窜”、“迁”、“投”,义同。
“靡有孑遗”。
《诗传》云:“孑,半臂貌。”言无半身之遗也。
“论其世”。
赵注:“在三皇之世为上,在五帝之世为次,在三王之世为下。”
“狼疾人”。
左旋